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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中宣部阎王殿”冤案及平反

2014-05-21

红岩春秋 2014年5期

“中宣部阎王殿”冤案,发生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之初,起因于两篇文字,即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一文和因此文引起的《文化大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此案定案于1966年5月16日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由此,“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宣部被解散,部领导陆定一等遭到了迫害。此案曾被认定是一个“永世不得翻身”的铁案。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拨乱反正,胡耀邦兼任中宣部部长,他向中央建议,经中央批准,于1979年1月11日中央决定为“阎王殿”冤案彻底平反,并在1979年1月16日《人民日报》上公之于众。“中宣部阎王殿”案沉冤13年后,告白天下。

我是中宣部的一个工作人员,目睹了中宣部的“文化大革命”。“阎王殿”案的发生和平反,令人震惊难忘。

我所知道“阎王殿”冤案的发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在农村参加“四清”,接通知回部听传达。5月30日,李富春同志向中央机关十七级以上的党员干部作报告。他传达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反党”问题,讲了斗争的意义和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的问题。我去听了,他没有讲中宣部是“阎王殿”。听报告后看到了中央下达的有关文件,才得知毛主席指示:“中宣部是阎王殿”,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这是毛主席对康生等人讲的,记载在当时下发的《一九六五年九月到一九六六年五月文化战线上两条道路斗争大事记》中。这个“大事记”是“五一六”通知的一个附件。“五一六”通知有两个附件,附件一是“二月提纲”,供批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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