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长就那么美妙吗
2014-05-13方希
读者欣赏 2014年5期
在我还完全不知道死是什么的时候,大人们就拿死来吓唬我。换句话说,我在完全不了解死是什么的时候,就开始怕死,这全是拜那些真正怕死的大人们所赐。
上大学时,看了波伏娃的小说《人都是要死的》,主人公福斯卡活了600年,从13世纪后期开始,历经中世纪意大利城邦之争、神圣罗马帝国、法国大革命、工业革命。他借助一瓶药水,保留了年轻的躯体和样貌,他扮演各种角色,主动或被动地参与重大的历史事件,到头来,他发现他要借由生命不息而创造统一宇宙之举完全是个梦话,他什么也改变不了,除了发现历史不同面貌的重复之外,他只是一个没有办法离场的怪物,一个置身于所有人之外的永远活着的陌生人、旁观者。
这部小说重建了我对死亡的看法。那时年轻,对存在主义的探讨和寓意没有能力理解,对细节倒是记忆深刻。福斯卡拿刀在脖子上抹了一下,鲜血喷涌而出,接下来伤口迅速结痂、愈合。他爱上了一个姑娘,为了保持和姑娘同步的样貌,他必须化妆,学习逐渐老去的步态。他不能让爱人知道,他不会老去和死亡,这是一种诅咒,一个无法回避的灾难。他没有朋友,即使深知为他人所利用,也只有尽力为之,没有跟他有相同背景、一起成长的同伴,眼看着自己的子孙不断生死,而他无法与人们一同悲喜。他的身体还年轻,但精神已苍老得无法支撑。
我第一次感觉到,死太重要了。
福斯卡不受时间的限制,他的情感和记忆却被时间深深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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