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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研究

2014-04-10蔡正兰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应用型校企院校

蔡正兰

(安徽大学 艺术与传媒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1)

目前,世界各国教育界对于“校企合作教育”的定义表述略有不同,但是究其实质,对于“校企合作教育”的核心认识是一致的: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种把学生的学习与有指导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的教育模式。在高等教育的过程中所讲到的校企合作,其主体是高校和相关企业,二者合作培养的目标是学生。①徐小英:《校企合作教育对技能型人才创造力的影响研究——知识分享的中介作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第13 页。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目的在于,利用高等学校的教育环境和相关企业的工作环境,在两位导师(学校教师、企业师傅)的指导下,让学生在二者(学校学生、企业员工)之间的角色转换中,通过自身的不断学习和实践来获取知识和技能,并实现知识和能力的转换,从而达到两个目标(学业目标、职业目标)的统一。

一、应用型本科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

在我国现行教育政策指导下,各类高等学校之间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服务对象不尽相同。应用型本科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职业院校和研究型大学相比,在开展校企合作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其培养出的人才在就业时要具有更大的适应性和弹性,这与技能型人才培养不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在定位上突出的是面向行业或某类职业群,而不是针对关联的单一职业,这是与技能型人才培养最大的不同之处。而应用型本科高校为了实现这个定位,在校企合作时,就必须要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要充分利用代表性企业在行业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学生营造出一轮实践即可适应多重工作场景的实践环境,将学校的教育环境、资源,与企业的工作氛围、要求相结合,把课堂教学和实践训练有机统一。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视强于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这一点区别于研究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要有更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在入职时能比其他人才更快地适应岗位需求。所以说,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不同于研究型院校,需要将学科知识与工作经验结合在教学内容上,在教学方法上将理论知识点讲授与实践技能点传授相结合,最终用知识掌握度与技能应用度来检验教学成果。

二、应用型本科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普及,高校不仅需要培养出具有优秀科研能力的人才,还需要向社会输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这方面,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已经成为较为成功的培养模式。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当前大多数的校企合作方式仍然还是停留在学校与企业自愿结合的层面上,缺乏更高层面的政策支撑和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缺乏稳定性。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各地校企合作的成效也是参差不齐,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不健全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倡导高等学校积极稳妥地开展校企合作。但是到目前为止,总体上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依然不够完善,除了方向性的政策之外,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要求、落实细则并不多。而在法律层面,更为鲜见。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制度性缺失,导致了校企合作过程中彼此权与责的不明晰,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也降低了校企合作双方的热情。

(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很多企业愿意为高校捐款而并不十分情愿进行校企合作教学,因为企业为高校捐资助学除了收获社会声誉之外还可获得税收优惠。而作为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方,首先,校企合作短期内并不能为其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相反的,因为参与校企合作,还会使企业方增加一定的企业管理运营支出。其次,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没有强有力的政策、资金等支持下,校企合作的成本支出难以靠高校自身完全消化,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也需要大量支出,这部分支出目前也很难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途径弥补,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过程难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下去。

(三)运行机制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求不相适应

我国进行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历史,相对于教育发达国家来说还是比较短暂的。而在更为“主流”的教育评价体系中,对于科研成果的量化考核以及实践经验的难以测量,降低了高校对于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实践型教师的重视度。同样的,在现实实践中,应用型本科院校自身在办学条件、办学经费等方面并不占优势,很难引进或培养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①高燕,刘永俊,常晋义:《应用型本科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思考》,《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2年第12 期,第43 页。而以科研成果、论文数量为代表的传统教学评价模式对实践教学环节缺乏合理的评价方法,也很难适应当前校企合作的要求。

三、国外高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

作为落实高等教育中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校企合作教育在国外也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并形成了一些可以借鉴的合作模式。在日本、美国、德国等国家,校企合作主要是以市场化需求和社会用工需求为行为导向来完成。当前,国外的校企合作模式已经发展出较为成熟的模式,积累了许多经验,对我国校企合作教育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一)日本模式——“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

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为了应对这一社会,2006年日本新出台了职业技能培养制度,也就是“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这个制度在有些官方文件中,也被称作“实践型人才培养体系”。这个制度的特点是,日本政府将这个制度写进了修订后的《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来确保政府对实施这个制度的企业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实施“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的企业机构,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试行雇用奖励金”。

(二)美国模式——“半工半读模式”

美国的联邦法律中对职业教育的方式、途径、考核方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国防教育法》中的条文指出,设置有应用型专业的学校,可依据开设专业需求与相应公司企业合作教学,并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这种校企合作,贯穿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学生进校后先在学校学习半年,再到公司企业进行为期1-3 个月的实践操作训练。学生实践期间企业支付一定的报酬,让学生在有专门管理人员辅导的情况下进行技能训练,实践过程中,由合作企业和学校共同确定学生需要掌握的工作技能,并与学校一起对学生的劳动态度、实践成绩、劳动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此次实践结束后,学生继续进行学习,这种实践和学习相融合的模式循环往复,直至学生学业结束。

(三)澳大利亚模式——“职业教育标准化”

澳大利亚在校企合作的标准化研究上具有鲜明特色。澳方的校企合作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将与之相关的职业资格准入标准、职业教育培养标准进行融合统一,制定出新的校企合作教育和培训标准,进而充分体现澳方对于应用型人才“能力为本”的教育要求。澳大利亚具有较为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这些完善的资格认证也保证了校企合作过程中人才培养规格的一致性。

(四)德国模式——“二元立法制”

国家通过立法使校企合作制度化,是这一校企合作模式的关键点。德国政府设立的“产业合作委员会”,受《职业教育法》、《职业学院法》、《改进培训场所法》的保护,负责监控校企合作。“二元立法制”中的“一元”是学校,负责传授相关的职业基础知识;另“一元”是企业,负责设立实训场所,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的专门培训。在这一模式的合作中,企业一方可以按给予职业学院财力支援的比例来分享教育成果;院校一方可以通过培养企业所需人才来接受企业的资金援助。①仝自力:《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基于国外校企合作模式借鉴》,《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3年第8期,第270 页。

四、应用型本科校企合作模式的思考与探索

社会需求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学校和企业的紧密合作让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参与者,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当前要想使校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升思想认识,形成办学理念的统一性

校企合作从宏观上来说,是一种理念,是一种模式,是一种系统,不能简单地理解成请了几个专家,签了几份合同,建了几个基地。

1、全员性

校企合作光靠高校教学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在理念统一的前提下,集全校、全员的力量,共同参与,共同推进。

2、全程性

应用型本科校企合作模式,应该是把理论与实践设计为两条平行线,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而不仅是简单的二者交替进行。即使在形式上是交替的,但在实质上应该是相辅贯穿的。

3、协作性

应用型本科,尤其是艺术类专业有其自身特点,要想把校企合作的层次做高,规模做大,需要拆掉部门之间无形的围墙,进行系系协作,系部协作。

4、实战性

任何程度的高仿都代替不了实战,比如表演专业,即使是带妆彩排,人员状态与正式演出相比也会打折扣的。所以学校一方面要与合作企业争取,让学生有参与正式练手的机会;另一方面要办好校中企业,使学生能够在仿真中历练,在岗位上成才。

(二)健全考评体系,发挥评价系统的导向性

应用型本科人才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相应的对教师的实践指导水平要求也就较高。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发挥好导向作用,才能激发教师提升实践教学能力的内在动力。②姚吉祥:《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培养的对策研究——以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例》,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25 页。经过了数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当前我国高校学术科研考核体系以及高校理论教学考核体系已经较为齐备,而有关高校教师自身实践教学能力的考核与评价,不管是定量还是定性的考评,都是缺失的。我国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台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考评体系要求,而在高校教师最为看重的职称评价过程中,更加偏重学术科研成果要求,并没有对教师自身的实践教学水平考核提出明确要求。如果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评价体系不得到纠正的话,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必然举步维艰。因此,在教育顶层设计上需要尽快把高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考评纳入教师综合考核,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高校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能提高高校教师积极参与实践的热情,进而最终把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真正落到实处。

(三)提高自身水平,促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

目前,在开展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大多数学校处于“单相思”的尴尬境地。学校与企业开展的合作很难向深层次推进,实习实训层次较浅,不能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时间较少,而且参观多、动手少,企业也很少提供劳务报酬。校企合作不能一厢情愿,需要通过满足双方需求实现校企共赢。在高校层面,与企业合作前,先考虑可以帮企业解决什么问题?能够为企业带来什么效益?比如,大多数企业都会面临对员工培训问题,会面临新技术研发的问题,等等。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教育、科研资源,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服务,让企业看到在合作中有利的一面,从而激发积极性,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共进、双需双赢的良性循环。

五、结束语

应用型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上采用校企合作模式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许多高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在实践中大胆地进行了有益尝试。可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我国的校企合作模式还处于不成熟的探索阶段。因此,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有效的激励评价系统,完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的热情,是目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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