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访制度中的非正常上访问题研究
2014-06-06张婉玉
卷宗 2014年4期
摘 要:信访制度一直作为公民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的一种方式,发挥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经济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如意凸现,信访制度出现了很多漏洞和弊端,尤其是备受关注的非正常的上访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本文对非正常上访问题予以阐述,分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这对信访问题的解决和信访制度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信访制度;非正常上访;权利救济
上访对大多数国人来说并不陌生,成百上千人到省市和中央“信访办”,甚至政府部门上访,几乎成为中国特色之一。从广播到电视、从报纸到网络、从街谈到巷议,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有关上访的事情。
自2003年出现的“信访高潮”,还有这些年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上访、拆迁上访,以及媒体报道的极端上访案例,使得非正常上访问题成为国家、学界的又一难题。
1 非正常上访概念
所谓非正常上访是指上访人在不通过正常信访渠道和信访程序到国家规定的场所反映问题,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方式的信访行为。主要包括缠访、闹访、重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多头上访。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界定,是立法机关根据公共利益所需要的信访秩序运用法律法规来规定的。正常上访就是合法的,非正常上访就是违法的。非正常上访的表现是法律规范要求信访人不作为而信访人作为,法律规范要求信访人应作为而信访人不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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