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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等收入标准界定方法研究

2014-04-29梁冠立熊健益王艳云

中国市场 2014年21期
关键词:激励性

梁冠立 熊健益 王艳云

[摘要]在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政策背景下,对我国中等收入标准界定方法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为了使标准的界定有根可循,本文提出了六个原则:可支配收入原则、可比性原则、激励性原则、相对稳定性原则、地域性原则和动态性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得到的我国中等收入基本标准为个人可支配收入5万~125万元,并可利用物价指数和空间价格指数对其进行调整得到动态标准和地区标准。

[关键词]可比性;激励性;初步标准;基本标准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1-0164-03

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和政府把“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作为提高民生水平的战略目标。然而,我国政府并没有公布一个明确的、公认的“中等收入者”判断标准。而现有的中等收入指标体系范围非常宽泛,不同标准之间的差距较大,得出的结果差别也很大。因此,新形势下,识别“中等收入者”是研究中等收入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国内外关于中等收入划分标准的研究现状

从国际组织看,主要是世界银行根据人均GNI确定了低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而部分国家也公布了自己国家的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阶层的划分标准。例如美国公布的标准为家庭年收入4万美元到20万美元,英国的标准是3万美元到8万美元,德国的标准是4万美元到10万美元。在我国,对中等收入标准的界定观点也是众说纷纭。如常兴华[1]认为人年均可支配收入介于22万~65万元可算作中等收入阶层。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2]认为恩格尔系数40%以下,个人所得税标准底数在1200元以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人群都可以算作中等收入阶层。四川省城调队[3]将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定位为:家庭年均收入5万~2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和财产20万~50万元,家庭拥有私家车和家庭月收入1万元以上。只要三者居其一,即称为中等收入群体。南京市统计局[4]认为,中等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暂定在3000~10000元为宜,恩格尔系数不应超过30%。

可以看到,由于划分标准不统一以及与目前新形势的脱节,一些结论与人们的实际感受差距较大,一部分人认为自己“被中等”了。界定标准的模糊容易引发人们的认识混乱和反感情绪,削弱了中等收入者对自身地位的认知,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我国中等收入标准确定原则

21可支配收入原则

标准应唯一,既要考虑到科学性,又要便于操作。有别于中产阶级的概念,不看财产、人均GDP,不看学历、地位、职位、工作性质,只看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但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中国特色的指标),否则会给实际操作带来极大困难。

22可比性原则

这里的可比性主要是指国际上的可比性。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是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有了在全球范围内比较的视角,因此,要参考借鉴主要发达国家实际生活水平和国际上对发达程度的认同尺度,从而才能使我国的中等收入概念具有一定的国际可比性,避免因标准太低而盲目乐观。

23激励性原则

我国中等收入不能是纯粹数学意义上处于中间位置的收入水平,而应是(可支配)收入较高(不是较低、不是很高)的标准,类似于(但不完全等同于)国外“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之所以设定一个相对较高的标准,一方面是基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则是统计的科学实用性所致。从空间来看,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的国情,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正在向总体小康水平努力。因此我们当前所提出的中等收入只能是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为背景,不能简单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划一条分界线。我们要明白,划分收入差别的目的不是为了将更多的人隔绝在追求幸福的行列之外,而是为了更好地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一起为美好的明天共同奋斗。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防止中等收入标准偏低。比如朱妙宽[5]测算出来的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万~4万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6]提出的标准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54万元(如表1所示)。

表1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单位:元)分组朱妙宽预测2020年2010年实际2012年实际最高收入户624555143163824高收入户375323104439605中等偏上户279232318829813中等收入户208171722422419中等偏下户153791270216761低收入户11354928512488最低收入户740859488215

从表1可以看到,朱妙宽确定的标准过低,在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就已经超过了他预测的2020年的标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预测: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2000年不变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00元(2000年不变价)。实际上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即使消除价格影响,这个预测也比较悲观。因此,不宜把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定得太低,宁要人数少一些的货真价实的中等收入群体,也不要掺了水分、老百姓不认可的中等收入群体。

24相对稳定性原则

我国中等收入必须具有稳定性,换句话说就是,若购买力基本相同时,我国各地区、不同时间的中等收入标准也应一致。中等收入群体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的社会群体。从实践来看,无论处于何种收入群体的人员,大家的根本利益一致性是各收入群体关系的本质所在。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实现,从而达到中等收入。中等收入群体必须具备稳定而持久的收入,否则从中等收入水平落入低收入水平也是有可能的。

25地域性原则

所谓的地域性,是在考虑不同地区商品购买力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中等收入标准也会随之存在一定差异。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极其特殊的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所以存在很大的地区发展差距问题。例如,某英国媒体公布的“2012年中国人均GDP排行榜”显示:人均GDP排名第一的上海市是73297元,而排名倒数第一的贵州省只有13221元,二者相差45倍。同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西藏自治区只有13544元,比最高的上海市36230元少了17倍。若用同一标准计算其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势必出现前者偏低,而后者过高的结果。所以,研究中国的中等收入水平界定必须考虑其地域性特征。

26动态性原则

“中等收入”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即使是同一地域,其不同时期的中等收入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总水平是综合反映国民经济状况的一个重要经济参数,也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价格总水平的状况,不仅是经济增长和货币供应是否适度的反映,而且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价格总水平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总是处于不断变化和运动之中。因此,考虑到物价的变动,我国的中等收入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述稳定性原则是基于购买力(物价)不变时提出的,动态性原则是相对于物价变化时提出的。当然从长远来看,经过一个较长时期(比如30~50年),世界经济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世界主要国家中等收入阶层划分标准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国中等收入标准也应变化,这也是动态性原则的体现,本文暂不考虑这点。如果不久后世界上主要国家的中等收入阶层划分标准发生变化,可以按本文确定的可比性原则调整。

3我国中等收入初步标准

无论哪个国家或哪个地区,在确定中等收入标准时,都应考虑本国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及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目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收入标准普遍较高,如美国,家庭年收入在4万~20万美元的家庭属于中产阶级,德国和瑞典的标准比较接近,为4万~10万美元,日本的中等收入标准为44万~68万美元等。(如表2所示)

表2不同国家或地区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的划分标准国家家庭年收入

(万美元)转换为人民

币(万元)2010年家庭平

均人口(人)人均可支配

收入(万元)美国4~201596~798026614~3069英国3~81197~319229413~1101德国4~101596~399021760~1900瑞典4~101596~399022725~1814日本44~681756~271324732~1130韩国2~36798~143627296~532中位数670~1472数据来源:家庭年收入源于湖北省统计局课题组,各国2010年家庭平均人口分别根据美国人口调查局、英国国家统计局、德国联邦统计局、瑞典统计局、日本总务省、韩国统计厅和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估计而来。

为了进行国际间的比较,本文通过购买力平价换算将人民币标准与国际标准互相转换。因为汇率不能完全反映对比国之间综合价格水平的比例关系,而购买力平价实质上是一个特殊的空间价格指数,与汇率不同,它是比较某一时期内两个国家的综合价格水平。因此,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货币转换因子,更能满足收入的国际比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按购买力平价衡量的中国2010年人均GDP为7518美元,由中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人均GDP为29992元人民币,因此可得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的购买力平价汇率为1美元=399元人民币。利用该汇率对美元标准进行换算可得出一个以人民币为单位的标准(如表2所示)。

本文取这几个国家的收入上下限的中位数作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一个初步绝对标准。之所以不使用平均数或者众数,是因为我们要考虑作为例子的这几个国家之间的标准和经济差距。为了得到不受偏大或偏小数据的影响,更公平稳健的数据,我们选择中位数,这样更接近整个数据的平均数据。通过表2的换算并取中位数得其范围为67万~1472万元,若按我国家庭平均人口为三人来算,家庭年收入的范围是201万~4416万元。但是我们应当考虑到这些发达国家的标准比我国要高,同时在选择中位数的过程中可知美国、德国和瑞典三国的上限较高,因此可适当降低下限标准和提高上限标准。即令我国中等收入初步绝对标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6万~15万元,照三口之家计算家庭年收入为18万~45万元。

4我国中等收入基本标准

我国中等收入标准的几个原则中可比性和激励性两点最为鲜明,上述初步标准充分满足了可比性原则,接下来我们要对这个初步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使其符合激励性原则。

首先要对2020年时居民收入进行预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中经济发展目标是“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假设2010年各组居民收入水平的平均数都翻了一番,则城镇居民收入情况是(如表3所示):

表3按收入等级分居民人均收入情况单位:元(2010年价格)组别2010年2020年最低收入组(10%)5948111189622较低收入组(10%)9285251857050中下收入组(20%)12702082540416中等收入组(20%)17224013444802中上收入组(20%)23188904637780较高收入组(10%)31044046208808最高收入组(10%)514315710286314

全面小康社会中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应在一定范围之内,我们可以假设其不低于30%且不高于60%,从目前国情来看主要是不低于30%。所以在按照我国中等收入初步标准预测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时,根据此假设比重范围来对初步标准进行调整,进而得到我国中等收入的基本标准。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等收入水平一般是以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中轴的,其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与社会收入水平的中位数相近或相等,因此,等于或稍低于和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这与这些国家的分配格局“两头小、中间大”紧密相关。但是,我国目前的收入平均数不高或偏低,且分配格局呈现底部大的“金字塔”形或倒T形,低收入者人数偏多,而高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偏少,社会成员的收入不呈现正态分布,导致中位数还低于平均数。因此,本文以高于平均收入水平(中等收入组)的中上收入组水平为基础。从表3来看,按五等分法划分的中上收入组占了40%。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如日本、瑞典、德国等都是收入分配高度均等化的国家,它们的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很大,就算是世界第一强国美国,2010年时其高收入组所占比重也只有38%。因此,按上述预测结果我们可考虑中等收入下限大约确定在5万元(即6万元下调至5万元),而上限确定为125万元(即15万元下调至125万元),家庭年收入为15万~375万元(三口之家)(即376万~940万美元),估计处于46万~5万元和高于125万元的群体最多只占中上收入组的10%,那么城镇居民完全能满足中等收入比重不低于30%。

5建议

我国中等收入基本标准的国际可比性和激励性决定了其合理性,它适用于界定目前我国的总体水平。但是,我们还应考虑到中等收入标准的另两个特点:地域性和动态性。即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中等收入标准应该有所不同。针对中等收入标准的这两个特性,可分别利用物价指数和空间价格指数对基本标准进行调整,从而得到我国不同时期的动态标准和我国各地区中等收入的参考标准。

参考文献:

[1]常兴华,李伟蔽夜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测算分析[J]焙旯劬济管理,2012(8):33-35.

[2]李云路,战燕,顾钱江贝印按型沸巍钡健伴祥形”——中国着力培育中等收入阶层[EB/OL]保2004-03-04]県ttp://news眡inhuanet眂om/newscenter/2004-03/04/content_1345690県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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