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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海事行政职能转变的思考

2014-04-16李义良

关键词:政府职能服务型海事

李义良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秦皇岛066002)

关于新形势下海事行政职能转变的思考

李义良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秦皇岛066002)

文章以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理论分析为切入点,剖析了海事行政职能向服务型转变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服务型海事建设的对策。

海事;行政职能;转变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并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海事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包括保障水运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行政机构。目前,海事部门“离事归政,核编转制”工作已经完成,如何有效实现海事行政职能转变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理论分析

自1988年党中央明确提出政府职能转变以来,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明确提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政府职能转变理论发展及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

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在1988年、1993年进行的第二次、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但这两次改革都没有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内涵及方向。1998年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的方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将在旧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最终转变到三个领域: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通过此次改革,初步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政府管理方式,逐步转向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经济事务,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得到进步。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下,2003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提出政府职能从“全能型”转向“服务型”,明确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要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并于2004年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改善宏观调控为目标,提出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改革,具有明显的服务特色和民生特色。

党的十八大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强调要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为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清晰界定了政府5项职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明确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中国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所探索得到的宝贵经验,也是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发展潮流,对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政府履行好两方面职能: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小康社会物质基础;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和环境清洁。目前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是政府职能的薄弱环节,需要通过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来完善和加强。

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需要

目前政府行为缺位及越位、行政审批过多且效率低下、政府职能交叉等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急切需要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之一是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突破口

目前改革已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越来越多地触及深层利益关系,一些既得利益与政府部门自身利益相关联,改革难度很大。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树立政府威信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突破口,可以更好的凝聚政府内部共识,减少改革阻力。

二、海事行政职能向服务型转变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行业具有很强的服务性质,交通运输部向来注重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海事部门作为中国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模式一直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海事行政管理职能也应做出调整。

(一)海事行政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目前交通运输业已进入全面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新阶段,列入国家服务业优先发展领域,地位更加突出。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退、交通运输结构不尽合理、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水平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海事部门需要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如何实现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的历史跨越,是海事管理机构面临的新命题。海事行政管理是发展国家海洋经济、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前沿阵地,亟需构建成现代化、专业化的海事管理模式。

港口通航环境变化要求海事提高监管服务能力。随着港口经济发展,港口规模和靠泊等级不断提高,海事监管对象多样化、通航环境复杂化日益凸显。监管环境的变化需要海事部门及时转变管理观念,通过主动服务促进有效监管,改变被动应对形势变化的管理弊端。海事行政管理覆盖范围广,与航运经济紧密相关,在推进航运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国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需要海事部门更好地发挥专业职能,通过主动服务帮助航运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交通运输部作出了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中国海事”,强调发挥海事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出行,促进海洋、航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定位。要实现海事“三化”建设任务,必须采取措施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定位,达到“人民满意”的时代要求。

(二)海事行政职能转变面临的问题

1.服务行政理念尚未形成

海事行政管理服务意识淡薄,表现在重管理轻服务、将管理理解为管制、部分审批程序复杂且低效等多个方面。其内在原因在于海事行政管理缺乏竞争对比机制,缺少与政府其他部门进行服务交流对比的平台;没有形成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服务好坏与绩效评估无关;服务标准没有细化且未纳入体系管理;服务质量以体制内监督为主,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2.部门设置有待调整

中国海洋事务管理缺乏整体意识和合作观念,海上管理部门职权交叉,重分工轻合作,不能形成合力;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正在调整内部分工,尚未形成统一的执法力量。海事部门与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的港航管理部门、船级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职权交叉。

3.海事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海事政风建设依然存在着薄弱环节,个别执法人员缺乏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主动服务意识,未能真正考虑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存在特权思想,缺乏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侵犯行政相对人利益行为时有发生。

4.绩效考核体系及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的考核管理办法过于强调海事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与程序规范化,导致了海事服务缺乏主动性,甚至导致为避免被追责而人为设置更严格、更繁琐的行政管理程序;海事服务评估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外部考核机制,导致海事服务难以得到有效评估和改进。

5.海事发展与地方建设脱节

海事部门与地方政府沟通渠道不畅,海事工作内容未能及时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中,无法保持与地方建设同步,阻碍海事部门履行职责。

三、海事行政职能向服务型转变的对策

(一)更新行政理念,优化服务设施

应强调海事行政的服务属性,从港航企业需求出发,扩大海事公共服务覆盖面,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海事工作的主要目标。应建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确定立足服务、奉献社会的海事角色定位;通过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行政过程,健全畅通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海事公共服务结构和布局;通过建立一站式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快速办理通道等服务举措,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海事服务。

(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应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海事行政低效和服务薄弱环节,规范执法流程、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明晰行政服务标准,克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推动海事行政的规范运行,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及激励机制,将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标准,并与公务员职级、职务、工资晋升相挂钩,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障信息畅通

通过政务中心建设、海事内设部门信息互通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便利行政相对人到海事部门办理有关业务,避免多头管理;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法规、规章建设,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契机,捋顺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职责权限,增加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之间分工协调;通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顺畅海事内部业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沟通,避免多头对外;通过推动法律体系建设、加强联合执法,做好与国家海洋局等涉海部门的分工协作。

(四)凝聚海事正能量,提高海事队伍素质

队伍整体素质决定着海事服务效能高低,进而影响到海事职能转变目标的实现。海事服务文化建设是凝聚海事发展正能量,提高海事队伍精神面貌的有力手段。海事服务文化建设应体现海事行业特色的服务理念,以海事系统“三化”建设为契机,不断挖掘并丰富“三化”建设的精神内涵,把服务放到海事“三保一维护”之外的第五项职能的高度上,不断提高海事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主动服务,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主动参与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地方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对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和地方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行为开通快速办理通道,增强群众幸福感和地方经济活力;要主动搭建与地方沟通的桥梁,积极参与地方的文化体育、创优争先等活动,以地方文明建设推动海事文化软实力建设,更好地树立海事形象。

D631.5

A

2095-4263(2014)03-0003-03

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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