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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视角下的新生代农民工置业定居选择

2014-04-10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置业新生代城镇化

(上饶师范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一、引言

据统计,中国新生代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其中,外出新生代农民工16?336万人。如果连同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则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总人口应在5亿以上。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城镇化发展。然而,由于受城乡二元分割、户籍制度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结构等因素影响,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仍处于“流而不迁”的状态,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城镇化远未实现。因此,如何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城镇化仍然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任重而道远的问题。

从已有的调查看,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市民化或者城镇化的意愿,已是不争的事实。[1]争议的焦点在于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的路径选择,即新生代农民工到底是应该在务工所在地的城市置业定居,还是在老家的县城和建制镇置业定居。这两种不同的路径选择,实际上代表了中国城镇化两种不同的发展道路和观点,即大城市发展道路观点和小城镇发展道路的观点。大城市发展道路的观点认为,大城市集聚经济优势,能创造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充分就业的要求;而小城镇发展论则认为,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较低,大城市承载能力有限,市民生活压力大,生活成本高,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未必能获得幸福感。[2]迄今为止,这两种不同观点的争议尚未停止。本文不揣陋见,也尝试就该问题做一探讨,以期为中国的城镇化道路选择提供一管之见。

本文的角度是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对城镇定居点的选择及其选择的影响因素,切入点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置业定居选择。之所以是置业定居选择,乃是因为买房置业作为安家落户的标志性行为,可以充分测量新生代农民工对城镇定居地的实际选择意愿,并检验不同城镇化道路对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适应性。

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把握新生代农民工对城镇置业定居点的选择,本文在使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的同时,采用抽样调查和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的方式对新生代农民工置业定居现状以及置业定居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查。

二、数据与方法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置业定居的选择现状,本文首先选用国家统计局近年来发布的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在上个世纪就开始对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状况进行了监测,但系统地发布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则是从2009年才开始的。这一从2009年开始的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包括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的居住情况调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所在地自购房的情况。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的居住情况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自购房的比例能够客观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置业定居的能力和意愿。

同时,课题组成员利用2014年春节新生代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机会,对闽浙赣三省毗邻的三个劳动力主要输出地的村庄的返乡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本调查选取的三个村庄,由于分属三个省份但又相互毗邻,其特征有同有异。同是三个村庄都是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地理位置、乡土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大;异是由于分属不同省份,农村养老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等有些不同,因此,该三个村庄在外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我们的调查方法是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我们在三个村庄的村委会配合下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发放了问卷,展开了讨论。我们在三个村庄分别发放100份问卷,共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5份。问卷内容包括:职业、收入、性别、婚姻、年龄、受教育程度、子女入学情况、父母年龄及身体状况、已购或者兴建房屋的地点等信息,其中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调查内容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所在地的居住状况、已经在城镇购房的地点、购房置业的影响因素等。这些数据资料为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置业定居选择的影响因素提供了可能。在座谈讨论中,受访新生代农民工还对子女上学问题、老年父母抚养问题、如何融入城市问题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三、主要发现及其简要分析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以及实地调研,我们获得以下有价值的发现:

(一)务工所在地的大城市并非新生代农民工置业定居的首选之地,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现实的理想是在家乡的县城或者建制镇置业定居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自2008年开始,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的比例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在以受雇方式从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有0.9%、0.8%、0.9%在务工所在地自购房,但2011年、2012年分别只有0.7%和0.6%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地购房定居人数逐年递减。

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已经在务工城市买房的新生代农民工不到3%,而在务工城市有购房意愿的也只有21.6%。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虽然表达出在城市置业定居的愿望,但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更希望在家乡县城或者建制镇买房。而且,在受访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1%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在县城或者建制镇自建或者购买新房。

不在务工城市购房定居,固然与务工城市的高房价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低收入有关。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经济因素并非新生代农民工购房定居选择的唯一因素。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表示,除了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其他的劳动力主要输入地的房价也并没有比老家县城的房价高出多少,有时,在老家县城购买一套房,在务工所在地的城市也能购买相应面积的房屋。之所以不选择在务工所在地购房,主要是购房定居作为永久性、家庭性、稳定性的迁移,必须考虑个人的生老病死、文化认同、子女的抚养教育、老年父母的赡养等多种因素,而不能仅仅只考虑经济收入。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中,超过30%对在务工所在地的城市买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又都表示暂时没有在大城市买房的能力和意愿,在大城市买房只是个奢望或者是遥远的梦想。

(二)子女上学、老年父母的赡养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置业定居选择的重要因素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应该说,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子女教育。60%的受访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在城镇买房主要是为了子女,有77%的父母希望子女到城里上学,95%的父母希望子女能接受高等教育。因此,要不要在城里买房、在哪个城市买房,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第一位的考量因素。

中国目前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的就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未成年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自由流动,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在务工所在地上学仍存在种种制度上的障碍。然而,本文更想说明的是,即使新生代农民工子女能够在务工所在地上学并参加高考,也并不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子女都会到务工所在地城市上学。因为,第一,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在务工所在地上学,必将带来住房、教育以及其他抚养成本的增加,这从经济上说,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家庭未必能够完全承受;第二,在城市,子女上学一般都涉及上学、放学的接送,而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和工种往往不具备接送孩子的条件;第三,虽然中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制度,但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大多有二个甚至三个孩子,一对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夫妇又要忙于工作,又要忙于照看孩子,显然不是他们所能应付的。因此,目前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将子女留在老家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的现象,不但是教育制度使然,从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上讲,这也是无奈但却又是最优的选择。

既要让孩子在城里上学,又要有人帮忙照应,理想的办法就是让孩子在老家的县城或者建制镇上学。在受访新生代农民工中,已经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为了子女上学在老家县城或者建制镇买房或者租房,然后让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城里陪读。当然,爷爷奶奶们的陪读也是有一定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策略安排的。一般来讲,爷爷奶奶们陪读要有规模效应,比如说,如果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有几个兄弟姐妹的,往往会将新生代农民工子女集中在一起,共同出钱委托长辈照顾;而如果在城里新生代农民工子女过少,则会考虑由长辈中的一个在城里照顾,而另一个在老家种地种菜,附带照应。如果爷爷奶奶更年轻一点的,则可能找一点时间自由的活干干,以补贴家用。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家庭也可选择让长辈到务工所在地帮忙照看孩子,但长辈对陌生城市的适应性、生活成本、规模化照顾等都掣肘了这种选择的可能性。

除子女教育外,老年父母的赡养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购房定居选择的重要因素。在我们的调查中,32%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在买房定居时会考虑老年父母的赡养和照顾因素,这一点在独生子女家庭及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体现得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是“父母在,不远游”一直是中华孝文化的重要内容,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子女已不可能“不远游”,但在父母年老时能陪伴在老人身边,使父母老有所依,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文化;二是从制度上讲,中国农村目前的养老仍然是家庭养老,子女不但在道德上担负着赡养老人的职责,而且在法律上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老年父母对子女迁移仍具有较强的制约力,子女特别是独生子女在迁移式买房时必须也必然会考虑老年父母的赡养和照顾问题;第三是农村因独子增多,劳动力流动就业下代际互助要求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家庭需要借助家庭关系资源弥补社会“福利”和“保障”的不足,[3]这也成为父母对子女永久性迁移予以制约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文化认同、社会地位获得等非经济因素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置业定居选择的影响因素之一

人是社会性动物,一个人决定在哪里长期居住,不但有经济条件、子女抚养等硬性因素的制约,而且还有所居住的城市的文化吸引力、个人的发展空间和社会地位的获得等软性因素的影响。在我们的访谈中,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表示难以适应务工所在地大城市的文化和节奏,特别是生活领域,新生代农民工总觉得自己只是务工城市的“外人”,是个“过客”,他们无法融入城市繁华喧嚣的文化,更难以在该种环境下找到安全感和幸福感。

同时,让新生代农民工感觉到自己只是城市“外人”或者“过客”的,还有他们在务工城市较为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贫乏的社交网络。新生代农民工由于远离家乡,无法得到宗族、家庭和村落等社会纽带的支持,且没有通过教育、社交等途径获得的社会资源,因此一直难以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交往网络,进而加剧了他们边缘化的地位。

而在老家的县城和建制镇,虽然也有别于纯粹的农村,但在这里,新生代农民工们总能找到嵌入社区结构和人际网络的“人情型”纽带,并找到植根于内心和习惯的同质性文化:语言、风俗、宗教、礼仪等。当一个人自感已经嵌入到当地的人际网络中,且生活在自己熟悉的文化背景中,他是安全的,自由的,甚而是能感受到幸福感和成就感的。

因此,受文化认同和可融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除非确因经济收入等因素的影响,否则,新生代农民工家庭还是更愿意在老家的县城和建制镇安家落户,而非务工所在地城市。毕竟老家是他们的根,这里有深深的文化印记和情感寄托。

(四) 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的住房需求主要是租房而非购房

虽然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上看,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租房比例并没有表现出持续上升的迹象,[4]但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城市租房居住的意愿却是明显而确实的。在我们的调查中,有42%的受访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希望在务工的地方租房居住。而如果将调查的对象按年龄和性别进行分类,则可发现,女性、夫妻共同在一个地方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以及不满35周岁的年轻人更趋向于租房居住,其比例超过60%。

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租房需求的增加,表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注重生活品质、隐私以及自由的生活空间。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新生代农民工租房需求的增加并不等于购房需求的增加。因为,购房满足的是长期性、稳定性居住的需要,而租房则是满足临时性的居住要求。如前所述,新生代农民工并非寻求定居的组织化的移民,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对务工城市的选择,就像是一群在干旱的非洲大陆寻找水源的大象一样,总是一直寻找有着低技能、高工资的工作机会的地方。虽然有部分“成功”新生代农民工能够或者希望嵌入到务工的城市系统中,但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则没有这个能力,也不想将务工的城市作为他们永久的居留之地。他们的现实需求是,在务工城市有一个临时栖身之地,以提高在务工地的生活品质。至于属于自己的房屋,则是等自己攒够了钱,再回到老家农村盖幢房子或者在老家县城买套房屋,因为,那里才是他们的根,才是安身立命之处。

目前,无法回应新生代农民工租房需求的是,大部分劳动力主要输入城市的房屋租金仍然太高,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收入根本无法承受高昂房屋租金,以至于仍然不得不居住在工棚、集体宿舍里,过着缺少自由、性爱和家庭温暖的生活。

四、结论及其建议

城镇化是我国下一阶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持续动力,也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的重要战略选择。然而,如何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那些已经或者将要进城的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实际而具体的需求,为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城镇化注入温暖、亲密的“家”的元素,切实增进进城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幸福感,却一直是我们忽略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必须正视农村进城者自身的实际需求和幸福感的获得,将“人性”二字渗透在工作的各个细节。当务之急是要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充分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化选择,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置业纳入到城镇化的规划和发展思路上来,合理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在老家中小城镇置业、定居,并为新生代农民工在老家中小城镇置业、定居提供制度性的保障。

(一)多渠道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

我们的调查显示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愿意通过返乡置业而融入城市,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仍然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在工作的城市定居。无论如何,我们应该遵循流动自由原则,充分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选择权,对愿意返乡置业的要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对想留在工作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则要保证基本的住房权。因此,要坚持多渠道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保证其不管在哪工作和生活,都享有最基本的住房权。在新生代农民工未全面回流至中小城市之前,劳动力主要输入地的刁城市应优先参考“重庆模式”、“上海模式”,由政府牵头、引导各利益相关者兴建职工宿舍和廉租房,为在大城市务工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设施齐备、环境和居住条件较好、且价格低廉的短期租赁住房,以改善在城市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居住条件,让进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得到切实的改变,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住房问题,最终实现城市融入。

(二)加快中小城镇建设,为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在中小城镇安居就业创造条件

无论是从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还是从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战略看,合理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在家乡的县城或者建制镇工作、置业定居都是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当前的问题是,由于中国经济存在地区间发展的不均衡,使得更多的剩余劳动力仍需流动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这就导致出现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在县城置业安家,但其本人仍需处于“流动”状态的局面。显然,这种流动状态是不利于子女的成长、老年父母的赡养以及家庭幸福感的获得。因此,我们认为,从国家战略来看,应该均衡发展地区经济,合理引导、安排相关产业向中西部中小城镇转移,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取消户籍制度和附着于户籍上的各种福利差异,逐步实现均等化的社会公共服务

在小城镇的发展中,应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置业纳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来,在户籍、子女入学、养老、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城提供政策便利,保证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在当前,尤其需要优先发展中小城镇的义务制教育,在教育资源分配、入学门槛等方面进行改革,为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解决后顾之忧。同时,需要均衡大城市与中小城镇医疗资源、养老资源的配置,实现各区域教育、医疗和养老的均等化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吸引新生代农民工流入中小城市,并避免中小城市重蹈现在农村空壳化和颓败化的覆辙。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总体态势与战略取向[J].改革,2011,(5):5-29.

[2] 肖金成.谈谈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本地化、家庭化——中国城镇化的基本途径[J].中国经贸导刊,2012,(7):27-29.朱选功.城市化与小城镇建设的利弊分析[J].理论导刊,2000,(4):29-32.

[3] 王跃生.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分析——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J].中国社会科学,2013,(12):60-77.

[4] 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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