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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素质文明提升研究*

2014-03-25姚明会

长沙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技能型素质文明

董 蕾,姚明会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41)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已经有近三十年的时间,教育规模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输送了大批人才。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我国的行业、产业和职业正在发生一系列变革,高职院校应当肩负起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成为新知识的传播者、新技术的推广者、新产业的支持者。高等职业教育强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其人才培养工作应当紧紧围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一中心。目前,各地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突破,然而在提升学生素质文明水平以促进人才综合实力培养方面还有所欠缺,导致了高职院校毕业生存在素质水平与技能水平不匹配而难以适应就业竞争和职业标准的问题。

一 提升高职学生素质文明水平的意义

素质文明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素质文明教育与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实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目标的必要环节。要解决普遍存在的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低、对口率低、工作稳定性差等问题,提升其素质文明水平是关键。

(一)对高等职业教育对象的认识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一般只能招收到高考成绩相对较差的那部分学生。传统应试教育一直以来存在着的以分数高低评定学生优劣等级的观念,导致高职院校被视为考不上本科院校的低分学生的无奈之选。这造成了一方面学生和家长“看清”高职院校,学生的就读积极性不高,入校后缺乏进取心,得过且过;另一方面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不足,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高职院校发展受限。现代教育应建立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基础之上,对为国家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也应给予应有的认可与关注,对高职院校的学生也应给予平等的待遇和发展空间。

1.高等职业教育对象的智力类型分析

现代教育研究表明,具有不同智能类型和不同智力结构的人,对知识的掌握也具有不同的指向性[1]。高等职业教育对象即高职院校学生,在智能类型与智力结构方面,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高校学生的智力类型为抽象思维者,通过学习可以成为研究型、学术型、设计型的专家;高职院校学生的智力类型为形象思维者,通过学习可以成为技能型、技术型、技艺型的专家。不同智力类型的人才本身没有智力的高低之分,只是在对知识的掌握性上具有不同的指向性。

2.高等职业教育对象的心理特征分析

从心理特征来看,高职院校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从整体来说并无明显差别,两种学校学生在个体心理特征上都存在四种类型,即领导型、专家型、随意型和孤僻型,这是心理学分析对个体外显的心理特征的分类结果。领导型个体往往是群体中的核心;专家型个体善于分析归纳而富于理性;随意型个体不善于独立思考而缺乏主见;孤僻型个体盲目清高或冷漠与世无争。

3.高等职业教育对象的学习习惯分析

高职院校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在学习习惯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这一方面是由于两种学校学生的智力类型不同所导致的,另一方面来源于中学阶段学习行为的积累和习惯的养成。具体来说,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习惯主要有以下类型:①学习专注度高但效率不高,表现为学习方法不科学,对知识的吸收效率低;②学习专注度不高而效率也不高,表现为学习的随意性大,缺乏学习兴趣;③学习专注度不均衡,存在严重偏科的情况。总之,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习惯大多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或校正[2]。

(二)对高等职业教育目标的认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是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然而,教育不仅仅是为了给经济界提供人才,它不是把人作为经济工具而是作为发展的目的加以对待的。使个人的才干和能力得到发展,才是教育的目标[3]。对高等职业教育来说,不能满足于定向的单一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授,而应当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职院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建立在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基础之上的,应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实现学生基本素质的全面提升和个性的充分发展。

(三)素质文明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性

“既学做人,又学做事”是对现阶段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普遍要求,也是破解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关键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具体内容就是提升学生的素质文明水平。知识水平、技术技能和文明素质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三者平衡发展才能真正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高职院校现阶段毕业生在文明素质方面与知识技能方面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了高职院校毕业就业率不高、工作稳定性不高的局面,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目标的障碍。高职院校应当充分认识提升学生文明素质的重要性,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手抓知识学习技能培训,一手抓文明素质,才能真正培养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 高职学生素质文明的内容与必要性分析

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高职院校学生素质文明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爱国主义情怀、团队合作精神、自我认识能力、法律意识、敬业精神、诚信态度、友善精神、终身学习观念。

(一)爱国主义情怀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要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放在重要的位置,使学生热爱祖国的文化、关心善待同胞、关注祖国的进步与发展并引以为豪。

(二)团队合作精神

当下高职院校的学生是九十年代出生的以独生子女占大多数的年轻人,他们喜欢追求个性而欠缺与他人协作的意识。而现代社会各种经济组织和经济行为都存在着团队合作,团队合作精神是高职院校毕业生必备的精神品质,这对毕业生的个人职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自我认识能力

自我认识能力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高职院校须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阶段进行适当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明确的是非观念,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使学生能够坚持和肯定自己正确的思想言行,认清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自己管理自己,并不断完善自己。

(四)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人的行为方式有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是高职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高职院校应当充分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法制教育常抓不懈。

(五)敬业精神

高职院校学生在入校之前对专业、职业的了解非常有限甚至是空白,因此,高职院校须从学生入校开始就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业介绍、职业分析、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并以专题讲座配合课程教学,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职业意识、培养职业情感、坚定职业信念,培养敬业精神。

(六)诚信态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视为当今社会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大学生行为守则》的第一句是:立身诚为本,处世信为基。高职院校通过学生签署诚信承诺书、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等方式开展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态度。

(七)友善精神

友善精神要求人们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他人的权利。友善是打开人际交往之门的钥匙,包括用积极的心态对待他人、善于肯定他人、学会尊重他人。提倡友善精神不仅有利于消除隔阂、增进团结,而且能有效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八)终身学习观念

高职院校在学校教育阶段能够给予学生的知识、技能都是有限的,只有让学生树立起终身学习观念,掌握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才能使学生具备持久的职业竞争力。

三 高职学生素质文明提升方法

基于高职学生形象思维者的智力类型特点,提升高职学生素质文明水的教育方法不宜采用知识讲座式的理念宣讲,或者通过推荐书目进行自修自学,而应当采取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积极互动的综合教育法。

(一)以素质导师制为基础的教育管理法

目前各高职院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普遍采用辅导员管理制度,由一名辅导员负责对一个或几个班级进行日常管理,学生的考勤状况、寝室安全、评奖评优、违纪处理、就业派遣等各个方面都由辅导员统一管理。辅导员有专职和兼职两种形式,通常都是一个辅导员管理几十甚至几百个学生,这决定了辅导员对某一个学生在文明素质教育上能够给予的时间是十分有限的。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11年转设为武昌理工学院)在2007年开始实施素质导师制,确立了“一主线多平台整体联动”的组织机制,素质导师是开展非专业素质(即文明素质)教育的一线主体,通过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心理咨询中心、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功校友论坛等多个平台,教学部门与行政部门整体联动,加强素质导师与专业教师、非专业素质(即文明素质)教育与专业素质教育互动,形成整体合力,提高人才培养综合实力和水平。素质导师制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在提升学生素质文明水平工作中具有广泛的推广性。

(二)以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的综合教育法

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当充分服务于培养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目标,统筹安排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能力拓展课和综合实践,将学生文明素质教育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实训教学、顶岗实习。专业课程教案中的教学目标能够体现文明素质培养目标,实训教学过程能够体现团队合作、自我认识、与人为善、诚信待人理念,通过顶岗实习过程中教师与企业“师傅”的引导加强学生对文明素质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内化吸收。

(三)通过课程教学贯彻的分类教育法

分类教育法即因材施教,它不仅适用于专业课程教学,而且在提升高职学生素质文明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专业教师、辅导员和素质导师等一线教育人员应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自身素质和学习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辅导员、素质导师和专业教师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注意观察学生的变化,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利用课程教学、班级活动、一对一沟通等各种方式因材施教,发挥分类教育法的优势,提高学生文明素质。

(四)通过职业技能大赛拉动的激励教育法

由教育部发起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一项年度全国性职业教育学生竞赛活动,以“大赛点亮人生,技能改变命运”为宗旨,大赛高职组分18个专业大类,50多个赛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举办为高职学生展示专业技能水平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也成为检验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果的实验场。各高职院校学生参与职业技能大赛的热情非常高,大赛对高职院校专业技能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有明显的推动作用。无论个人赛项还是集体赛项,参赛学生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学生的素质文明水平与专业技能水平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都影响着学生在大赛中的表现和最终成绩的取得。因此,从专业技能和文明素质两方面综合进行大赛选手的选拔,对激励学生关注个人品德修养、自觉提高文明素质有巨大的拉动作用。

(五)通过顶岗实习开展的互动教育法

顶岗实习与普通实习实训的最大区别在于,学生需要完全履行其岗位的全部职责。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在企业真实工作环境下进行的实习课程。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是教学的主导,专业教师和企业“师傅”起辅助作用。顶岗实习是检验学生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和文明素质修养水平的有益平台,真实的工作环境会让学生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精神、自我认识能力、敬业精神、诚信态度、友善精神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法律意识和终身学习观念的认识。教师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以定期集中指导和不定期分类指导的方式,加强与学生间的互动,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感受,结合学生的工作实际加以指导,往往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通过毕业生信息追踪进行的反思教育法

毕业生离校并不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终点,高职院校应通过开展毕业生信息追踪,掌握毕业生工作变动情况、晋升情况、创业情况、失业再就业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在科学分析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工作进行反思,及时总结经验、弥补疏漏、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毕业生信息追踪制度开展的反思教育法,不仅适用于专业课程教育和技能培养,而且对提升高职学生素质文明水平有积极意义。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2]张松青,焦音凯.参加学生社团和组织对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J].云梦学刊,2013,(2).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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