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反腐的示范效应与制度化
2014-04-03朱昔群胡小君
领导之友 2014年2期
朱昔群+胡小君
巡视制度古已有之,一直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始于1996年,中央巡视工作启动于2003年。十余年来,无论是巡视反腐的成效还是巡视工作的制度化,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先后派出两轮中央巡视组对地方、国企、高校进行巡视。中央巡视组的组成设置、工作方式也进行了相应的改进。中央巡视反腐的强化震慑了问题官员,鼓舞了反腐士气,不仅发挥了“打老虎”的拳头作用,也为编织把权力关住的制度“笼子”提供了坚实材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应进一步提高中央巡视反腐的震慑力、示范效应和制度化水平,推动巡视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一、中央巡视反腐开创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出重拳,斩落一大批副部级以上腐败高官,同时结合“八项规定”的实施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初步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的趋势。中央巡视组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斗争中充当了党中央的“千里眼”角色,有效地发挥了反腐利剑作用。与以往的巡视工作较多地关注被巡视单位的成绩和经验,侧重于评功摆好不同,这次巡视工作强化了监督责任,把发现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作为首要要求,把党政领导班子作为巡视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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