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困惑及改进思路

2014-04-29高会琴

时代金融 2014年23期

高会琴

【摘要】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执行中因现行税收政策对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不太明确,从而导致了税企双方执行时的操作困惑。由鉴于此,分析半年以来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遇到的新情况,并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便成了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的当务之急。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 融资性售后回租 困惑 改进思路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税制改革,已在降低有关企业税收成本,减少重复纳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必须指出的是:2013年12月12日出台的财税(2013)10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3)16号文),废止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将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实行差额征税,增加了本金的扣除额,达到了降低该行业增值税税负的积极效果。但该文对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不太明确,从而导致了税企双方执行时的操作困惑。由鉴于此,分析半年以来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遇到的新情况,并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便成了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的当务之急。……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