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永洲事件谈媒体自身的危机公关
2014-06-07蓝长科
中国地市报人 2014年8期
关键词:微信
□蓝长科
(东莞日报社,广东 东莞 523000)
从陈永洲事件谈媒体自身的危机公关
□蓝长科
(东莞日报社,广东 东莞 523000)
长期以来,媒体在公关活动中大多充当公关平台的角色,却忽略了自身也有开展公关活动的需求。2013年发生的陈永洲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媒体自身对于开展危机公关意识的淡薄。本文结合陈永洲事件,通过案例及理论分析,阐述媒体开展危机公关的重要性及特殊性,并对媒体开展危机公关提出一些建议。
陈永洲事件 媒体 危机公关
2013年10月19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企业商誉的罪名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拘留。2013年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就记者陈永洲被跨省抓捕事件发表声明,并用了大号黑体字呐喊:“请放人”。一开始,《新快报》此举还赢得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但是在央视播出陈永洲认罪的镜头后,形势急转直下,公众舆论开始倒向另一边,《新快报》的形象因此大打折扣。
此次事件凸显了我国媒体危机公关意识的缺位,特别是传统媒体,在应对危机事件时缺乏章法。因此,媒体对于危机公关必须予以重视。
媒体开展危机公关的重要性
要了解媒体开展危机公关的重要性,那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公共关系。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同构成其生存环境、影响其生存与发展的那部分公众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一个组织为了达到一种特定目标,在组织内外部员工之间、组织之间建立起一种良好关系的科学。
第一,从媒体组织自身看,在媒体市场化进程中,媒体实行企业化经营,与其他的社会组织一样,会遭遇一系列的危机事件,时刻考验媒体的危机防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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