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面对
——沈阳市正式施行《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合同之上,立法之下
2014-04-21索成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24期
□索成
本期面对
——沈阳市正式施行《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合同之上,立法之下
□索成
【编辑留言】新一届政府正塑造法治化的法律生态。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是要加强制度性权力,而非加强专断性权力。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向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转型的关键,即在于从某种单方面的支配,过渡到不同利益方的有效互动与互相制衡。近日开始实施的《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从立法的高度,让集体合同制度从此具有了法律效力,也是对法治文明的积极诠释。
11月15日,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正式施行。
自2006年沈阳市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4.1万多家企业、96.8万多名职工。而从2007年7月,沈阳市政府出台《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到今年作为地方性法规的《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的正式施行,不仅使集体合同制度愈发成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而且将为它的依法推进提供更强大的法律支撑。
这显然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精神。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更是凸显出新一届政府,谋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治理新思路。
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历史阶段来看,因为囿于可借鉴对象的缺乏,以及经济发展的急迫性,形成了之前很多允许试验超前于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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