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燃气锅炉房防火设计问题探讨
2014-04-16杨明
江西化工 2014年4期
关键词:设置
杨 明
(宜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江西 宜丰 336300)
锅炉房作为一种能够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用热水需要的设备,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的加快,在工业和民用建筑领域得到普遍使用。锅炉是一种具有高温带压的特种热力设备,存在一定的火灾爆炸危险。锅炉按燃料可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电锅炉等。我国目前生产的锅炉,工作压力较高(1kg/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以前人工手烧锅炉已被快装锅炉取代,并将逐步被燃气锅炉代替。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因为安全保护设备不灵或操作不慎都有导致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危险性更大,容易发生燃烧爆炸。
1.燃油、燃气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
1.1 锅炉烟囱靠近建筑物的可燃结构,炽热炉渣处理不当,引燃附近的可燃物,烟囱飞火,锅炉房操作间和附属房间内堆积的可燃物等遇明火容易引起火灾事故。锅炉房内也可能因施工或维修引发可燃物燃烧。
1.2 锅炉具有爆炸危险,设计、制造、安装上存在的缺陷,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致使安全装置失灵,容易引起物理爆炸。
1.3 燃油输气管道、阀门等部件有燃油、气泄漏并积聚至爆炸极限同时有火花或高温条件,易引起化学爆炸。锅炉房常在点火、熄火、烘炉阶段易发生因控制失效或操作不当引发的燃气与空气混合物爆事故。
2.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防火设计
2.1 控制设置位置和耐火等级。
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不允许设置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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