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分析
2014-04-29马召燕
电脑迷 2014年19期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马召燕
摘 要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技术的核心,计算机软件关系到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但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学界不断争论的焦点。不论是版权保护还是专利权保护,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实践中终究会面临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两中保护模式,以期提出对于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设想。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 商业秘密 版权 专利权
中图分类号:TP31 文献标识码:A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学界不断争论的焦点。2001年国务院公布实施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定义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具有文字作品性和技术功能性双重属性,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特殊的客体。一方面,计算机软件是一种表现为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编程,可为计算机人员所读懂;另一方面,计算机软件具有功能性,是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存在的,具有很强的功能性。于是,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一种消极的保护模式已逐渐摒弃,但是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却争论不断。
菲律宾开辟了世界范围内采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先例。上述已经提到,由于计算机软件实质上是由一系列编码写成,对于计算机人员来说,读取编码信息与读取一般文字作品在了解创作者意图上并无不同,也正因为此,版权保护模式成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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