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私营工商业的变革与生存——以刘鸿生家族上海章华毛纺公司为例
2014-05-21赵晋
中共党史研究 2014年11期
赵 晋
(本文作者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上海 200241)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奉行新民主主义,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承诺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进行扶助,并将之写入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但是,面对极端严峻的经济形势,新生政权不得不延续民国后期便已推行的经济统制政策,强调“限入奖出”,统合有限的经济资源,以适应政府的全盘考虑。这意味着国家不可避免地要对市场进行干预。
私营经济的生存土壤是自由市场。政府一面承诺扶持私营工商业,一面又不得不对私营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进行干预。在这种背景下,私营经济与经济统制能并存不悖吗?从后来的历史看,私营工商业直到1956年才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但其自身的命运转变始于何时呢?
以往学界对私营企业1949年后命运转变的研究相对较少,多数研究者都注意到“五反”运动对私企命运的重大影响。①参见杨奎松: 《1952年上海“五反”运动始末》,《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这一方面问题的研究均将重心放在“五反”运动以后中共对私企的改造过程,以解释资本家选择公私合营的原因。②参见陈永发:《私营工商业的“安乐死”》,《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下),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台北),1998年,第605—641页;桂勇:《私有产权的社会基础——城市企业产权的政治重构 (1949—1956)》,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亦有学者从资本家的政治或经济目的的角度解释交出企业的原因 (仍聚焦于“五反”运动以后的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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