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规划控制指标体系构成的研究
2014-04-09仇晨思
照明工程学报 2014年2期
李 农,仇晨思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照明规划设计研究所,北京 100124)
1 引言
城市照明规划作为一项专项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理论,其应依据上位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而且相互间存在结果的关联性和理论的延续性。众所周知,城市规划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检验,已形成相对科学合理的理论体系。虽然城市照明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两者的控制主体有所不同,城市规划控制的主体是土地,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的主体是光,但城市规划理论体系能够为城市照明规划理论的建立提供相对成熟的参考。因此本文在构建城市照明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借鉴了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的层次分级和控制内涵,并针对城市照明规划控制对象的特殊性,构建出城市照明规划的特有控制指标体系,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照明规划理论。
2 城市规划的研究与比较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五个层次组成,两个阶段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五个层次即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应包括的内容(共14项),它涵盖了城市建设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笔者参照该体系,结合城市照明的专业特点,通过分析比较,确定了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应包括的内容,具体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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