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思路与治理措施
2014-04-02左晓霞
湖南水利水电 2014年3期
左晓霞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杭州市 310002)
前言
农村河道广义上包括流经或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直接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的河流、小型湖泊淀泖和沟塘。按河流的集水面积、年径流以及河道宽度(针对平原河网)分类,绝大部分都属于中小河流;按水利部《河道等级划分办法》划分,农村河道一般为四、五级以下的河道;按行政管理权限区分,农村河道一般是指县级以下的河道。在农村河道中,按流经的地域又分为山区河道和平原河道。
农村河道承担行洪排涝、灌溉供水的任务,同时还承接着农田排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是农村水环境的重要载体,不但直接关系农村地区防洪排涝安全,同时也是农村环境的主要控制性因素,是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1]。因此,开展农村河道的综合整治是提高农村地区防洪能力、提升灌溉供水保障程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
1 治理标准的确定原则
与大江大河相比,农村河道无论从河道宽度、长度、河流的等级等多个方面都不可相提并论,但是由于农村河道数量众多,并且直接与农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农村河道的治理标准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提出采用的防洪除涝、灌溉排水、环境水质等标准。标准的制定可遵循以下原则:
(1)与骨干河道及上下游相协调的原则。河流水系是由源头集水区开始,流经各级河流流域,形成的一个连续的、流动的、独特而完整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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