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金瓶梅》的“伦理—道德”形态

2014-03-31孙全胜

孙全胜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南京 211189)

论《金瓶梅》的“伦理—道德”形态

孙全胜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南京 211189)

《金瓶梅》的道德形态和伦理形态以同质异构的方式显示。道德形态指向个人的主观世界,伦理形态面向外在的客观世界,二者契合于实现德性生活。因此,《金瓶梅》的“伦理-道德”形态建构,不仅面向个体德性的塑造,也寄希望于群体伦理纲常的完备,并以主客结合的模式建构趋向真善美的道德规范。

《金瓶梅》;伦理形态;道德形态

《金瓶梅》的现实主义性质与理想主义追求,使它不仅具有道德形态,也有着伦理形态。其道德形态直指人性阴暗之处,呼吁个人恪守内心、远离“酒色财气”、节制欲望;其伦理形态痛斥社会环境和等级秩序,期望建构完备的群体伦理,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在获得基本需求后,生活得更好就成了人的进一步希望。建立真善美的道德规范,正是《金瓶梅》“伦理—道德”形态的宗旨。道德哲学只是对人生存状况的关怀,并没有超人类的权威立于后。《金瓶梅》揭示荒诞的人生境遇,不仅是为了从“伦理—道德”形态层面宣扬“因果报应”,而且是为了在批判世人假恶丑的表演中,发掘出真善美的道德规范。

一、《金瓶梅》的道德形态:节制个人欲望

《金瓶梅》的道德形态彰显在对节制个人欲望的倡导。它揭示了情爱的荒诞:热闹背后的肃杀,充实过后的空虚。情爱之所以荒诞,是因为它源自偶然的冲动。情爱是强大的进化法则,《金瓶梅》在一开头就指出了情爱的虚无本质及害处:杀人利器。……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