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费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2014-05-21杨再梅
北方经济 2014年3期
关键词:消费者
杨再梅


2014年3月15日,是第32个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之日。
尽管每年3.15都会爆出一批黑心商家,其中不乏大厂商。但每年又都有新的商家改头换面,故伎重演。刚刚过去的央视3.15晚会的主题是“让消费者更有尊严”。在这次晚会上,很多黑幕被曝光:公民的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等所有信息被“网银神偷”轻松获取;贵金属交易平台实为对赌平台,投资者投资只会亏损,不会赚钱;婴幼儿吃的鱼肝油是药,超量补充会造成伤害;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透光率差,好像是戴上墨镜,相当于50度的近视眼镜,正常人戴着可能真的会近视;婴儿配方奶粉存在篡改产品保质期行为;销售过期进口食品原料给国内多家烘焙企业;高端相机拍出的照片出现黑色斑点,多次返修仍然反复出现……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们不禁要问,所谓的尊严在哪里?
今年的3.15,除了带来恐惧和震惊,还有就是期待和行动。这一天,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新消法中不乏向消费者倾斜的规定:如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也体现了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如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等等。应该看到,这是一次很大的、新的进步。
消费将是经济增长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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