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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里占有一席:歌剧在运动竞赛中发出光芒

2014-06-06司马勤李正欣

歌剧 2014年4期
关键词:米德弗莱明特里

司马勤 李正欣

“奥运会结束了吗?”冬奥会闭幕后两周,我仍旧听到有旁人这么问。其实,我也略有同感。每一度夏季或冬季奥运会举行期间,我总是身处在多个时区以外。

2008年夏末,我在旧金山,正忙于歌剧《接骨师之女》世界首演的各项彩排。旧金山与北京的时差,简直就是日夜颠倒。到了2012年夏天,我刚好在台湾,台湾与伦敦又是相隔多个时区。今年2月,我刚刚从悉尼回到纽约,每天都窝在黑黢黢的剧院里超过12个钟头,忙碌新剧《功夫》的技术彩排。这样说吧:我身体里的时钟与索契赛事的时间表,甚至世界上哪一个时区,都找不到任何协调。

我还有更多的理论……你们一定会说,“世界各地的电视台都会在黄金时段转播奥运项目。”说得对!因此,这与时间没有关系。对于奥运会,我就是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这种对奥运赛事的淡漠感可以追溯至1980年。当年美国,联同大约60多个国家一起杯葛莫斯科奥运,抗议苏联攻打阿富汗。就像我从前的一位老板揶揄要辞退懒散的员工一样,那一年奥运结束后“什么也没有留下”。四年后,苏联同样基于政治理由,来阻挠1984年洛杉矶奥运。我再问一遍,谁在乎呢?

时过境迁,莫斯科该如何圆滑地把握这次时机?这一回,尽管普京早有预谋要在克里米亚使用军力但他很明智,选择了在冬季奥运闭幕后才开始武装部署。在网上重温索契冬奥会的录像片段,你隐约可以观察到普京偷看自己的手表,盘算着还要多久才可以展示俄罗斯军力。

在冬奥会举办期间,我唯一抽空观赏的,是开幕仪式的节目精选片段。奥运会多年来已经变成了政治工具,近年来连开幕式都同样变得富有政治色彩。如果你想看到任何国家赤裸裸的国际宣传,只需观看主办国如何操办奥运开幕仪式就一目了然。

北京奥运开幕式令全球观众感官膨胀。索契冬奥开幕式则展示了一个极其奢华但令人出乎意料的有品位的大型盛会。开幕式包罗了俄罗斯伟大的文学与音乐的传承。在这方面,索契一点都不像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略带讽刺的大型英国流行音乐“秀”。从头到尾,索契所呈献的重点,就是歌剧与交响乐。

如果要挖深一层的话,还是能找到不少反讽的元素。去年,俄罗斯曾通过了一项备受争议的反同性恋法案。可是在开幕式上,观众能听到大量的柴可夫斯基的作品,实属令人惊讶(柴可夫斯基是西方音乐历史中最著名的同性恋作曲家)。开幕演出还包括了俄罗斯内务部武警合唱团(也称为红军合唱团)演绎法国电子音乐组合傻瓜庞克乐队(Daft Punk)的热门流行歌《碰运气》(Get Lucky),其视听效果要比旧金山男同性合唱团(SanFrancisco Gay Mens Chorus)还要更装样。对不起,我又离题了。

我们应该探讨的是歌剧这个主题——这不单表明了俄罗斯拥有显赫的歌剧艺术发展历史,还有则是国家决定将它立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以在全球瞩目的舞台上予以展示。体育馆内坐有四万人——通过电视与互联网同步转播能收看到的观众则以亿计——从第一个音符奏起,歌剧便驾驭了整个舞台。

当哥萨克合唱团演绎鲍罗丁歌剧《伊戈尔王》中的《鞑靼舞曲》(Polovtsian Dances)时,令我联想到两件与奥运会无关的事情:第一,2008年,北京国家大剧院首部演出的歌剧,正是《伊戈尔王》;第二,这部作品在北京的制作用上了原版的俄文,比纽约的俄文版本首演要早好几年。大都会歌剧院首次引进俄文版《伊戈尔王》,刚好就在索契冬奥会期间。1915年大都会首度搬演《伊戈尔王》演唱的用语,现在想起来真是莫名其妙——那是意大利语。

开幕式由瓦莱里·捷杰耶夫(Valery Gergiev)负责指挥,曲目中有不少芭蕾舞音乐。斯特拉文斯基的曝光率真的不错:在他《春之祭》音乐演奏时,正好有三匹马拉着雪橇,构成了一个经典的俄罗斯情景。点燃奥运圣火的配乐是《火鸟》选段,简直就是神来之笔。在演出中占有首要地位的还是歌剧——尤其是俄罗斯最负盛名的女高音安娜·涅特里布科(Anna Netrebko)。

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歌剧大腕除了在舞台上亮相,也经常会出现在电影或电视上。涅特里布科证明了美丽与时髦的风格不一定减损音乐本身的造诣。从前很少见歌剧演员的外貌可以像电影明星一样艳丽。这句话不再符合今天的情况了。虽然这次开幕式气氛庄重而严肃,但这次涅特里布科的亮相却多少令人有些失望。

其一,是她的服装。我的女同行安妮-米德杰特(AnneMidgette)描述涅特里布科的晚装像是“为史瓦兹玩具店的洋娃娃所设计的”(FAO Schwarz这个奢侈名店远近驰名)。其实,她不算刻薄了,在网上还看到类似“苏维埃火箭”这个譬喻。其二,涅特里布科演唱的是奥运会会歌——一首“轻易胜任但都没有一点特色”的曲子(米德杰特在《华盛顿邮报》刊登的评语)。她还写道:“要是一个不懂歌剧的人看这次演出,大概也不会领略到涅特里布科的个人魅力。”

在米德杰特与众多美国电视观众的眼里,另一个媒体事件更值得留意,那就是蕾内·弗莱明(Renee Fleming)。索契开幕前一周,弗莱明为美国每年一度的美式足球冠军大赛“超级碗”(Super Bowl)盛事演唱了国歌。把冬奥会这个国际级体育大赛与美国国家级足球决赛(除了美国以外,没有任何国家会关心的体育项目)相提并论,引发了不少网友对米德杰特的报道的留言,认为其评语毫无意义。但我持不同观点:这个题目还有值得探讨的余地。

首先,是文化差异。俄罗斯以这种方式宣传和推广歌剧、古典音乐,一点都不算过分。但是,在美国电视每年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中请来古典音乐家,却是让人出乎意料的,甚至成为了备受争议的举动。古典音乐圈中有不少死硬派分子痛骂弗莱明(假使也邀约了他们前来演出,肯定欣然接受这份差事)。美国大众媒体中,有许多人嘲讽这位女高音,认为她与美式足球赛格格不入。

大家得承认,弗莱明穿上了一袭王薇薇设计的黑白两色晚装(米德杰特说,看起来像结婚蛋糕上的摆饰),与穿T恤牛仔裤看球赛的观众有很大的反差。可是,这位女高音天后表现自然,毫无造作。尽管网上有很多人恐怕弗莱明会将国歌吹捧至“歌剧”的规模,但她在现场的表演也不过只有两分钟——比起大部分流行乐手的演绎时间要短得多——而她的编曲,要比过去几年的版本好很多。

我可以毫不过分地说,数以百万从来没有遇上意大利美声唱法的观众,被她的演出征服了。很多美国人说,这一次的演出,让他们首次听到了美国国歌的美妙旋律。好莱坞明星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Jackson)[他近年在《复仇者联盟》(TheAvengers)中扮演尼克一角,备受欢迎]的推特(Twitter)留言代表了美国大部分电视观众的心声。他惊叹地写道:“国歌演唱太震撼人心了!点赞!”

当然,硬要比较不同国家间的文化,或许有些勉强:正如对待歌剧,俄罗斯重视它,把它当成宗教一般;美国却只把歌剧当成霎时间的妙语(punch line)。但就是在这种尊敬与不敬之间,体现了两个国家所代表的体育赛事的区别所在。举办“超级碗”这一体育赛事的目的,完全出于赚钱和商机;举办奥运会的大前提则归于政治。“超级碗”的口号是即时享乐与消费主义,奥运会却没被任何直接的物质目所驱使。不管怎样说,尽管举办奥运会耗用大量经费,到头来主办城市也不一定在经济上得到很大效益。大部分申办过奥运的城市,或是为了证明它们属于世界强国之列(北京奥运),或是尽管国家衰落,还想证明它们在世界舞台上仍然举足轻重(伦敦奥运)。未来若有任何美国城市举办奥运会,对于美国这个国家来说,绝对不是好事。

我又离题了。同样让我们深思的,是不同文化如何看重传统或宣扬创新。涅特里布科是一位出色的歌剧演员,但她好像肩负着历代前辈的沉重包袱。弗莱明只代表她个人(或者,也包括歌剧界的同行);她在舞台上亮相只有几分钟时间,但她让歌剧艺术在短暂的光景里,在大众的眼前变得栩栩如生。

大家都很清楚谁是赢家。歌剧,就像冬季运动,绝对属于俄罗斯。但是在歌剧界女高音锦标赛中,弗莱明与涅特里布科的比分则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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