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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俗气

2014-03-28钱钟书

小品文选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俗气钻戒阶级

钱钟书

“俗!”经常被现代人挂在嘴边,但是你有没有仔细想过,怎样才是俗气呢?钱锺书先生的这篇文章机智幽默地为我们道出了“俗”的性质。读过之后,相信你会不禁颔首。

找遍了化学书,在炭气、氧气以至于氯气之外,你看不到俗气的。这是比任何气体更稀淡、更微茫,超出于五官感觉之上的一种气体,只有在文艺里和社交里才能碰见。文艺里和社交里还有许多旁的气也是化学所不谈的,例如寒酸气、泥土气。不过,这许多气都没有俗气那样难捉摸:因为它们本身虽然是超越感觉的,它们的名字却是藉感觉中的事物来比方着,象征着;每一个比喻或象征都无形中包含一个类比推理,所以,顾名思义,你还有线索可求。说到酸气,你立刻联想着山西或镇江的老醋;说起泥土气,你就记忆到夏雨初晴,青草池塘四周围氤氲着的气息。但是俗气呢?不幸的很,“气”已是够空虚的了,“俗”比“气”更抽象!所以,有亚尔特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先生的机伶,在《文学中之俗气》那本小册子里,他也不能抓住俗气,像孙行者抓住妖风一般,把鼻子来辨别滋味。

赫胥黎先生以为俗气的标准是跟了社会阶级而变换的;下等社会认为美的,中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中等社会认为美的上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以此类推。又说:“俗气就是流露出来的一种下劣性。”这上中下阶级想是依照知识程度来分的,每一个阶级又分好多层,上等之上,下等之下,还有阶级,大概相当于利馥丝(Q.D.Leavis)《小说与读者》一书中高眉、平眉、低眉的分别;若说根椐银行存款的多少来判定阶级,赫胥黎先生断不至于那样势利的。

俗气跟着社会阶级来变换的,不错!不过,赫胥黎先生的说法只让我们知道俗气产生的渊源,没有说出俗气形成的性质,只告诉我们怎么样有俗气,并没有讲清什么是俗气。“一种下劣性”是什么,我们根本就不懂;把它来解释俗气,真是ignotum per ignotius了。因此,我们的问题是:上等社会批评东西“甲”俗,中等社会批评东西“乙”俗,下等社会批评东西“丙”俗,(尽许此阶级认为俗的就是较下的阶级认为美的),它们批评为俗的东西虽不同,它们批评为俗是相同的,这个相同是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当一个上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一个中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和一个下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他们三个人的心理反应或感想一定是相同的,否则决不会同声说:“俗!”这三个不同的事物中有什么相同的品质使这三个不同的人发生相同的感想?对于清洁成癖的人,天下没有一桩东西是不脏的;同样,俗的东西的多少也跟一个人的风雅的程度成为正比例,但是,不管他评为“俗”的东西的数量的大小,这许多东西里一定有一个像算学中的公因数,做他的批评的根据。

赫胥黎先生讨厌坡(Edgar Poe)的诗,说它好比戴满了钻戒的手,俗气迎人。这一个妙喻点醒我们不少。从有一等人的眼光看来,浓抹了胭脂的脸,向上翻的厚嘴唇,福尔斯大夫(Falstaff)的大肚子,西哈诺(Cyhano)的大鼻子,涕澌交流的感伤主义,柔软到挤得出水的男人,鸳鸯蝴蝶派的才情,苏东坡体的墨猪似的书法,乞斯透顿(Chesterton)的翻筋斗似的诡论,大块的四喜肉,还有——天呀!还有说不尽的etc.etc.,都跟戴满钻戒的手一般的俗。这形形色色的事物间有一个公共的成分——量的过度:钻戒戴在手上是极悦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zǎn)着钻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脸上是极助娇艳的,但是涂得仿佛火烧一样,太浓了,就俗了!肚子对于人体曲线美是大有贡献的,但是假使凸得像挂了布袋,太高了,就俗了!以此类推。同时我们胸中还潜伏一个道德观念:我们不赞成一切夸张和卖弄,一方面因为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另一方面也因为人家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来,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不管那桩事物确是在卖弄(像戴满钻戒的手)或是出于不得已(像大肚子)。因此,我们暂时的结论是:当一个人认为一桩东西为俗的时候,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这个人认为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认为俗气。所以,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是正面的过失。骨瘦如柴的福尔摩斯是不会被评为俗的,肥头胖耳的福尔斯大夫便难说了。简单朴实的文笔,你至多觉得枯燥,不会嫌俗的,但是填砌着美丽词藻的嵌宝文章便有俗的可能。沉默冷静,不会应酬的人,你至多厌他呆板,偏是有说有笑,拍肩拉手的社交家顶容易变俗。雷诺尔慈(Joshua Reynolds)爵士论罗马宗和威尼斯宗两派绘画的优劣,也是一个佐证:轻描淡扫、注重风韵的画是不会俗的,金碧辉煌、注重色相的画就迹近卖弄,相形之下,有些俗气了。批评家对于他们认为“感伤主义”的作品,同声说“俗”,因为“感伤主义是对一桩事物过量的反映”——这是瑞恰慈(I.A.Richards)先生的话,跟我们的理论不是一拍就合么?俗的意思是“通俗”,大凡通俗的东西都是数量多的,价钱贱的;照经济常识,东西的价值降贱,因为供过于求,所以,在一个人认为俗的事物中,一定有供过于求的成分——超过那个人所希望或愿意有的数量的成分。从“通俗”两个字,我们悟到俗气的第二个特点:俗的东西就是可以感动“大多数人”的东西——此地所谓“大多数人”带着一种谴责的意味,不仅指数量说,并且指品质说,是卡莱尔(Carlyle)所谓“不要崇拜大多数”的“大多数”,是易卜生(Ibsen)所谓“大多数永远是错误的”的“大多数”。

综括以上来说,假使一个人批评一桩东西为“俗”,这个批评包含两个意义:(一)他认为这桩东西组织中某成分的量超过他心目中以为适当的量。(二)他认为这桩东西能感动的人数超过他自以为隶属着的阶级的人数。

李中一荐自《写在人生边上》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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