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审理程序?防止司法腐败
2014-06-06宫鸣滕伟罗智勇
紫光阁 2014年6期
关键词:程序
宫鸣+滕伟+罗智勇

2014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简称《程序规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程序规定》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媒体相继报道了张海“假立功”减刑等数起违纪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典型案例,各界对案件审理提出不少质疑。建立公开、规范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防止司法腐败,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0年2月8日,最高法院在有关意见中明确,对减刑、假释案件应采取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4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专门印发意见,对相关程序规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3月14日,最高法院景汉朝副院长在全国法院视频会议上提出“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在立案后将减刑、假释建议书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布;凡是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为细化法律并完善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程序规定》,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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