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应用与绩效评估
2014-03-31何劲草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标准
何劲草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河南郑州 450004)
一、概述
水文工作受投入资金限制,发展缓慢,直接影响了水文的技术进步、队伍稳定和事业发展。合理测算水文业务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制定科学水文业务定额标准,准确核定开展正常水文工作所需经费,以此促进水文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水文业务定额标准编制背景
水文是社会公益性事业,长期承担水文水资源等国情数据的收集工作。受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约,水文业务经费保障度低,使得水文站网无法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布设,水文监测能力严重不足,水文信息服务手段落后,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能力提高缓慢[1]。
2000年国家开始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要求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核要有相应的业务工作经费定额标准。为此,制订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成为部门预算改革和水文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必需。
(二)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基本内容
水文业务是通过按一定要求布设的降水、水位、流量、泥沙等水文测验站网,系统收集特定流域(河流)水、沙等水文信息并处理为满足需要成果的一项系统工程。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主要涵盖水文单位开展水文测验、水文气象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理汇编以及为支撑上述工作开展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项工作的经费定额标准。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主要针对在一般洪水情况下开展水文业务工作的业务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核定,不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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