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意共生”:语文教学的价值追求
2014-04-29姜树华
江苏教育研究 2014年17期
“共生”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被定义为:“相依生存,彼此有利。”细揣之,有共存、共建、共荣、共赢之意。“言意共生”的语文教学不仅着眼于“言意兼得”“文意兼得”之意,更落点于“言”“意”的彼此交融、彼此支撑、彼此相长之实。
内容与形式的运动式统一是万物存在发展的本源动力,语文亦然。语文的“内容”与“形式”直指语文的“意”与“言”。《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明示:“语文课程是学生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课程。”诚然,守住了“运用”,也就守住了语文教育的正道,语言的“运用”是“言”与“意”的运动,是形式与内容的运动式统一。语言从来都是意识的外在显现,从没有离开“言”的“意”,亦没有离开“意”的“言”。语文教学中,我们要力求让学生往来于“言”与“意”的双向通道中,领略途中风景,体验语文“言”“意”共存共生之妙,从而实现学习语文的高峰体验——“言”“意”的双向新生。
一、“言意共生”,新解了传统的“言意论”
语言在先秦时代就成了各家关注的焦点,成为了各家哲学探讨的话语中心。魏晋时期又掀起了第二轮语言哲学大讨论,并随着儒道合流、玄学兴起和佛学东传,直接影响到中国后世文化的基本格局与走向。[1]“言”“意”论述主要有:以“辞达而已矣”为代表的孔子言意论、以“得意忘言”为代表的庄子言意论,“言尽意”“言不尽意”和“得意忘言”构成了中国古代言意观发展的基本框架。
道家强调“得意忘言”。“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在《庄子·外物》篇中提出了所谓“得意忘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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