公众参与下的食品安全规制
2014-06-07王淑娟沈阳大学政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44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丁 鹏,王淑娟(沈阳大学政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44)
公众参与下的食品安全规制
丁 鹏,王淑娟
(沈阳大学政法学院,辽宁沈阳 110044)
论证了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认为政府应当出台政策支持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规制,提出了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规制的对策,以期能提高消费者在博弈局中的地位,维护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实现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博弈局;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规制
“民以食为天”,食品作为一种日常必需品,每天要发生大量的购买和消费行为,不合格的食品不仅给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而且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诚信隐患。依照《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新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不仅指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还包括食品包装、运输、贮藏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可见,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今天,已经超越了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已经关系到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社会问题,它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古语说得好:“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格言联璧》)。政府的政策要做到客观,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的真实意愿,就必须倾听来自人民的心声,集思广益。实践证明,食品安全问题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管理规制并未起到理想的效果。因为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个公众的自身利益,只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力量,让公众充分参与到食品安全的规制和管理过程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然而社会的现实情况是社会公众在食品交易的博弈局中总是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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