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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循踪取证税警联手破获特大虚开骗税案

2014-04-10王心陈大元陈俊峰陈立戈陈冰

税收征纳 2014年1期
关键词:骗税稽查人员货代

王心 陈大元 陈俊峰 陈立戈 陈冰

在广东省深圳市国税局一间20多平方米的会议室里堆满了各种账册账页,粗略估计有几百本账簿凭证、10多万页,这些是“7·18”专案汇总资料的一部分。据办案的税务稽查人员介绍,成立专案组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复印资料就装了三、四十箱。正是从这些烦琐单调的数据中,稽查机关发现了涉案纳税人的骗税迹象,从而揭开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3.1亿元的特大虚开专用发票骗税案。

稽查人员勾勒了一幅虚开骗税流程图。与先有订单再加工生产货物、然后出口的正常出口经营完全倒置,骗税者采取先通过不法货代公司、报关行运作,利用他人出口货物以虚假报关方式出口,根据已出口报关单上显示的货物信息寻找加工生产企业,伪造与加工生产企业的购销合同,由加工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出口企业,最后向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于近期破获的“7·18”专案更表现出“以本地虚开、本地骗税为链条,分片包干化解骗税环节复杂化”等典型特点。

税收专项检查牵出骗税“疑云”

深圳市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口岸之一,2012年出口额达2700多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3.2%;出口退(免)税945亿元,占全国的9.1%。这里登记退税的企业有3万多家,其中外贸企业1.3万家。几乎所有出口类型都能在这儿找到,不法分子骗税手段更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对于深圳市税务稽查人员来说,骗税与反骗税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斗争。

时间退回到两年多以前。2011年11月23日,深圳市某区国税局按照当年出口退税专项检查部署,到深圳市A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检查出口退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有多家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财务账册、盖有这些公司公章的空白委托报关协议等资料。在正常经营公司里,这种情况很不寻常,该公司存在骗取出口退税重大嫌疑。深圳市国税局当即成立检查组,对A公司等多家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开展调查。

检查组先后奔赴广东汕头,福建厦门、晋江、泉州、龙岩,上海,江苏无锡等地,到涉案企业进项发票上标明的原材料生产企业调查取证,行程近万里,取得大量资料。同时,从报关信息反向追查出口货物来源,最终确认该企业实际出口货物并非发票上标明的货物。一系列外围检查也进一步证明涉案企业生产能力与发票开具量明显不符,且存在账簿上伪造业务,缺乏生产所需必要生产设备,以及购买原材料环节造假等情况。

据税务稽查人员介绍,“7·18”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成立或控制了12家本地服装加工生产企业,按照虚开100万元金额发票给予1%的提成或每月固定给予一定费用的方式“借壳开票”。这些企业从生产现场来看均属于小作坊加工类,接国内单自产自销不外销。虚开、骗税团伙把企业真实生产“移花接木”,虚构购销合同、空转资金及伪造外发加工业务,制造真实生产的假象,迷惑税务机关。随后,通过货代公司配货配票虚假出口,将虚开发票开到自己控制的多家外贸公司,再行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货运代理和报关行真假难辨

深圳市文锦渡出口报关大楼的1楼和5楼空出了好几间办公室,其中狭小而闷热的一间曾经堆满了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几十个大红印章就放在桌上。这间办公室曾是一家没有名字的货运代理中介,由父子俩经营。他们于6月19日在深圳市公安、税务“7·18”专案集中收网行动中被抓捕。一同被抓的还有另几间办公室的同案犯。

文锦渡出口报关大楼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大楼里盘踞着两三百家外贸公司、货代公司和报关行,有的公司门口根本没有挂牌。这栋大楼是深圳市数万家外贸和货代公司的缩影。罗湖和福田是深圳市外贸企业最集中的区域,两区外贸企业退税额每年达到200多亿元。

在分工明确、专业化强的骗取出口退税链条里,货物代理中介是一个不容忽视、起主要作用的环节,他们的任务是配货配票——行话称之为“炒单”和“炒货”。

据稽查人员介绍,不法货运代理公司与有出口需要但不具备退税资格的企业联系,承诺以零费用甚至倒贴费用方式负责货物通关出口。之后,货代公司把这些出口货物“配货权”转卖给骗税团伙控制的外贸公司或代理报关行。一个服装货柜“配货权”信息能卖到1000元~5000元,价格高低根据出口货物品种数量而定。

在“7·18”专案中,骗税团伙控制的外贸企业将空白出口报关单、空白外汇核销单,连同从货代中介处买来的出口货物资料交予涉案报关行报关出口。在获得有电子口岸登记信息的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原件后,据此伪造内外贸购销合同、装箱单、海运单、出口发票等,编造好一整套出口退税必需单据,由出口公司向当地国税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一举捣毁四大骗税团伙

2012年7月18日,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局把该案线索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两个单位联合成立“7·18”专案组。专案组把涉案人员大致分为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者、虚开专用发票控制者及有关财务、骗取出口退税控制者及有关财务、不法货代和报关行人员4大类,深入剖析案件疑点,寻找案件突破口,巩固证据。

专案组对76家原材料企业、虚开发票所涉17家加工生产企业和7家骗税外贸公司开展外围取证调查,筛选、比对、碰撞数据信息120余万条,分析物证、书证资料2万余份,对比、分析人员流、信息流、资金流近25万条,奔赴外地调查取证行程近万里。经过近250个日夜的奋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专案组锁定张某、薛某、卓某、谢某为首的4个特大骗税团伙,其团伙组织结构、人员组成以及虚开、骗税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税务稽查人员表示,“7·18”专案表现出“以血缘、地域为纽带,以本地虚开、本地骗税为链条,分片包干化解骗税环节复杂化”等典型特点。

据介绍,该案涉案人员很多,基本上都有或近或远的关系,成员相对固定,团伙结构稳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包庇。张某虚开、骗税团伙由其姑父王某控制统筹虚开买进项发票事宜,报税、开发票、做假账等事宜则由其堂弟张某、表妹王某以及老乡刘某等实施。张某将亲戚、老乡推到前台,自己在幕后操纵,有极强的隐蔽性。

该骗税团伙为在最短时间实现非法利益最大化,按环节分片包干。卓某等潮汕人负责勾结货代、报关行获取真实货物信息配货、配票出口,由其控制的地下钱庄提供资金和进项发票来源。张某等人勾结多家服装生产企业虚开发票到涉案的外贸公司,伪造购销合同、外贸合同、收送货单等,交由专业报税人员申报退税。由于各环节分工明确,专业人员流水线作业,骗税流转速度快,成功率高。

经查,该案涉及17家深圳市生产企业、12家深圳市外贸企业和5家外地企业。涉案生产企业自2008年底至案发日止,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877份,涉及金额合计11.2亿元、税额合计1.9亿元,价税合计13.1亿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人士表示,从“7·18”专案可以看出,目前部分地区骗取出口退税问题严重,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企业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猖獗,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任务艰巨。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保持对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一批通过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查办一批重大骗税案件,摧毁一批职业骗税犯罪团伙和网络,及时挽回国家税收损失,整顿规范出口退税管理秩序,为外贸出口创造正常、良好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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