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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赫士列特诗学理论建构

2014-04-29李莹

北方论丛 2014年2期

李莹

[摘要]威廉·赫士列特从诗歌的发生学角度出发,将诗歌界定为人受到自然印象的感发,产生想象与激情,并在其作用下经由声音韵律表达情感。诗歌对自然真实具有反照作用,通过对其的改造,使之达到人内心的希冀,由此赫士列特指出诗歌并不是纯粹的理性活动,而是想象与激情的产物。他还强调音韵对诗歌表现情感具有强化作用,不仅使诗歌体裁与其他文体相区别开来,更重要的是使诗歌体裁真正意义上达到感情、思想、音韵上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赫士列特;诗学理论;诗歌想象;诗歌音韵

[中图分类号]I10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2-0060-04

[收稿日期]2014-01-10

[基金项目]2013年度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威廉·赫士列特诗评理论与浪漫主义文论传统研究”(13C023)的阶段性成果。

威廉·赫士列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在《泛论诗歌》一文的开篇就对诗歌做出了如下界定:“它是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自然的印象,受到这种印象的生动性的激发,想象和激情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并经由同情的作用,通过声音的某种节奏变化进行表达。”[1] (p.1)这一界定集中体现了赫士列特对诗歌本质的理解,诗歌取材于对泛化的自然真实的印象,经由激情和想象力的创作过程,运用声音与音调节奏的变化来加以表现。在《泛论诗歌》,以及其后的一系列关于英国诗人的演讲录中,赫士列特对其诗学理论进行了充分阐释。赫士列特诗学理论在继承英国浪漫派情感主义诗论的同时,在诗歌创作的心理动力、诗歌的非个性化等方面又有其独特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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