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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回家之路
——论托尼·莫里森《家》中弗兰克的回归

2014-03-25陈春雨

关键词:弗兰克莫里森莉莉

陈春雨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0)

《家》是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于2012年出版的作品,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的朝鲜战争为叙事背景,讲述了从朝鲜战争归来的士兵弗兰克·穆尼经历长时间痛苦的战后心理创伤,出于对妹妹的责任与爱,在黑人群体的帮助下,他选择勇敢地直面伤痛,从医生手里救回了作为医学实验对象的妹妹,并穿越大半个美国,回到南方乡下老家的故事。整篇小说多处提及“家”,但却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有作为房子(house)存在的显性意义上的家,也有以家庭(family)出现的,与作为家庭成员的个体联系紧密的意象,同时乔治亚州的莲花镇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家乡(hometown)也再次突出了小说的主题。黑人文化作为美国黑人的精神栖息地,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莫里森竭力想要表达的内容之一。家作为一种抽象概念,是爱的象征,有爱的地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家也代表着回归,家是世间所有生物的最终归宿。

家从原始意义上来讲,代表着一种回归,通常对于远离本体的人群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在莫里森的小说中,家对于被边缘化的美国黑人群体意义重大。非洲传统的世界观认为,时间是环形运动的,与西方的线性时间观不同,而与环形有关的一系列思想同样是非洲哲学不可或缺的部分。小说着重对弗兰克的心理活动进行了细致的刻画,从不同侧面反映出远离家乡的弗兰克对家的渴望,同时,结合黑人传统及典型意象,以弗兰克为先导,给生活在迷途中的人们指出了一条真正的回归之路,即回归自我。

一、对家庭的回归

“房子”这一基础元素在完整的家的意义上分量重大,拥有房子,就意味着拥有了自由生存的空间,这对于家庭中的每个个体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被驱逐的穆尼一家生活在莱诺家中,兄妹俩受尽虐待,最终攒够钱,拥有了自己的生活空间。“茜记得在拥有了自己的菜园和母鸡时的那种轻松和骄傲的心情。穆尼一家拥有的已经足够了,尽管房子是租的,但他们感受到的是邻居们的友谊,而不再是同情。”*文中引用莫里森作品《家》的部分均为笔者翻译。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家,意味着在社区里有了尊严,能够得到邻居们的友谊,而不是同情,因此,拥有自己的房子,是弗兰克回归家庭的第一步。

房子作为一个家的基础必不可少,但家人、亲人和爱则是家庭的核心。莫里森在《家》中着重描述了主人公弗兰克内心对家的渴望。在小说第二章,当弗兰克从约翰牧师家离开,坐上南下的火车时,他无意识地从车窗望向外面雪白的世界,“那些看起来孤零零的房子重塑了雪的世界”,“就在他沉思于那些房子是什么样子的时候,却什么都想象不出来”。这里的“房子”是家庭的象征,尽管在白茫茫的雪野中,这些房子看起来是那么冷清,但里面却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有爱、有希望的温暖世界。孩子的小马车被雪覆盖,形成了白色的雪堆,一切都是静静的,充满着和谐,弗兰克在回家的途中看到此景,自然而然地对房子产生了家的联想和期待,尽管他不想承认。接着,他的脑海中又出现了小男孩往肚子里塞内脏的可怕景象,他承认只有和女友莉莉在一起时,这些可怕的幻象才不会出现。从战场归来后,他没有回到那个令他厌恶的小镇,而是住在了刚认识不久的莉莉家里,这也说明了弗兰克对家庭的渴望,莉莉对于他来说就像家人一样。初次见面,弗兰克就说,“我不能把眼睛从她身上移开了,我一定跟个傻瓜一样,但我不觉得我是傻瓜,我感觉像回到了家一样”。正如弗兰克所说,“两人躺在一起,莉莉将女性柔软的胳膊放在他的胸口时,噩梦才不会出现,他才能安然入眠。”和其他女人不同,莉莉对房子有无尽的渴望,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要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也正是这一点让弗兰克看到了家的希望。因此,对于弗兰克来说,莉莉是家庭的象征,对家庭的责任感、家人的爱会让他暂时忘记战争带来的心理伤痛。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对莉莉的爱也让弗兰克逐渐认识到遇见莉莉之后,他对女性的家庭地位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由此可见,莉莉所代表的家,其核心是爱。但最后当爱被物质取代时,弗兰克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与其说弗兰克渴望家庭,不如说他渴望爱。妹妹是在弗兰克的保护下长大的。收到妹妹病危的消息后,他立即前往,并发誓一定要救回妹妹。弗兰克认为,战场的枪林弹雨没有落到他的头上,就是因为他有保护妹妹的责任在肩上,“他的生命是为她保留的”。在离开家乡参军的时候,弗兰克说,“这里除了星星没有任何东西让我留恋,只有妹妹遇到困难时,我才会考虑回到这里”。由此可见,弗兰克对家庭的回归,其实质是对家人的爱,回归家庭是爱的必然,因为有家才有爱和希望,有希望才有未来,这也是莫里森在其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之一。

二、对黑人社区的回归

弗洛姆认为,人类“最根本的类型的爱是同胞的爱,它是各种类型的爱的基础,这种爱包括责任感,关心、尊敬以及了解他人,希望丰富他人的生活”[1](P41)。黑人作为生活在美国区域内有着特殊历史经历的特殊群体,“同胞”在他们的观念中占据很大的部分。不仅如此,在非洲传统价值观中,集体就是一切,集体利益重于个人利益,所有的成员生活得好,才是最重要的事。[2](P62)另外,与西方人相比,大部分非洲人心目中的“家”的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他们拥有共同的信仰,对祖先有着共同的情感,因此,对个人来说,除了具有血缘关系的家人之外,其生活的社区就是他的家。弗兰克回到家乡,回归社区是其意识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家》中,尽管弗兰克对家乡充满厌恶之情,但却在潜意识里表达了对社区的爱。在小说第二章,当弗兰克策划逃跑时,他意识到了光脚在外边闲荡的危险性,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家,认为只有在自己的家中或者有枪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家人、邻居的安全,不管他们有没有穿鞋,弗兰克无意识中把邻居摆在和家人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样,在小说第七章,弗兰克向读者叙述莲花镇人们的生活状态时,着重描述了人们的麻木、对未来的茫然、生活的无意义,所有这些因素造成了弗兰克对家乡的厌恶和痛恨,但实质上我们可以理解弗兰克的这种情感是因爱生恨,他不希望跟他生活在同一社区的人们在这样的境况下慢慢消逝生命,自己却无力改变,所以才被迫逃离。在弗兰克坐车去亚特兰大救妹妹的途中,在芝加哥的布克餐厅,他看到餐厅里所有人都像在自家厨房里那样随意,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弗兰克才能打开心扉,清除紧张和不安。尽管远离家园,但在群体中,弗兰克仍然觉得像是在家里一样。同时,妹妹也代表着弗兰克内心隐秘的自我,“一个强壮的、与那些马和被埋的陌生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尽管那名被埋的陌生人不属于弗兰克居住的社区,但弗兰克此时已经明白,他和他们本质上是一样的。由此,弗兰克的爱已经超越了社区和邻人的范畴,延伸至整个黑人种族。对妹妹的爱与对邻人、同胞的爱是一样的,战场上的弗兰克亲眼目睹了跟他一同去的老乡们的死,他不允许自己再次看到家人的离去,尤其是他的妹妹。

弗兰克最后带着妹妹回到莲花镇,体现了个人与社区的和解。茜被弗兰克带回莲花镇,在埃塞尔小姐那里治疗,镇里的妇女轮流照料她。在社区的帮助下,最终弗兰克和妹妹各自拥有了幸福的家庭。莫里森的每一部作品都探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关照个人,是个人生存的前提,个人也要尊重社会。没有社区,茜的命运也许会是另一种情形,弗兰克也不会拥有真正的家。妹妹对未来生活的坦然和希冀,让弗兰克能够勇敢地面对战争的伤痛,在月桂树下完成了自我的回归。因此,自我、家人、社区三者是相互依赖的,在社区黑人群体的大环境下,个体回归了自我,回归了家庭,同时也收获了幸福。

三、对黑人文化的回归

莫里森的小说涉及众多主题,在文化定位方面,对非洲黑人祖先文化的坚守,始终是莫里森小说不离不弃的主题之一。在非洲传统信仰里,“祖先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P27)。莫里森认为,“如果你忘却了祖先,就意味着忘却了所有的人。那就是处在了一个没有未来,没有历史,只有不可容忍的现在的境况之中。”[2](P27)在《家》中,主人公弗兰克回忆了二十年前,在一个有着十五户家庭居住的小镇,全体居民遭到驱逐,一个叫克劳福德的却拒不迁徙,后来被殴打致死。之后,弗兰克戏谑地陈述了克劳福德可能是出于对自家院子里那棵由祖先栽种的木兰树的爱才会如此固执。实质上,那棵树代表着家,代表着黑人团体的尊严,同时也代表着对祖先遗留文化的尊重与爱。弗兰克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群体中间,意识中早已种下祖先的信仰,尽管这种信仰不断遭受白人文化的侵蚀。在小说最后,弗兰克拉着妹妹,用妹妹缝制的百纳被裹住那个男人的尸体,然后将其埋到月桂树下,这一行为实际上体现了对祖先信仰的回归。

同时,社区妇女缝制的百纳被,象征着社区对个体的关怀,而月桂树则象征着家,埋葬死去的男人并不是埋掉过去,而是直面过去的一种表现。莫里森试图告诉读者,忘记祖先就意味着割断了与过去的联系,成为精神上的孤独者。过去不能被遗忘,只有直面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莫里森曾在《未来的时间:文学和消退了的期望》中表达了对黑人群体遗忘历史、逃避过去的不满,认为苦痛的历史不能成为前进的障碍,不能消退对未来的期望,表达了一种积极的时间观。正如福克纳所说,“过去从来不会死亡,甚至不会成为过去。”小说在叙述弗兰克对莲花镇的厌恶情绪时说,他讨厌家乡人们的狭隘,讨厌他们对未来的漠然,尽管从表面上看,弗兰克对家乡持否定态度,但细细体会我们就能读出不一样的情感。实际上,这是弗兰克对家乡人们的生活状态的忧虑。在对未来问题的思考方面,弗兰克展现了生活在美国的黑人群体积极的一面,而对未来问题的思考也成为生活在困境中的黑人创造民族文化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对于名字和宗教两种文化元素的回归在小说中也有所体现。在茜出生后,“她等了足足九天才有了名字,以免取了不好的名字,让死神发现了新生命的降临,然后夺走。”从这一点来看,名字在非洲文化里有着巨大的力量,弗兰克向读者提到了他们一家的姓名,向读者陈述起名的过程,实际上是对非洲姓名文化的重现。在宗教方面,传统的非洲宗教信仰并非个人信仰,非洲人没有天堂和地狱的概念,人的灵魂也不需要救赎,他们认为生活在当下最重要。因此,生活在基督教氛围里的美国黑人在经历历史的遭遇和战争的迫害后,潜意识里存在对本土文化的追寻以及对基督教观念的排斥。当比利讲述儿子的遭遇,却认为是主的恩惠时,弗兰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太美了,圣经这玩意儿总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起作用,除了战场”。由此可见,弗兰克对基督教的“救世说”嗤之以鼻,而在内心里家园才是他的信仰。

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说,家就是生活在自我的种族文化中。心理学上也认为人有回归原始生活状态的欲望和倾向,从而引发对原始文化的记忆,希望找回原始生活方式。在完成了家庭、社区的回归之后,弗兰克最终找到了灵魂的栖身之所,完成了自我的回归,化解了生存的困境。

参考文献:

[1](美)艾里希·弗洛姆.爱的艺术[M].李健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2]曾梅.托尼·莫里森作品的文化定位[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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