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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北大图书馆管理制度述评*

2014-04-10苏全有贾苗苗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日刊阅览室藏书

苏全有 贾苗苗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民国时期,北大图书馆具有一整套较为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然而,目前学界对于该方面的研究,却鲜有触及。有鉴于此,笔者拟以之为视点,梳理脉络,以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1 藏书资源管理

如何管理藏书资源,是当时北大图书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北大图书馆制定有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概括来讲,体现在书籍征购、分类布局、特藏管理和文献保护等方面。

1.1 书籍征购

对于书籍征购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通过向社会公开征募和选购等渠道来丰富图书馆的藏书资源,并制定管理制度。

在征募制度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图书馆根据藏书资源的管理需要刊登征书启事,须对所要公开募集的图书种类、范围和回馈事项以及联系地址等信息,进行说明。其中,对于向校内师生公开募集的藏书,图书馆须通报表扬;对于向校外公开募集的藏书,则须登报致谢。比如,图书馆曾在暑假到来之前,刊登了一则征书启事。[1]随后,便有人贡献出了自己的藏书。图书馆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在《北大日刊》上通报表扬。[2]

在选购制度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首先须制定书籍选购章程,其次将要选购的书籍目录、编著作者、内容概要、种类价格、出版单位等信息登报说明,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最后经协商确定购书计划。例如,学者马廉逝世以后,北大图书馆为表彰他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贡献,决定会同一批藏书家选购他的所有藏书,入藏图书馆管理。在对其藏书进行整理后,北大图书馆按选购制度的规定,将这一购书计划登报说明,对所要选购的藏书进行公布。在征求师生、专家的意见之后,经与马廉家属磋商,最终确定了这一购书计划。[3]

1.2 分类布局

对于分类布局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就如何对藏书分类、如何布局进行规定。

就分类制度而言,从横向看,图书馆规定将藏书按照原版语言、图书类别、使用功能等,划分为中文和英文类、书籍和报刊类、类书和丛书类等;从纵向看,规定将藏书按成书或出版年代的前后,依序分类。以《北大日刊》刊登的一则书籍分类目录为例,图书馆首先将书籍分为中文和英文类,在每一类中,又根据出版时间的前后,依序排列。[4]

就布局制度而言,也分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在纵向上,图书馆规定对于经常检索使用的藏书,布局在较低的楼层内;对于像过期的期刊杂志、大部头的参考用书等藏书,布局在较高的楼层中。而在横向上,又规定像各种辞典、工具书等使用频率较高的藏书,布局在读者便于查找的位置。还规定将当日的各类报纸,布局在阅览室两侧,每日须由专人负责更换。

以上制度安排,对于提高藏书管理效率、改善服务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当时有人撰文认为,图书馆这一分类布局制度,一方面节省了查阅资料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水平。正如文中所说:“诸处的设备周到,使我们不敢辜负了这苦心的计划,而没有一丝荒废光阴的意念存在。”[5]不难看出,这一管理制度已具有较高的科学化水平。

1.3 特藏管理

特藏管理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对于一些组织或个人捐赠的藏书,实行特藏管理制度。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

首先,规定图书馆在接受捐赠之后,须对捐赠方的藏书登记造册,将藏书的类别、年代、作者等详细记录,并分别进行编号。比如,当时图书馆在接受一些组织及个人的藏书捐赠之后,将对这些藏书的登记造册情况公布在《北大日刊》上,便是遵循这一管理制度的体现。[6]

其次,规定图书馆须根据捐赠方的要求,在所接受的藏书上加盖印章。这即表示对捐赠藏书一事的谢意和纪念,也是为防止这些藏书丢失而添加的特殊标记。当时正在北大政治系就读、后来成为青年党骨干成员的夏涛声就曾将一套史书,交由北大图书馆保管。图书馆根据规定,在征得夏氏本人同意之后,在这套史书上加盖了印章。[7]这一通过加盖印章来对藏书进行管理的规定,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有效的。

再次,规定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藏书,图书馆须单独陈列管理。例如,蒋梦麟在担任北大校长期间,鉴于北大图书馆藏书有限,不能满足师生们的阅读需求,决定会同国内外各大图书馆和文化机构,扩充图书馆的藏书资源。为此,蒋梦麟不惜大兴土木,建设专门馆舍陈列这些藏书捐赠,以进行特殊管理。[8]

1.4 文献保护

文献保护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对所藏文献的保护很是重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就内容来说,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规定图书馆须对所藏文献进行必要修复,而对于一些修复难度较大的文献,须会同专家学者共同进行。当时北大图书馆按这一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藏古籍进行清点修复。其中,对于像孤本、原件、绝版等珍贵文献的修复,因其学术要求较高,北大图书馆便邀请当时国学研究领域的一批学者共同参与。[9]这项关于文献修复的制度规定,对于图书馆加强藏书资源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二,是关于对所藏文献采取技术性保护措施的制度。其中规定,图书馆可以在必要时,对其所藏文献采取一些技术性保护措施,但前提是必须确保受保护文献不遭受破坏。这就对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鉴于当时国内文献保护技术较为落后的实际情况,图书馆又作出关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规定。当时文献缩影技术刚刚出现,由于这种技术在文献保护方面具有很好的效果,随后便在文献保护领域逐渐兴起。对此,北大图书馆出台了关于引进该技术的章程。在这一章程中,北大图书馆规定,斥资从国外购买缩影技术设备和缩影图书样本,以通过对这些设备和样本的研究来掌握这项技术。[10]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当时北大图书馆所制定的关于管理藏书资源的各项制度,不仅具有科学性,也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实践中产生了良好效果。

2 图书借阅管理

如何加强对图书借阅的管理,关系到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就此,北大图书馆制定有较为详细的管理制度。总体来说,包括时间安排、室内阅取、外借管理和社会互借等方面。

2.1 时间安排

就时间安排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在其所制定的借阅管理制度中,主要对图书借阅时间进行规定。具体来看,有平常上课期间的借阅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借阅时间两类规定。

一方面,对于平常上课期间,北大图书馆规定,从上午九点到晚上十点为借阅时间。但对个别特殊阅览室,则另有时间规定。比如,当时北大图书馆规定,存放有重要图书的典书课阅览室借阅时间是,每天上午八点到十二点和下午一点半到六点。[11]

另一方面,对于在节假日期间,北大图书馆规定,不同的阅览室依据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的借阅时间制度。当时北大图书馆为满足学生暑假期间的借阅需求,便对部分阅览室的借阅时间作出规定。例如,对于图书馆第二、第四阅览室的借阅时间,就规定在除星期日及例假以外,每天上午八点到十二点。[12]北大图书馆还在节假日期间,实行阅览室部分时间段开放借阅的制度。仍以暑假为例,北大图书馆规定,暑假期间阅览室的图书借阅时间为,除星期日以外的每天上午八点到十二点,其它时间段不能借阅。[13]此外,对于重大活动期间的借阅时间,图书馆也有相应规定。比如,北大图书馆规定,在举行大型活动期间的借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七点到九点。[14]

2.2 室内阅取

就室内阅取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在其借阅管理制度中作出三点规定。

其一,规定在进入图书馆之前,必须检查所带物品,对于包裹之类的物件须存放在指定位置。读者可以携带书籍进入,但必须在存物处填写携物单,将所带书籍的书名、数量、本人姓名据实填写。随后,由管理人员发放小圆盘,并在小圆盘上标明给读者所带书籍编排的号码,同时存物处也须留有备份。在从图书馆出来时,读者须持小圆盘在存物处对号,以此来证明自己所带的书籍并非图书馆里的图书。如果没有填写携物单,就把自己的书籍带入图书馆,将会被以夹带行为受到处分。

其二,规定在图书馆中查找所要看的图书时,须按照类别、书名、作者等信息,在阅览室门旁所张贴的图书目录中进行检索,确定所需图书的具体位置,看完后须将图书重新放在原来的位置。这一制度规定,不仅使图书馆的图书摆放保持井然有序,也提高了检索图书的效率。

其三,对于像万有文库等价值昂贵的书籍,或者是绝版参考书籍,图书馆制定有更为严格的阅取管理制度。北大图书馆规定,在阅览室中阅取珍贵图书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学生证或借书证,由工作人员根据读者所写的书号取书。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也无法开出有效证明,则不允许阅取。可见当时北大图书馆对阅览室图书阅取管理的严格性。[15]

2.3 外借管理

就外借管理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在所制定的借阅管理制度中,从可以提供外借服务的对象群体、图书外借的办理手续、特殊图书的外借管理三个方面做有规定。

首先,在可以提供外借服务的对象群体方面,图书馆规定,凡在北大工作的教职工,在北大就读的同学,均可以借出图书,图书馆也必须按规定为他们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北大图书馆鉴于社会上失学的青少年较多,对这些失学的孩子也提供外借服务。图书馆规定,失学同学只须有两位北大在校学生为他们介绍,并按规定办理手续,便能够同北大在校生一样借阅图书。

其次,在图书外借的办理手续方面,图书馆规定,读者在外借之时,应在借阅册上填写所要外借图书的书名、编号、借阅时间期限等,也要填写本人的姓名、年级、班级等个人信息,并凭自己的证件借出。为了使广大师生了解图书外借的手续,图书馆还就此编制了小册子,介绍该方面的管理规定,以方便师生能够按规定外借图书。

再次,在特殊图书的外借管理方面,图书馆还制定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当时图书馆规定,对于珍藏的特殊图书,一般情况下不提供外借服务。但若是因学习或研究的急需,则需要出示具有足够效力的证明,在能够保证所借的特殊图书不受损坏的情况下才能外借,同时在外借的时间期限方面也有严格的规定。[16]

2.4 社会互借

就社会互借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在借阅管理制度中,涉及对校际之间图书互借、同社会组织之间图书互借两个方面的规定。

校际之间图书互借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鼓励同其它高校开展图书互借。已同北大图书馆签有图书互借协议的其他高校师生,可以到北大图书馆借阅图书,而北大在校师生也可以到这些高校的图书馆中借阅。例如,当时北大图书馆同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就图书互借达成协议,确定两校在校师生能够以基本读者的身份进入对方的图书馆借阅图书,双方也应按协议规定互相提供借阅服务。[17]

同社会组织之间图书互借方面,北大图书馆重视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图书互借,并制定了管理制度。当时许多社会组织开办有图书馆,并拥有较为丰富的图书,甚至有一些图书为北大图书馆所没有。为实现图书资源共享,北大图书馆同他们订立了图书互借协议。其中规定,北大图书馆可以从他们的图书馆中借调图书,而这些社会组织的成员也可以到北大图书馆借阅图书。举例来说,当时北平建设学会开办有读者俱乐部,其中所藏图书多为北平建设学会独有。经协商,北大图书馆与该组织确定图书资源共享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借调了这批图书。[18]这一制度规定,不仅可以丰富北大图书馆的图书资源,也可以提高图书馆的社会服务水平。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当时北大图书馆制定的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在改善借阅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换言之,这是北大图书馆管理制度值得肯定的亮点所在。

3 人事经费管理

如何对人事经费安排管理,牵涉到图书馆运作效率的提高和服务工作的开展。当时北大图书馆在该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具体来说,集中在部门设置、人员管理、经费筹措和预算使用等方面。

3.1 部门设置

在部门设置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就应设置哪些部门和各个部门具有那些职能两个方面,在人事管理制度中作出规定。

设置部门方面,规定设置三个类别的部门,分别是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和后勤部门。管理部门分规划、调度和决策等部门,服务部门有咨询、借阅、保卫等部门,后勤部门又分有选购、供应、清洁等部门。

各部门职能方面,北大图书馆在人事制度中也有相应规定。首先,管理部门负责布局规划,负责调度图书、家具等资源,并对计划项目作出决策。其次,服务部门负责向读者提供图书咨询和借阅服务,负责阅览室内图文资料和设施的安全,确保不出现丢失。再次,后勤部门负责选购图书、家具、摆设,负责供应图书馆内的水电、茶水,负责组织人员对图书馆进行清扫。以典书课为例,典书课是北大图书馆设置的负责整理书籍的服务部门,同时也向师生提供咨询服务。凡图书馆有新进图书,或有值得一看的书籍,典书课均会及时通知。美国学者杜威曾向北大同学推荐了几本有关伦理、教育和历史方面的书籍,典书课便将这几本书籍陈列在图书馆中,并登报通知。[19]此外,北大图书馆还设有出版部门。当时北大图书馆为使馆藏古籍保存下来,多对其重新装订出版,便设置了出版部门,负责所整理古籍的排版印刷。[20]

3.2 人员管理

在人员管理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从工作人员的聘用和业务素质的培训两个方面,在所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中进行规定。

其一,在工作人员聘用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规定,无论是在校教职人员和学生,还是校外社会人员,均可以被聘用。对于工作岗位的安排,实行量才任用的原则。北大图书馆曾张榜招聘学生管理人员,经严格考核,当时正在北大读书的区声白因有领导才干,在受聘的三十多位同学中脱颖而出。[21]此外,当时北大图书馆积极支持在校就读学生勤工俭学,从阅览室的管理部门到服务、后勤部门都给学生留有充足的受聘岗位,专门聘用寒门学子到岗工作。

其二,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方面,北大图书馆很看重师生对阅览室服务工作的认可度,便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上狠下功夫,并制定相应制度。其中规定,图书馆须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图书馆的基本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基本技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为广大读者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当时北大图书馆制定了业务培训章程,定期组织对阅览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学期结束时集中考核。同时还注意听取师生们针对图书馆人员素质所提出的意见,对工作人员进行评议,以督促一些业务不够熟练、素质不够达标的工作人员努力改进。[22]

3.3 经费筹措

在经费筹措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通过财政划拨和自主筹集两种方式来解决图书馆的经费来源问题,并在这两个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财政划拨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凡图书馆所需经费均须开列计划,将要支出的项目、金额以及负责人列出,经财务部门实际核算以后,由图书馆汇总编制成经费计划,以此作为申报财政划拨的依据。但需要指出的是,当时政府在教育上的财政投入极为有限,远不能满足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这也使北大图书馆一度处于经费来源不足的境地。因此,北大图书馆便将大量精力放在自主筹集经费上。

对于自主筹集方面的管理制度,北大图书馆规定有三:首先,阅览室自主筹集经费,须经图书馆和学校研究决定,其后向社会发布筹款启事;其次,凡所接收的各类款项,图书馆都必须详细备案,并将接收情况告知公众;最后,图书馆必须尊重捐款方的意愿,根据捐款方的要求使用款项。蔡元培在担任北大校长期间,便曾通过自主筹集的方式来缓解北大所面临的经费困难局面。他首先召集各校务负责人协商研究筹款一事,经决定后便以校长的名义向社会发布了北大筹款启事。在接到海内外的各项捐款后,他又将接收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蔡元培的以上做法,也是遵照北大关于自主筹集经费的制度来实施的。[23]

3.4 预算使用

在预算使用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在经费管理制度中,对怎样规划经费预算和怎样安排使用经费两个方面进行规定。

对于经费预算的规划,北大图书馆规定,图书馆必须对每一季度和每一年度的经费预投入情况有清晰思路,对每一季度和每一年度的经费预算作出规划。还规定,经费预算必须符合实际,使资金投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当时图书馆内桌椅有限,给师生造成了不便,于是便有人要求增加桌椅数量。北大图书馆将这一建议纳入预算,新购置了一批桌椅,解决了这一师生反应强烈的实际问题。[24]这是北大图书馆在规划经费预算时,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原则的表现。

对于经费的安排使用,北大图书馆有如下规定:第一,要保证对图书馆基本建设的经费投入,及时购买新版图书,更新馆内家具、摆设;第二,要增加对职工的生活补贴,尤其是对困难职工和在馆内做零工的贫苦学生的生活资助;第三,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北大图书馆规定,图书馆必须在每一月末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上报,由学校统一核对检查,并将结果登报公布。对于有出入的地方,则将责令认真核实。[25]由此可见,北大图书馆对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尤为重视的。

从整体上看,当时北大图书馆的人事经费管理制度,是较为科学、完备的,并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使图书馆的人事经费得到合理安排。

4 空间设施管理

如何管理图书馆的空间设施,既涉及能否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服务功能,也关系到能否合理利用图书馆的各种资源。当时北大图书馆在该方面的管理制度,表现在划分专用、自习安排、活动预约和展览使用等方面。

4.1 划分专用

关于划分专用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按照服务对象和院系将阅览室划分为不同的专用阅览室,并对此制定了管理制度。

在按服务对象划分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将阅览室划分为教师专用和学生专用两类。教师专用阅览室,陈列教师所需的各类图书,专为教师提供阅览服务;同样学生专用阅览室,专门陈列学生所需的各种书籍,以给在校学生提供服务。

在按院系划分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首先将图书馆所有阅览室划分为文科院系专用和理科院系专用两大类,文科院系专用区按文学、史学、哲学、外语等不同系别来划分各自的专用阅览室,同样理科院系专用区按数学、工学、农学、医学等来划分各系的阅览室。各个系的专用阅览室,专门陈列与各系有关的图书,以方便各系学生阅览自己的专业书籍。

此外,还应说明的是,当时北大图书馆所划分的各个专用阅览室,并不是绝对的专供某一对象或某一院系使用的。教师可以到学生的专用阅览室中去,在校学生可以到教师的专用阅览室看书,同样某一院系的师生也可以到其他院系的专用阅览室查阅书籍。当时北大图书馆也在管理规定中指出,将阅览室划分为不同的专用阅览室,各个专用阅览室陈列与各系有关的图书,既是为了对阅览室进行合理的分配管理,也是为了给广大师生阅览专业书籍提供便利。[26]

4.2 自习安排

关于自习安排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从空间上的安排和时间上的安排两个方面制定该方面的管理制度。

在空间安排上,北大图书馆规定,在楼层较低的阅览室设立自习座位,如果自习人数较多,则在楼层较高的阅览室增设自习座位,以方便师生学习。各个系的阅览室供各系师生自习使用,并可以根据需要对自习座位进行调整。

在时间安排上,北大图书馆在阅览室的自习安排管理制度中,有平常期间的安排和考试期间的安排两类不同的规定。对于平常期间的安排,北大图书馆规定,师生到阅览室自习的时间与阅览室在平时的开放时间一致;而对于考试期间的安排,考虑到这一期间的实际情况,当时北大图书馆规定,各系阅览室可以在考试期间临时调整自习时间安排。以化学系阅览室为例,该阅览室规定,将其在考试期间的自习时间延长,以保证同学们有足够的自习时间。[27]此外,北大图书馆还对学生在放假期间到阅览室自习的时间安排作出规定。当时北大图书馆为了给师生在放假期间自习提供便利,规定各个院系的阅览室可以自主对放假期间的自习时间进行安排。举例来说,当时的数理阅览室就对此作出以下规定,学生在放假期间到该阅览室自习,除晚上减少一个小时外,白天时段的自习时间同平常上课期间的自习时间安排保持不变。[28]

4.3 活动预约

关于活动预约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是师生们举行集体活动的场所,在举办活动时就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图书馆的空间设施。因此,为了方便师生们开展集体活动,也为了加强对图书馆空间设施进行管理,北大图书馆规定,凡占用图书馆的空间设施,必须向图书馆提前预约。同时,北大图书馆还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从其内容上看,有对经常性活动预约和暂时性活动预约两个方面的规定。

在经常性活动预约方面,由于这类活动需要经常占用图书馆的空间设施,北大图书馆规定,活动举办方在预约使用前,必须能够确保所占用空间的清洁,并向图书馆保证所占用的设施不损坏、不丢失。当时一些青年在北京成立孙文主义学会,该会为了能够经常在北大开展活动,扩大该会的影响力,决定以北大图书馆作为他们的活动基地。他们按规定向北大图书馆申请预约,还作出书面保证。其后,北大图书馆才批准了他们的预约占用申请。[29]

在暂时性活动预约方面,北大图书馆规定,凡是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活动,都可以在图书馆举办。但占用图书馆空间设施,不能影响图书馆正常工作的开展。北大学生原准备在图书馆举办辩论会,并事先向图书馆申请预约,但因图书馆工作临时有变,便取消原定计划,而另外选择地点进行。[30]

4.4 展览使用

关于展览使用方面,当时北大图书馆为能够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合理利用图书馆的空间设施,也将图书馆供展览使用,并对此制定了管理制度。具体来看,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

其一,图书馆向校内外提供展览服务,凡举办书画鉴赏、文物展出之类的展览,都可以使用图书馆的空间设施。但同时北大图书馆规定,在展览期间,对于所展览物品的安全,应由展览方负责,图书馆不对展览物品负有保护责任。例如,当时北大地质研究会将其所收集的各种矿石在图书馆展览,但按规定,该会应对展出矿石的安全负责。于是,该会便召集全体会员轮流值日,对所展出的矿石进行看管。[31]

其二,图书馆会根据学术研究的需要,利用部分空间设施专设古籍展览,同时也会设立像人物纪念、事件回顾等专题性展览,以发挥图书馆的宣传教化作用。对于展览区所使用的图书馆空间设施,不能再由其它组织或个人使用。蔡元培对北大的发展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他的学问人品也为北大师生所敬仰。在他逝世后,北大图书馆便在馆里专门为他开设了纪念展览区,对他的生平事迹尤其是他在北大期间的工作业绩进行宣传。为对纪念展览区进行保护,北大图书馆规定,元培纪念展览专区所用的空间设施,北大师生均有保护责任,不得随意占用。[32]

应该说,以上北大图书馆所制定的关于图书馆空间设施的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发挥图书馆的服务功能,也有利于提升图书馆的空间设施资源使用效率。

总之,民国时期北大图书馆所制定并实行的上述管理制度,较为合理健全,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效果良好。即使在今天看来,这套图书馆管理制度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北大第二平民学校图书阅览室征书启事[N].北京大学日刊,1923-06-01(3)

〔2〕北大第二平民学校阅览室启事[N].北京大学日刊,1923-06-21(4)

〔3〕北大图书馆纪念马廉将购其藏书保管[J].江西省立图书馆馆刊,1935(2):144-145

〔4〕图书馆新到书籍表(第二号)[N].北京大学日刊,1920-07-20(4)

〔5〕乃禾.北大图书馆简影[J].吾友,1941(105):14

〔6〕北大二平图书阅览室启事[N].北京大学日刊,1923-03-30(3)

〔7〕北大平民夜校启事[N].北京大学日刊,1924-10-21(3)

〔8〕北大扩充图书馆[J].清华周刊,1925(339):68

〔9〕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整理明清史料要件报告[N].北京大学日刊,1931-06-10(4)

〔10〕缩影图书将抵燕园[N].燕京新闻,1948-03-29(4)

〔11〕图书部典书课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2-08-04(1)

〔12〕图书部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3-06-14(1)

〔13〕图书部布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4-01-31(2)

〔14〕图书部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3-04-10(1)

〔15〕时论摘要[J].图书馆学季刊,1929(4):170

〔16〕林杰.新的精神粮库[N].燕京新闻,1948-03-29(4)

〔17〕本校新闻[N].北京大学日刊,1920-01-20(2)

〔18〕北大图书馆鸣谢启事[N].北京大学日刊,1930-04-12(1)

〔19〕图书部典书课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0-01-07(3)

〔20〕北大图书馆[J].北大生活,1921(12):13

〔21〕北大的学生事业[J].北大生活,1921(12):32

〔22〕北大人的精神粮仓[J].北大半月刊,1946(48):42-43

〔23〕西美北大图书馆募捐委员会孟寿春君等致校长函[N].北京大学日刊,1922-09-09(2)

〔24〕扩充阅览室[N].北平周报,1933(43):5

〔25〕本校各机关所用消耗品六月份报告表[N].北京大学日刊,1920-07-14(1)

〔26〕国立北京大学图书部第二院阅览室[J].北大图书部月刊,1929,(1):4

〔27〕化学阅览室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6-01-07(2)

〔28〕数理阅览室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5-01-10(2)

〔29〕北京孙文主义学会北大分会阅览室成立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6-02-06(2)

〔30〕北大演说辩论会通告[N].北京大学日刊,1930-12-16(1)

〔31〕地质研究会通告(第十六号)[N].北京大学日刊,1920-10-29(1)

〔32〕元培纪念阅览室[J].读书通讯,19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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