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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 接通 整体观

2014-06-03陈荃有

人民音乐 2014年3期
关键词:音乐学族群跨界

音乐学术研究的进步与前行,除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保障、教育的发达等因素之外,研究者自身视野、思路、方法的开拓同样密切相关。近年来,学术领域相关“跨界”、跨学科、交叉、“接通”等概念的兴起,说明传统的学科意识、学科界域、研究范畴与治学方法正在发生变化。基于此涉及众多学科领域的学术动向,《音乐研究》杂志于2013年12月5日至6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办了一场专题性的有关“跨界”问题的高层论坛,以学术期刊的平台和号召力邀请了中国音乐史学、中国传统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西方音乐史学、音乐分析学,及至乐律学、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音乐符号学、世界民族音乐等众多学科方向的近二十位专家莅会,围绕着如下议题展开了阐发与讨论:(1)学术及学科“跨界”对音乐学研究的意义;(2)跨区域、跨国界、跨族群的音乐学研究;(3)学术跨界与学科“接通”的范畴及方法。两天时间的直面碰撞和论坛之后的亲密交流,相关论题的众多思路汇聚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跨界:概念的多解与重心的寻位

有关“跨界”的话题,不知源自于何时、起始于何域,但毫无争议的事实则是:近年来有关“跨界”的研究与讨论已经成为音乐学术领域的常态,甚至成为学术“热词”。仅以2011年为例,当年的9月16日至18日,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了由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世界民族音乐学会联合主办,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2011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学术论坛——中国与周边国家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的研讨活动。是次活动的论题主要以跨境民族的音乐研究为选择。伴随此次会议的召开,《音乐研究》于当年的第6期(11月15日出版)开办了“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专题”,刊登包括赵塔里木、杨民康、张伯瑜、和云峰等学者在内的六篇专议专论文章;《人民音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等学刊也于会后选择刊载了部分重要的涉及“跨界族群”音乐研究的论文、综述,从而将这一话题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推向了一个高潮。

此番在桂林举办的学术论坛,再将视角投向“跨界”问题,却是有着更加多样的考量:学科“跨界”、方法“跨界”、对象“跨界”。

1.所谓学科“跨界”,在日常学习及学术活动中也常被称为“跨学科”。韩锺恩教授以题为《通过跨界寻求方法,立足原位呈现本体》的发言,将这种认识以哲学家的视野与思辩阐发得淋漓尽致。他指出:“跨界是有限定的,一是仅限于不同者而非不及者,二是进一步限于不同者能否搭界而非随意混搭。因此,当我们在讨论跨学科问题的时候,就必须严格遵循有明确定位的学科自性与有条件产生位移的学科间性。”他以学科概念的内涵及日益细分为特点的衍变为据,提出学术发展“折返学科原位的看法”:“但凡为学科者总有一种纯粹对象是存在的之外,就是有感于新的学科现状,随着理论自身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当跨学科研究成为一种新的理论存在方式和学科增长点倍受学界关注的时候,这个学科原位是否还存在?”为了充分有效地展开“跨界”问题的学术讨论,他提出了“必须关注其中存在的一系列结构性矛盾和两个基本关系”。所谓“结构性矛盾”,一是指多元与主体的矛盾,关联学科跨界的问题,即学科原位与其他学科之间如何相互汲取并适度复合,不同学科之间通过跨界生成的新关系;另一个是指文化与艺术、艺术与音乐、音乐与音乐学的矛盾,尤其在艺术音乐与文化音乐、结构发声与功能发声、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呈现复杂局面的时候,更需要在对象以及相应方法上有预先的设定。所谓“基本关系”,一是指历史与历史逻辑,另外则指理论与理论实践的关系。通过他的理论铺陈与案例剖析,最后认为,对于“跨界”问题,可以采取这样的态度:一要深入原位钩沉考掘,二应广及别界以借鉴汲取,三则强调和平共处同行并进。按照精炼的总结,则为其发言题旨:“通过跨界寻求方法,立足原位呈现本体”。

2.所谓方法“跨界”。在音乐学各个学科方向的研究中,常常借用不同领域的研究方法,以丰富和健全自身原位学科的方法论,最终形成学科研究方法上的“跨界”。如伍国栋教授的发言《音乐学的学科跨界研究——以民族音乐学为例》,以及方建军教授《多学科交叉渗透的音乐考古学研究》的发言,均对方法论上的“跨界”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伍国栋先生认为,音乐学的学科跨界研究所触及的基本内容,其实可以分为两个主要层面,即学科学理和方法论层面、具体研究材料使用层面。对于第一个层面,可以将之显示为“学科理论思维模式和操作方法论借鉴”,其具体内容包括:田野作业、文化探究、目录文献和史料积累以及哲学观念;第二个层面可以显示为“研究材料共用和研究成果共享”,具体概括为:文献共用和成果共享、证据和结论的互证、概念与术语的借用与转换。黄汉华教授则以华南师范大学在音乐符号学方向研究生培养方面借助综合大学优势,以自然学科领域的实验设备和方法为据,展开音乐符号学人才跨学院、跨学科培养的新模式的探索。

3.所谓对象“跨界”。有关学科研究对象发生变化的关注,在近年来的传统音乐、少数民族音乐以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领域体现最著。之前对于跨境族群音乐的研究就是最好的例证。在此次学术论坛中,赵塔里木教授《关注跨界民族音乐研究》的发言充分体现了这种观照。他主要介绍了其正在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跨界民族音乐文化实录”的相关情况,以及之前他所从事的中亚地区东干人音乐变迁的研究,其中包含了数个中国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与东南亚、中亚国家的族群间的“跨界”现象。另外一种对于“跨境”族群的研究也日益引起国内外学界的关注,即因族群迁居而形成的国中之“飞地”(diaspora)。在此实例中,“飞地”居民的原生主体文化并没有消失,而是在异国他乡的文化之林形成“飞地”现象。某种程度上说,这也形成了研究对象的“跨界”。

二、接通:实质的“跨界”与学术的自觉

将“接通”一词引入音乐学术的“跨界”研究领域,并对之做出理论释解与范畴界定的,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的项阳研究员。他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曾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文献研究与传统的活态音乐相“接通”,通过对中国古代弓弦乐器以及乐户、乐籍制度的研究,总结出了打通学科界域的九个接通的理念,即:当下与历史接通,传统与现代接通,文献与活态接通,宫廷与地方接通,官方与民间接通,中原与边地接通,中国与周边接通,宗教与世俗接通,个案与整体接通。①这样来自于实践的理论总结很快引起学界的关注,郭树群教授在本次论坛的发言即以《中国古代乐律学史研究需要“接通”的思维向度》作为展开,他以自己所从事的古代乐律学史课题的研究为案例,读解了“接通”的理论意涵,并对相近的三个概念进行了辨析——接通、跨界、继承——认为“接通”的含义更明显地表现为将某些断裂的历史事象予以连接、贯通的所指,其所应对的也可能是一些历史事项中的隐性因素;由此认为“接通”使得研究者增加了关注历史文化生态的意识,为他们在更为深入与广泛的领域思考研究对象提供了帮助,同时也会由此衍生出更多新的研究课题。项阳研究员则以《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理念拓展的意义》为题,对中国学术界以欧洲专业音乐发展史研究模式为参照系创建的音乐史学,沿用“音乐艺术”、强调审美意义的治史理念,已经形成了中国音乐史学治史的固定模式。他认为学界在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之后,中国音乐史学应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拓展研究理念,努力辨析中国音乐传统与社会文化生活的辩证关系,充分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即中国音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为提供审美与欣赏的艺术形态,更在社会礼制仪式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性与实用功能性意义,中国音乐以礼乐与俗乐两条主导脉络贯穿数千载并行不悖互为张力前行,有国家制度下的专业乐人群体以为体系化支撑,中国音乐文化应从这种整体意义上进行全面考察。依此来建立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理念,将对中国音乐教育学、传统音乐学、音乐传播学以及音乐美学等学科可能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从而使中国音乐文化整体研究展现出新的面貌。这样的治史视野与理念,无疑承其一贯地“强调音乐史学走出书斋,传统音乐接通历史,在各有侧重的视角下进行综合、立体的研究,从而真正把握传统音乐文化的内涵”②理念相“接通”。endprint

三、整体观:“跨界”的诉求与未来的趋向?

言及“跨界”,势必引起学界质询:既存界限,为何“跨界”?跨越既有界限是否意味着学术研究追求整体观念下的一体化?这样的思考与质询其实也贯穿于此次学术论坛。

贾达群教授认为,世界万物本为一体,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学术的进步,促使学科领域被条分缕析,以致割裂了事物之间的既有联系,因此“跨界”的理念应成为人类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当代学术界、教育界更应该加强对学科整体性的教学和研究。他还以当代国内器乐演奏专业的即兴演奏能力为例,说明我国高等艺术教育领域过于狭窄、单一的培养方式所造成的演奏家整体演奏能力的缺失,此论引起多位民族传统音乐领域专家的共鸣。

对于学科的整合与分划,黄汉华教授有着自己辩证的认知,他认为当前的音乐学科呈现出高度的细化和专门化的趋势,这种现象实际上存在着利与弊的两面:谈其“利”,由于音乐学科的高度细化和专门化,促进了音乐学科局部领域研究的深入展开,从而在整体上推动了音乐学科研究的纵深发展;说其“弊”,则以同样的情况,久而久之,将会导致音乐学各研究领域之间横向关注的不足,使各领域的研究忽略了对音乐整体性的观照,忽略了对音乐艺术与其他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领域之间的整体性关照,从而导致研究视野的狭隘、研究方法的单一、研究内容的陈旧、研究结论的片面。

面对日益细分的学科方向和精细化的高等院校的教学,不少学者都表达了应在一定领域内建立整体观照的意识。于润洋先生在发言谈及音乐学的相关问题时即指出,研究音乐事象必须讲求“三足鼎立”:历史的回望、美学的思考和音乐本体的分析力相结合,方能有效地把握研究对象。甘绍成教授《“跨界”现象对音乐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的影响》就从“跨界”的整体性意识出发,历时地梳理了它对学术研究、专业建设,以及对高校的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综合作用。

四、议而未尽的话题

看起来简单明了的话题,却在有限的时间内碰撞出多个议而未尽的命题,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思索。

1.何谓“跨界”?

作为已经逐步习惯化应用的名词概念,当多学科专家坐而专议时,却发现它有着相当泛化的内涵。即使面对上文已提及的学科“跨界”、方法“跨界”、对象“跨界”三者,也足以“搅乱一池春水”。因此,有学者建议,应该慎对“跨界”话题。张伯瑜教授则结合西方学界对相类问题的认知程度,提出应规范“跨界”的学术内涵,以作为“中国音乐学者可能贡献于世界的独特视角”,即主张把“跨界”一词专门用于跨界族群(Cross-Boundary Ethnic Groups)③的音乐研究,其他方面“跨界”的存在,则可以用不同的术语来表示,例如对于学科范畴的“跨界”可以用“学科交叉”来表示,音乐创作中的跨界可以用“多元音乐创作”来表示等。但是,对于已经在音乐界流行且早已跨越了音乐界域的学术概念,如何以人为的“规范”了之尚成疑问。

2.“跨界”“越界”“离界”的关系

当代学术的发展虽然讲求在学术、学科、方法、对象上的“跨界”,即在研究者立足本位学科及方法的基础上采取借鉴、学习的态度向其他领域“取长补短”;但多数学者并不主张“越界”,即忽视甚至舍弃了本位学科的深入研习,擅越领地。(在此借用韩锺恩教授提出的“跨界”禁忌为:一不僭越,二不覆盖,三不消解,四不替换)对于此论,王小盾先生则以自身体会提出了应该尊重学者的“越界”甚至长期“越界”的行为。笔者在此将其定义为“离界”,即过度“越界”甚至已经脱离本位学科的行为。

3.跨界族群研究的问题

对于民族音乐学界(少数民族音乐领域)近年来兴盛起来的针对跨界、跨境族群的音乐研究,学界既欢欣又踌躇,有学者曾对此以“知其难为而为之”提出了三大难以回避的困难:民族学研究语境的同一有困难、音乐学研究视域的定位有困难、民族音乐学的实地调查有困难。④面对此情,其实尚存诸多学术之外的制约因素,例如不同国度尤其边境地区敏感的政治生态环境的制约、研究队伍的资质与储备、大型课题的团队协作与学术标准等,均非以学术的热情和三两次研讨会而能够得以解决的。

①②项阳《接通的意义——传统·田野·历史》,《音乐艺术》2011年第1期,第14页。

③赵塔里木《关注跨界民族音乐文化》,《音乐研究》2011年第6期,第5页。

④和云峰《知其难为而为之——有关当代“跨国族群”音乐文化研究之难点透析》,《音乐研究》2011年第6期,第19—23页。

陈荃有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音乐研究》杂志常务副主编

(责任编辑 金兆钧)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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