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控制与青少年犯罪
2014-03-31朱艳丽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朱艳丽
(郑州大学 教育系,河南郑州,450001)
各学科关于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研究主要关注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两个方面,但是任何一种角度的考量都会受到批评,如关注社会因素的研究会被认为过于宽泛,在研究之后的矫治与预防方面针对性较弱,并且研究和经验都表明,在相同的容易导致犯罪的社会环境下,是否犯罪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异。从最近的研究发展来看,解决理论之争的最好方法是对理论的整合,自我控制理论被认为是“科际整合”研究视角的代表,研究者在社会控制理论之上加入个体心理层面的考虑,同时强调和深入研究家庭、学校和个体因素之间的交互影响。
一、自我控制研究的影响因素
青少年犯罪的自我控制理论是由Gottfredson与Hirschi在1990年提出的强调“低自我控制”是解释犯罪的唯一的个体变量,其它因素都是通过自我控制因素发挥作用,所有犯罪活动和偏差行为都是那些不能抑制自己且有犯罪机会的人进行的。自我控制概念在心理学研究中有着较长的历史,不同的心理学派对自我控制都有不同程度不同侧面的研究。如精神分析的“本我一自我一超我”理论指出,自我的任务就是对本能冲动予以控制和调节,行为主义主张行为的改变并找寻那些控制改变的内外因素,如控制点、自我效能等,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只有天性自由地发展,个体才会变得更加自控。
(一)自我控制的概念
关于自我控制的概念,很多学者都有关于它的阐释,比较具有影响的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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