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增强改革的协同性
2014-03-31孙寅生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孙寅生
(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改革越深入,就越要触及深层问题、体制弊端,就越需要综合治理。
一、增强改革的协同性是社会有机体自觉调节、建立社会发展的协同机制的内在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有机体是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有机体,它能够以其自觉的能动性调节、约束、控制、指导人们的社会活动,协调个体的行动,从而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和运行。所谓协同机制,是指社会有机体系统各要素之间及各子系统内部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以形成系统各要素之间及各子系统内部以及他们之间紧密配合的协同关系与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相互促进的合作行动。协同机制的一个要义在于: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不仅要看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自身是否能够自我协同,都具有良好的性质和功能,而且还要看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之间能否有效协同、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配合,实现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的协同发展,以便发挥其总体的功能和作用。
协同机制的主要理论基础是协同学、系统论、历史唯物主义。赫尔曼·哈肯(H.Haken)创立协同学,即“协同合作之学”[1](P1)。协同学研究开放系统中各子系统相互作用的合作效应,认为“协同有助于整个系统的稳定和有序,能从质与量两个方面增强系统的功效,创造出局部所没有的新功能,实现力量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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