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信托业市场化改革: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路径探索*

2014-05-04王美桃

关键词:信托业信托要素

王美桃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北京100007)

一、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现状分析

(一)基尼系数居高不下,且已超越国际警戒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居民贫富差距也呈现逐步拉大趋势。综合各类居民收入可以看出,我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且已跨越0.4的国际警戒线。据国家发改委社发所2012年估算数,1978年的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10,1990 年为0.341,2000 年为0.402,2010年0.480。①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1月首次公布数据,2003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79 2008年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0.491,然后逐年回落到2012年的0.474。②世界银行的报告也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事实。据2012年世界银行报告,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之间的比,中国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印度是4.9倍,俄罗斯是4.5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③由此可见,我国居民贫富收入差距悬殊,财富分配非常不均。

(二)城乡、行业、地区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正呈现全范围多层次的扩大趋势。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所言①新华社和中国经济网.2010-5-10。,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为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很明显,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 56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 917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1∶1。②中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9月。同一行业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尽管统计存在一定的误差,但是我国劳动报酬占比呈现明显逐年下降的趋势。

(三)资本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普遍高于其他要素所有者的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项目,居民收入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资本收益和转移支付收入三个部分构成。但是,转移支付收入一般不会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能够导致收入差距过大的收入形式,主要是劳动者报酬和资本收益以及它们的派生形式。从分配制度来看,我国执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按资分配成为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一种分配方式,这必然形成个人收入分配的多元化、个人收入来源多渠道的格局。因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因其拥有的要素数量和品质的差异而呈现逐步拉大的趋势。在劳动力市场化的推动下,不同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在不同区域、领域之间的自由流动会加速,劳动者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将不断拉大。受资本市场“加速器”的影响,资产要素所有者之间以及资产要素所有者与非资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扩大的倾向,且资产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普遍要高于其他要素所有者。从表1可以看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户的财产性收入与其拥有的要素量密切相关,低收入居民户的财产性收入渠道狭窄,且主要来源于房屋出租收入和利息收入,随着居民户收入等级的上升,其财产性收入中的其他投资收入、股息和红利等资产性收入所占比重逐渐增加。

表1 2012年不同收入等级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构成 单位:元%

如上所述,我国存在严重的财富分配不均是不争的事实。根据历史经验可知,贫富悬殊过大,必然会损坏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阻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外,贫富差距的逐步扩大也更易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当今社会的“仇富”“仇官”现象就是一个表证,况且社会矛盾的凸显也与我国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相违背。纵观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完善、初次分配所占比重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战略的偏误、垄断行业的存在、要素所有者本身素质的差异等是主要影响因素。此外,资产收益的存在以及其他要素资本化难度大(如土地权、林权等),其他要素所有者和拥有少量资产的所有者的投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这也是造成居民收入差距悬殊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二、投资渠道缺乏,要素所有者的投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

(一)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逐年增长,投资需求增加

如图所示,2000—2012年期间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2年9月国内城乡储蓄存款余额高达403 174.6亿元,比2000年的64 332.4亿元增长了近5.23倍,期间年度平均储蓄增长率虽有所波动,但仍远高于GDP、信贷的增长水平。究其缘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加,广大城乡居民收入渠道的进一步多元化,促进可支配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使人们的钱袋子也越来越鼓,这首先表现为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的增加。从宏观经济角度讲,一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将必然引起投资需求的增加。

图1 2000—2012年中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及增长率

(二)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屡禁不止,是有效投资方式不足的有力佐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大幅增长,形成了巨额的储蓄存款,也带来了大量的闲散资金。从资本的逐利性和效用最大化的角度来讲,这部分闲置资金必然会流向效用更高的部门,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多数闲散资金的所有者来说,资金数额有限,风险承受能力差,如果直接投资于实业部门,投资回报期长,能否获得投资收益难以保证。如果投资于资本市场,一方面认购门槛较高,另一方面缺乏专业的投资知识,难以从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及时抽身,不仅收益是未知数,连本金也无法保障。相对而言,房地产本身具有良好的保值增值性,面对国内房地产市场旺盛的需求状况以及房产价格不断攀升的诱惑,各地炒房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到房地产市场中,且屡禁不止。深度分析可知,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从侧面折射出社会闲散资金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的事实。

(三)民间借贷现象日趋活跃,是弱势群体投融资困难的侧面反映

民间借贷,俗称“高利贷”,其首要特点是利息率畸高,一般为银行贷款利率的数倍之多。当前,我国民间借贷现象日趋活跃,借贷区域由农村扩散到了城镇,借款用途也从生活消费领域扩展到生产、经营、投资等领域,借贷主体也由最初的个人对个人,扩展到个人、企业、团体之间的相互借贷。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从资金的供给方来说,投资渠道有限是根源。一方面,民间借贷诱人的利息收入是闲散资金所有者以身涉险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监管机制的缺陷,为公职人员提供了权力寻租的便利。第二,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融资困难是动因。具体而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社会保障外人群出于无奈举债;其次是自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导致部分人群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等资金稀缺,又无法及时获得银行的贷款;赌博等不良之风助长了民间高利贷的盛行。

表2 部分主要非资本要素所有者投融资困难

(四)非资本要素流动性差,要素所有者投资无门

我国资本要素所有者收入水平普遍高于其他要素所有者,资本要素的流动性强,交易成本低,投资程序简单,便于流转是主要原因。如表2所示,拥有不动产(如土地、房屋)、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等其他要素的所有者,终由这种或那种原因,难以灵活投资。如土地,草原等农业用地,由于流转制度的不完善,农牧民无法以土地出资获取农业经营外的投资收益,更不能以其为抵押物融得资金。另外,部分农业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后,农民也未享有土地出让收入外的增值收益。如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价值评估机制的缺失,多数金融机构不提供以无形资产为抵押物的贷款,即使部分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机会,能融到的资金也相当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制度的缺失和机制的不完善,使得非资本要素所有者或经营者无法开展有效的投融资活动。

三、信托制度缩减贫富差距的可行性分析

(一)信托制度具有利益普惠化的潜能,能够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

信托制度具有产权(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三权分立的特点,它在股份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了收益权分离,保障了信托资产运作的完全独立性,是马克思关于“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理论的科学实践。信托制度,尤其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具有共有制①共有制这个概念,首先在恩格尔和沃尔弗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出现,后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万丰村的经济改革实践中进一步得到验证。1847年6月,“共产主义者同盟”新章程指出:“共产主义是一种制度,依照这个制度,土地是全民的公共财富;根据这个制度,每个人都应该劳动,并根据自己的能力‘生产’,根据他自己的能量‘消费’。”1982年,万丰村村书记潘强恩带领万丰村人民进行经济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中逐渐孕育和发展了共有制,并最终形成了“共有制”模式。这里的共有制,是传统共有制的完善,被称之为“新共有制”。所谓新共有制,是以股份合作制为手段,以共有为目的。共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它主张人人占有生产资料,人人是股东,通过积极劳动,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见潘强恩,《论社会主义制》第349-354页。的特征,是一种新型的共有制,它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形成了一种“自由人经济联合体”,实现了社会资本对单个资本的代替,产权主体归属清晰,利益分享的普惠化,是对公有制古典形式的积极扬弃。在多元产权主体的信托关系中,信托主体所有权归属清晰,信托收益执行按劳分配为主,按股份分配和按需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符合共有制分配制度的要求。此外,国家或集体成分的信托收益部分,可以以社会保障基金的形式实现专款专用来对改善民生,进而对弱势群体的共同富裕提供必要的财产保障。

(二)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引入信托,可纠正国有资产收益分享错位

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引入信托制度,把国有资产通过“国民权益基金”的方式具体到每个公民手里,在国有(或集体)经济的所有权不改变的前提下,解决了过去“产权共有,无人负责”的困境。国有资产转为信托资产后,在合格受托人的管理和运营中,实现了权力重构和收益结构的重新安排。在国有资产的运营中,严谨的信托法律制度,可以对权力滥用加以约束,对权力独大进行制衡,对风险集中进行分散,对盲目决策进行制约。在资产收益分配中,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作为信托资产名义所有人的国家以及作为国有资产最终所有人的全体民众,都可以从中受益。此外,信托引入到国企改革和管理中,可以增加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防止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修正改革中的收益分享的错位,促进社会经济关系更加严谨、公正、廉洁。

(三)社会闲散资金信托化,有利于产业均衡发展

信托可将社会分散的资金集合起来,经过整合优化再投资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实现了私人财产到社会财产,资金到资本的飞跃。与此同时,信托资金的二次代理模式,保证了公众资金的高效利用,并实现价值增值,这既可满足资本逐利性流动的本质,也有效规避了单个资本流动的盲目性,有利于不同产业的均衡发展。另外,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非资本要素信托化可以为非资本要素所有人增加投融资渠道,获得经营收益外的财产收入和增值收益,进而缩小不同要素所有人之间的收入差异,实现社会财富的均等化。

四、限制信托金融普惠功能发挥的因素分析

(一)信托产品认购门槛过高,扼杀了部分潜在用户的投资热情

当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产品认购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认购金额起点的限制明显高于其他金融产品。《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合信托产品的认购起点不少于100万元,期限通常在一年以上。现阶段,信托公司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为商业银行。与之不同的是,银行理财市场的客户分层涵盖了大众理财产品和中高端理财市场,银行理财产品认购起点为人民币5万元,外币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信托产品投资高昂的认购门槛,将多数“平民”投资人拒之门外,使信托投资成了“富人”的俱乐部,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托产品的推广,不利于信托金融普惠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制度供给缺失,社会资本进入渠道不畅

我国的信托业在不断的整顿与探索中走过了三十载,期间“一法两规”的出台,为信托公司的从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涵盖了信托业务操作中的部分内容。然而,我国信托业的法律框架还不完善,存在很多法规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我国信托业的配套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信托实践,具体的信托业务、信托财产的登记、转移、税收、信息披露等,缺乏统一的操作规程。对国有(集体)资本和民间资本而言,在信托合规操作制度的缺失以及稳定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不确定的情况下,资产托付后可能遭遇的制度风险将难以预测,未来收益的稳定性无法得到制度的保障,对是否推进其资产的信托化、证券化处于观望状态,这限制了信托普惠功能的发挥,更严重影响了信托业的规模化发展。

(三)信托业定位不清,公益性信托发展滞后

当前,我国信托的定位主要是投资理财,而不是财产管理。信托业在整个金融系统中充当着高端理财的角色,信托产品设置高昂的认购门槛是必然的选择,但这违背了信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代人理财”的本质。此外,公益性信托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严重的水土不服,难以发挥西方公益信托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是我国的公益事业自身发展限制了信托制度的引进,另一方面公益信托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亟须信誉良好持续经营的信托公司的出现。

(四)信托业自身的缺陷,非资本要素信托化的条件尚不成熟

我国信托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其他金融子行业相比,信托在资本、销售服务能力、资产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及品牌效应等诸多方面劣势明显。特别是,随着金融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和金融创新的逐步推进,信托业“百货公司”的制度优势大打折扣,加上信托机构资本实力的薄弱,话语权的缺乏,其专属的资产管理业务也在不断被吞噬。一些信托公司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还存在直接或间接违规经营的风险。受信托业自身发展的主客观因素限制,非资本要素信托化的路径条件还不健全,尚处于尝试阶段,风险控制难度大。

(五)信托知识匮乏,对信托投资认识不足

我国现代信托业起步较晚,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托投资知识宣传平台。上至金融业规划、监管部门,下至普通民众,对信托是金融业的特殊功能还是行业,尚未形成明确的认识。对上层机构而言,信托缺位于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就是有力的佐证。对普通大众而言,受自身素质以及金融知识获得的渠道狭窄的限制,金融知识的匮乏,对信托投资的了解更是甚微。事实上,国内民间借贷兴盛,表面是民众难抵巨额利息回报的诱惑,但从侧面折射出我国民众缺乏科学合理的投资理财知识,对风险和收益的认识模糊。可见,潜在的信托投资人对信托认识不足,阻碍了信托业务的广泛推广,进而成为限制信托普惠功能发挥的桎梏。

五、从改善民生的角度,谈信托业市场化改革的前瞻

(一)以持股形式赋予劳动者更多财产权利,缩小要素所有者之间收入差异

根据经济学理论,利润是物质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共同创造的产物,是两类资本通过有机结合产生的。在实践中,以资本为代表的物质资本要素所有者可按照投入比例获得投资收益,而以劳动力要素为主的人力资本投入(尤其是农民工等简单劳动投入者)只能获得工资收入,且这些工资收入以成本开支形式在经营收入中抵扣,这对人力资本所有者而言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集合信托具有共有制性质,可以实现人力资本所有者以持股的形式参与投资,使其和物质资本所有者一样获得一定比例的利润,进而缩小劳动要素所有者和其他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异,这也符合三中全会“改革”的精神。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信托法律规范系统,为国有资产信托化铺平道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而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信托化有利于明晰产权,促使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实际所有人即“人民”,获得应得的投资收益。事实上,国有资产、民间资本是否参与信托制度,关键在于信托业是否具备完善的制度规则体系以及名义所有权人能否如约履行受托责任,按照全民意志去持续性的经营和管理信托资产,并取得最佳收益。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备案制度,保障信托参与者的财产和交易安全;第二,建立严格的信托机构绩效考核制度,监管部门定期披露信托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受托资产增值效果等。信托资产所有人可根据受托人的经营绩效,通过“按脚投票”的原则自由流转,实现信托机构自然优胜劣汰,以此激励信托机构更加勤勉尽责,保证受益人收益的稳定性。第三,完善信托的财税政策,尤其要做好公益信托和非资本要素信托的税收减让政策。我国现行税制并没有对信托课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信托课税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税负不公和税收征纳政策意图不明确、不稳定等问题。“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制度保障”,为此税收立法部门要完善信托税收制度,保证信托设立、信托存续环节、信托终止各纳税环节有法依法。此外,由于公益性托的公益性和特定群体受益性,要减免公益信托的税收,激励公益参与人的积极性。由于非资本要素的复杂性,投资操作的高风险性,在非资本要素信托化的起始阶段,要适当给予税收优惠,激励信托机构开展非资本要素信托的积极性。

(三)加强客户的分层管理,引导民间资金的合理流动

从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来看,信托公司要加强客户的分层管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信托安排和财富增值计划,进而推动信托公司“通道业务”①中国的信托公司的两大业务模式分别为“私募投行业务”和“通道业务”,其中“通道业务”是指利用信托牌照,帮助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投向某些受限制的资产类别,以此发行理财产品或达到其他目的。其中,信托是唯一可以进行跨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和另类投资(如企业贷款、和非公开交易的股权等)的牌照形式。的快速发展,促进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对于高端财富群体和机构投资者而言,他们的资金雄厚且风险承受能力强,信托机构可以通过财富规划引导高端理财资金合理地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从而实现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提升。对于中端财富群体而言,他们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信托机构可加速信托产品的创新,设计具有财富普惠性质的信托产品,认购中不仅要取消最低认购门槛的设置,而且要设立认购的最高门槛。对非资本要素所有者而言,信托机构根据宏观环境和信托自身的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经营筹划,创造适合劳动力、土地等非资本要素所有者以股权形式参与投资,展开规模化、科技化的经营,力争获得更高的收益,进而提高非资本要素所有人的资产增值收益,缩小非资本要素所有者与资本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异。此外,要取消信托的刚性兑付,使信托公司、投资者承担相应的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托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发展另类资产管理和私人财富管理等业务,实现信托业务转型

根据平安信托联合麦肯锡发布《中国信托业发展研究报告(2013)》,目前信托业的收入来源中,约50%来自私募投行,约40%来自平台通道,而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收入占比仅为10%左右。②《中国信托业发展研究报告(2013)》第二章图9,2013年11月28日。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远景目标,未来几年我国要实现从国富转向民富的重大转变,届时国内中产阶层扩大、居民财富快速增加是必然,则另类资产管理和私人财富管理将是未来十年内中国最具成长性的金融服务领域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及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这一基调为中国信托业酝酿中的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因此,信托公司要以此为契机,逐步回归信托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实现投资理财功能向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为重的业务调整。从2013年信托业的创新来看,未来家族信托、土地信托和消费信托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亮点。与此同时,信托机构要顺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促进自主管理能力的提高,强化资本意识和风险意识,结束粗放型经营模式。信托机构要加强客户的分层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信托业的制度优势,实现围绕客户的理财需求提供专业化顾问式定制服务,突出业务优势。

(五)建立以银行为中心,多种宣传方式并存的信托知识宣传平台

培养普通民众科学的理财观念和风险意识,将信托乃至金融知识大众化、通俗化,对扩大信托业务范围,促进金融普惠化十分重要。为此,信托机构要以范围广、辐射面大的银行为中心,以信托机构为辅助建立信托知识宣传平台,通过现场答疑、电话咨询或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向民众传播信托知识。同时,信托机构可以协同政府其他金融机构,送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农村;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将信托基础知识融入百姓生活。此外,一线信托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科学的理财观念,能够积极引导客户科学理财,培养客户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和风险意识。

(鸣谢:吕旺实研究员、赵红梅博士为文章写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潘强恩.论社会主义共有制(第3卷)[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3]蒲坚.信托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N].金融时报,2012.6.

[4]丁忠民,朱晓姝.金融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13(04):42.

猜你喜欢

信托业信托要素
掌握这6点要素,让肥水更高效
信托QDⅡ业务新征程
观赏植物的色彩要素在家居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信托业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发布
论美术中“七大要素”的辩证关系
我国专利信托登记制度之构建
也谈做人的要素
谁来化解债券违约危机与信托兑付危机
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分析
信托业协会:应逐步解除刚兑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