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载铁路环境影响评价中噪声源强取值的合理确定
2014-06-07辜小安
环境影响评价 2014年5期
关键词:铁路
辜小安
重载铁路环境影响评价中噪声源强取值的合理确定
辜小安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稿)》中尚未对重载铁路噪声源强做出规定。该文在分析比较了国内外重载铁路主要技术参数及噪声源强测试结果的基础上,初步提出我国拟规划建设的重载铁路噪声源强值宜确定为:Ⅰ级铁路,无缝、75 kg/m钢轨,轨面状况良好,混凝土轨枕,有砟道床,平直、4 m高路堤线路,25 t轴重C80货物列车,列车运行速度为80 km/h条件下,距列车运行线路中心25 m,轨面以上3.5 m处的噪声源强值可初步确定为82 dB(A)。
重载铁路;噪声;源强
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中的定义:“重载铁路为满足列车牵引重量8 000 t及以上、轴重为27 t及以上、在至少150 km线路区段上年运量大于4 000万t 三项条件中两项的铁路[1]。本文所讨论的噪声振动源强仅适用于上述边界条件下的重载铁路线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 我国重载铁路工程概况
重载铁路运输因其运能大、效率高、运输成本低而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目前国外如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大力发展重载铁路运输,大量开行重载列车。其中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已普遍采用35 t轴重列车,巴西、瑞典已采用33 t 轴重列出。详见表1。

表1 国外重载铁路主要技术标准一览表[2]
依据重载铁路定义,目前我国已投入运营的既有铁路中仅大秦铁路属重载铁路范畴,列车牵引重量8 000 t 以上、在至少150 km线路区段上年运量大于4 000万t。该线路是借鉴北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开行重载单元列车的经验,由中国自行设计和建设的第一条双线电气化运煤专线,全长653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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