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代的离婚偶像
2014-05-08孙未
视野 2014年10期
关键词:时代
孙未
九十多年前的秋天,徐志摩公开发表了一份离婚通告,从而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公开离婚的人,这也成就了他在公众心目中的偶像形象。当时在封建礼教中的中国,奉父母之命成婚,没人管你爱或不爱,也没有离婚这件事,所以,郁闷中的公众为徐志摩喝彩,羡慕他能摆脱正在怀孕中的妻子,还能公开爱上他朋友的妻子。
九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离婚的偶像们。王菲又离婚了,好啊,女人们在欢呼,那么率性的女神,堪称女人们的楷模。王石也离婚了,好啊,男人们在欢呼,“糟糠之妻”就是应该抛弃了再抛弃。
我们的时代如此需要离婚偶像,因为时至今日,离婚仍然是一件少数人才能支付得起的奢侈品。奢侈品总是需要偶像来做代言人的,这是奢侈品的规律。
不同的是,九十多年前,民国百姓支付不起的主要是舆论的压力,九十多年后,我们大伙儿支付不起的主要是离婚花费的大把金钱。出不起钱,那就省省吧——这就是今天现实的金钱社会中,大多数人对于离婚的最基本的想法。与其闹得卖房子卖车子,多年的经营落得两袖清风,被扫地出门的命运,不如就这样挨着。说到底,不过是每天看着那张不再有感觉的脸,体验“左手握右手”的无趣,至少日子还是小康地过着。
尤其是想到,如果不幸每月还要支付一笔赡养费给对方,就像按揭一幢到死也拿不到产权证的豪宅,那还不如保持现状,两人赚钱全家花,再按揭一套房子去收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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