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免扶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04-29中国人民银行官渡区支行课题组
时代金融 2014年20期
中国人民银行官渡区支行课题组
从2009年4月起,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一系列扶持措施,简称“贷免扶补”,这是一项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自主创业人员关怀的惠民政策。如何把这项政策贯彻落实好,把好事办好,既是有关部门应尽的责任,也是在推动“贷免扶补”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进程中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贷免扶补”具体做法
首先是“贷”,就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贷款期限2年,免担保、免抵押,实行全省统一担保,并由各级财政对创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目)的创业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展期和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其次是“免”,就是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四减免”:一是对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从2009年1月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从每月1200元提高到3000元,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者,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内的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实行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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