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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本科院校学科专业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4-04-17郭睿

教育与职业 2014年15期
关键词:重点学科公安院校公安

郭睿

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是评估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以及条件设施等方方面面的综合参考,其特色与水平直接体现了相应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水平。为了铸就一流的高校,必须整合一流的专业学科、一流的教师队伍和一流的学术成果于一体。学科、人才、水平三者间的相互关系可概括为:学科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水平是标志,三者共同构成了高校发展的主旋律。可以说,学科专业建设是高校工作的根本和核心,是学校的立足之本、强校之基,是培养高质量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关键。归根结底,高校发展的快慢取决于学科专业整体建设水平的好坏。为此,应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对学科专业建设的研究。

一、公安本科院校学科专业设置的现状及其特点

1.公安类学科专业设置历史演进。长期以来,“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被作为二级学科专业类,划归于法学和工学门类下。而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并没有独立的公安类学科专业。一些较为成熟的公安类专业只能作为法学等学科的研究方向或依托其他学科点设置。这些情况直接影响了公安院校的招生、教学培养、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开展以及公安科技力量的发展。2012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同教育部颁布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其中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学科正式被列为一级学科并分属于法学和工学两大学科门类。至此,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学科法律地位的确立,正式填补了公安高等教育一级学科的空白,为公安学科体系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是公安高等教育的一项重大突破。与此同时,增设公安类一级学科日益成为完善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公安教育训练水平,推动公安学科体系建设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

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在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专业目录中,只在法学学科门类下设二级学科公安学类,下设3个本科专业: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工学学科门类下设二级学科公安技术类,下设2个本科专业: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发展,截至2012年10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专业中“公安学类”设有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等3个专业,“公安技术类”设有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等2个专业;特设专业中“公安学类”设有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等12个专业,“公安技术类”设有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火灾勘查、网络安全与执法、核生化消防等7个专业。对比两大类专业设置修订前后的变化可以发现,“公安学类”专业设置中,除专业代码不同之外,专业名称未变,说明专业名称趋于规范;“公安技术类”专业设置作了较大修改,由原来的10个专业调整为9个专业。专业目录的修订不仅保证了专业的划分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逻辑,做到了科学、系统和规范;还具有前瞻性,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人才培养口径,为新兴学科发展留有空间;更体现了延续性,尊重历史,有所创新,保留符合规律的、成熟的、社会需求较大的既有专业。与此同时,目录的修订能根据国家发展、科技进步、市场需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专业目录的修订,较好地体现了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的原则,门类和专业的划分比较科学、合理,专业名称比较规范。

2.全国20所公安本科院校学科专业建设的现状。随着我国公安机关与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全国现有公安本科院校20所,其中公安部属5所(含武警学院),地方省属15所,布局覆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铁路、林业系统。公安本科专业由5个增加至2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由2个增加至30多个,公安学科专业体系更加完备;公安高等教育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现零的突破。公安本科院校承担着全国公安系统高级——本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任务。

从全国公安院校专业设置情况来看,5所部属院校专业设置基本上是以公安专业为主,并且体现了行业特色。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专业设置为例,12个本科专业中有90%以上的专业都是为了边防、消防等工程而设,其国家级特色专业也是以边防和消防工程为主而建设。而15所地方公安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5所部属院校有着显著的差别。地方公安院校除了设置公安专业外,还设置了一定数量的非公安专业,有的学校非公安专业数量超过公安专业数量。如吉林警察学院,现有15个本、专科专业,公安本、专科专业5个,占专业总数的33.3%,而非公安本、专科专业达到10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66.6%。地方公安院校之所以设置一定数量的非公安专业,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二是学院办学规模扩张的需要;三是学院办学经费筹措的需要。

从全国公安院校学科专业建设情况来看,全国20所公安院校中有学科专业建设思路和措施并取得成效的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等3所部属院校,它们承担着全国公安系统硕士、博士以上高层次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任务。还有江苏、湖北、云南、江西、广东和福建等5所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其中江苏警官学院已建设有1个省级优势学科:一级学科“公安学”,省级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校级重点学科2个:“应用化学”和“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警察行政管理、公安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湖北警官学院已建设有“诉讼法学”省级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等2个省级立项建设硕士点;云南警官学院已建设有“禁毒学”省级重点学科1个;江西建警察学院已建设有侦查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治安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广东警官学院建有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侦查学;福建警察学院已建设有“行政管理”和“作战指挥学”等2个省级重点学科。但是,公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近60年,至今尚未现实国家级重点学科零的突破,还有待全体公安学人共同努力,早日实现“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国家级重点学科零的突破,不断提升我国公安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公安本科院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若干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要想实现公安院校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公安事业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持,实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层次和结构的新转型,形成学科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坚持内涵式发展战略,坚定地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道路,从整体上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门类多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体系。

1.树立全新学科专业建设理念,增强学科专业建设全局意识。学科专业建设实质上是对学科专业发展进行有意识的管理,因此,坚持“质量为本、结构为重、规模为基、特色为先、创新为魂”的学科专业建设新理念,真正把“学科立校”摆在公安本科院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龙头”位置,把学科专业建设看作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核心,把它当作学校发展综合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基本建设工作来抓,把先进学科专业管理理念和有效的学科专业建设监控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尤为重要。学科专业管理的关键莫过于学科专业战略管理,即对学科专业构建及宏观定向的把握,对学科专业的全面性筹划、全方位决策和根本性指导。学科专业战略必须科学地预测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进而准确地进行目标定位,并通过中长期规划明确每一发展阶段的具体建设目标、相应的制度安排及相应资源配置。

学科专业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所涉及的环节包括教学、科研、高层次学位管理、人事管理、设备条件管理、图书资料建设、学术交流等,与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也紧密相关。因此,为克服因学校管理组织结构和权利模式的复杂性可能引起的消极后果,保障学科专业建设各个环节和方面协调发展,有必要在学科专业建设中采取目标管理模式。但必须明确的是学校系部主任作为系部行政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学科专业建设负全部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应以建立新的学科专业建设管理机制为起点,把学科专业建设看作每个人的事和每个部门的事,树立“学科专业兴我兴,学科专业弱我弱”的荣誉感和责任心,把学科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2.正确进行学科专业定位,形成学科专业特色。坚持“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服务定位和“加强基础,提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方向,要依据把学校建设成教学培训型大学的发展思路,确立以法为主,工、理、管等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加强对工、理、管等学科专业的扶持,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逐步形成基础宽厚、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特色,构建和发展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院校根据其行业性特点建设在公安理论和公安科技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与特色的重点学科专业与优势学科专业,并率先培养出一批高素质人才,产生一批独特的、公安需要的科技成果,从而形成自己的学科专业特色。

3.理顺学科专业体系,凝练学科专业方向。公安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原则上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11年3月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中设置的学科专业展开。要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原则,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分类指导,以社会需要、人才需求为导向,科学地规划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制定学科专业建设目标,理顺基础学科、主干学科、支撑学科以及交叉学科四部分间的关系,通过调整、重组、增设、构建等方式优化整合,逐步形成相对合理、优势明显的主干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基础学科、人文社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

形成相对稳定并具有前瞻性的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是提升学科水平和增强学科竞争能力的关键因素,是学科的学术地位、学术优势、学术特色、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通过设立解决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的项目,对公安院校学科专业发展从高端进行设计,在公安学、公安技术、社会管理等领域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注意开展原创性探索,凝练一批特色和优势学科方向并以此调整学科结构和学科研究方向,以提高科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形成较大跨度的学科交叉和融合,增强学科的整体优势。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对学科专业建设起支撑作用的是师资队伍。没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就不可能有一流的学科专业。因而,学校必须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选好学科和学术带头人且建设好学术队伍是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应以“以人为本,学术至上”的理念,从三个层次上进行学科队伍建设谋划:一是学科带头人(大师)建设工程;二是学术带头人建设工程;三是学术骨干和优秀教学骨干建设工程。采取重“引”强“培”的有效措施,通过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浓厚学术氛围,强调团结协作精神,组建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高素质的中青年人才为骨干,以增强学科队伍的可持续竞争力为目标的学术梯队和学科大团队,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以使学术梯队知识结构的综合性、实践性、动态性和可持续性特征充分体现出来。应以“调节优化、突出特色、逐步扩展”为原则,形成“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联动、滚动发展”的重点学科建设机制,即首先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学科和扶持学科及重点实验室,经过几年建设与扶持,逐步使之成为国家级、省部级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5.以重点学科为依托,组建学科群,构筑学科基地。本着学科优势明显、基础相关、资源共享原则,以重点优势学科为核心,以支撑学科和相关学科为支点,组建能突出公安本科院校科研标志的学科群体与科学研究中心,以求实现某个方向的理论突破,达到某些方面的技术集成,以据此组建体现综合科研实力与教育教学水平的学科群。以重点学科和学科群为依托的学科基地建设必须要着眼于改善技术设备,建设高标准的实验室,以求为科研人员提供一流的科学研究平台。要以共建、共管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科研院所联合,通过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做到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建设,还可加强基地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努力实现良性循环。

6.营造求真求实、博思进取的学术氛围。提升科研层次,提高公安理论研究水平和公安科技开发能力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冲击国家、本地区公安事业发展的急需领域和科技前沿的重大课题,提出新概念,发表新理论,发明新技术,都要求有求真求实、博思进取的学术氛围。求真求实、博思进取的学术氛围与开放、动态和自由的学术气氛紧密相连,所以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学术交流和实质性合作,更广泛地与境外的警察大学、研究机构及警政部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国际知名学者建立良好的组织和个人关系,更多地参加和组织国际学术会议。

总之,学科专业建设涉及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学科队伍与学术梯队建设是这项系统工程的关键子系统,而学术梯队建设的关键又在于形成责、权、利清晰的自主发展与合作机制。目前,经过公安教育人几十年的共同努力,公安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已经开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只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公安院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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