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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空间中城管形象的污名化与突围之路

2014-03-24刘晓伟

新闻界 2014年1期

刘晓伟

摘要 本文通过对近期武汉“城管卧底”这一新媒体事件的深描,指出城管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处于被污名的境地。而一些不恰当的应对方式也加重了网络空间中城管形象的污名化程度。根据污名理论,“幽默自嘲”和“突破自我”是蒙受污名者在和社会“混合接触”时两种有效的应对方式,给城管走出污名困境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而要实现城管网络形象的整体去污名化,需要城管部门准确的定位职责和规范权力运行,需要城管群体共同的自觉努力、相关部门的统一规范管理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关键词 城管形象;污名化;网络公共空间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城管是一个特殊的执法群体,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也很容易陷入公共冲突事件中。由于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不断出现,也由于网络舆论对弱势群体的天然同情和维护,城管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已经成了一个常被污名化的群体。根据污名理论的研究成果,蒙受污名者与社会群体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二者“混合接触”之际,也就是两者处于同一“社会情景”的时刻。无疑,网络就是蒙受污名的城管和网民发生“混合接触”的一个重要公共空间。2013年的“武汉城管卧底”新媒体事件为研究网络公共空间中的蒙受污名的城管形象,探析突破这种困境的途径提供了一个契机。

一、关于“武汉城管卧底”新媒体事件的深描

“武汉城管卧底”事件是近期较为轰动的新媒体事件,这里先对这一事件作一概述:

2013年6月15日,一名叫“岔巴子”的网友在微博中爆料,武汉市洪山区城管“白天穿城管制服执法,晚上上街违规摆摊”。一时间,城管摆摊是迫于生计还是另有隐情,成为网友关注的热点话题,引发众多网民“围观”。6月16日,《楚天都市报》以《武汉一城管被指晚上占道摆地摊,城管委:并非临时工》为题对此事件进行了初步报道,指出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会积极应对网友的指控,认真核查事件,不会以“临时工”为借口撇清关系。面对各种疑问和猜测,武汉城管局17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称城管摆摊实为“换位体验”,并且出具了体验日记为证。此言一出,立时激化了话题热度,网友对该事件的看法也随之发生了大逆转。本来是以同情为主的网络舆论,迅速化为铺天盖地的批评,并赋予“城管卧底”的污名化标签。体验日记也被质疑造假。随之,媒体介入程度不断加大,湖北电视台的《新闻360》《新闻全天候》都对事件予以了报道,但效果并不明显。网友对事件的批评持续发酵。6月19日,武汉城管局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力图纠正“卧底”说法。当天晚间,中央媒体介入此事,《央广夜新闻》进行了连线报道。6月23日,中央媒体介入力度加大,《焦点访谈》节目对此事进行了专题报道。此时微博舆论对该事件的关注也进入了高潮,当天晚间10点,笔者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城管卧底”的微博条数达到了265142条。6月24日,央视新闻频道《面对面》节目播出了“双面城管”的专访报道。6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时评《破解城管困局需更多“切身感”》,对该事件进行了盖棺定论的评价。当晚10点,搜索“城管卧底”新浪微博数回落到了258428条。之后到7月初,新浪微博条数基本保持在26万多条,没有继续发酵。正如《人民日报》6月25日时评所言,事件基本告一段落,后续“要以更多善意去思考问题、更多同情去寻求答案”。

回顾这起新媒体事件,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在6月17日武汉城管局宣称摆摊城管为体验执法之前,该事件并没有引起网友公愤。相反,网友对城管摆摊更多给予了理解,大多数网友猜测城管可能生活艰辛,并表示了同情,甚至对摆摊城管予以赞誉。以强国论坛为例,在名为“武汉一城管被曝白天巡逻执法晚上路边摆摊”的转贴中,到6月17日8:55分,共有93条回复。其中,除了1条不相关的回复和1条对城市管理的建议外,其余全部都是对城管表示了理解或支持,没有1条批评声音。多名网友对摆摊城管赋予“清廉”、“勤劳”、“自食其力”、“负责任”等标签,少数网友甚至对发微博的“岔巴子”予以批评,也有部分网友斥责该条新闻无聊。同时,还有少部分网友已经提到摆摊换位有助于增进对小商小贩的理解,有助于文明执法。但当武汉城管局宣称摆摊城管为“换位体验”之后,网友的态度发生了大逆转。分析其原因,应在于“私”与“公”的转变。网友起初对城管的赞誉,更多强调摆摊城管的“个人”,同情“个人”生活的艰辛,赞誉“个人”的勤劳。但当武汉城管局宣布为“换位体验”之后,摆摊城管的“个人行为”转换为“公共行为”。城管的污名化效应立即显现,上述强国论坛转贴的回复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网友的广泛批评,来自微博中的批评声音暴增,一个“城管卧底”的符号化描述应运而生。“卧底”这个词本身就具有敌对意识,是个污名化的标签。对此,武汉洪山城管局也有清醒认识。他们发出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网友用“卧底”二字这个说法不准确,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换位思考”,“体验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但是这个更正说明没有起到应有作用,而被淹没在网友的海量批评声中。

同时,很多网友对武汉城管出具的、作为“换位体验”证据的摆摊日记提出了质疑,认为是事后的“补写”。吊诡的是,虽然网友对武汉城管局“换位体验”的说法并不认可,但这并没有影响“城管卧底”这一污名化符号的广泛传播。根据笔者的跟踪观察,自武汉城管局提出“换位体验”的说法后,“城管卧底”迅速成为网络热词,并在四五天的时间内跃升到26万条左右的微博转发数量,并维持在了26万多条的高位。到6月23日,央视《焦点访谈》等介入报道时,“城管卧底”一词在网络舆论中已经脱离了就事论事的层面,转向了“仪式化”和“符号化”传播,成为了和“临时工”、“实习生”类似的城管污名化的标签。

面对汹汹网民,武汉城管部门感到巨大的压力和无奈。6月19日,其负责人表示,“我们强力管理,被指责暴力,我们采取眼神、鲜花、体验执法,被质疑作秀,到底要我们怎么做。有什么好办法说出来,我们奖励1万元。”这样的表态,虽然是媒体公关的一种方式,但也确实道出了蒙受污名的城管群体在网络公共空间中的无奈和困境。突破之路究竟在何方?值得我们深思。

二、产生困境的原因

总结蒙受污名者在“混合接触”时出现的问题,也许有助于解答武汉城管部门的疑问。污名理论研究证实,社会对蒙受污名者往往具有一种成见,希望蒙受污名者能够扮演好污名化的角色,作出和他蒙受的污名相称的表现。一旦蒙受污名者有超出常规想象的表现,社会就会将其视为越轨者,很难接受其行为。这也解释了武汉城管在网络公共空间中所遇到的尴尬。武汉城管所采用的眼神执法、鲜花执法和体验执法,其实都被网络舆论视为蒙受污名者的越轨行为,无法接受其可能本属真诚的行为,将其视为作秀,并使之成为嘲弄对象。

面对网民的不理解甚或不接受,蒙受污名者在应对“混合接触”时,往往会有一些不恰当的表现方式,会激化这种冲突,其中三种不恰当方式比较突出:“自我隔离”、“伪装”和“反击”。“自我隔离”主要是指蒙受污名者主动拒绝“混合接触”,这种方式只会加强蒙受污名者和社会的隔阂。在社会实际中,现在也很少有公共部门能够不予理睬网络公共舆论的压力了。其它两种形式在武汉城管委应对该事件时也有所体现,下面予以简单的分析。

在不恰当的应对方式中,“伪装”是常见的一种方式。所谓“伪装”就是蒙受污名者遮掩自己污名,化为正常人,以期躲过“混合接触”中的麻烦。这种方式并不能改变蒙受污名者的实质,并且往往存在容易被揭露的危险。实际上,在网络舆论中,城管已经被污名化,伪装无从谈起。以“体验日记”被广泛质疑为例,且不论其究竟是真是假,在网友眼中,它已经被认定属于蒙受污名者的“伪装”。于是,这种证据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网民嘲讽的对象。

“反击”是另一种不恰当的应对方式,主要表现是直接性对抗。这往往会更加激化冲突。比如该事件中某负责人有关“你是哪家媒体的”之类的质问即为一例。这个质问被荆楚网以“武汉城管局负责人质问记者:你是哪家媒体的?”为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网民广泛关注。以新浪微博为例,在6月底至7月初该事件备受关注的时段里,以“你是哪家媒体的”为关键词搜索新浪微博,首页所显示的微博基本为评价或转发该负责人质问的内容。可见,作为蒙受污名的公共群体,由于本身就处于被监督的位置,所以“反击”的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的。

三、突围之路

那么,解决困境的出路究竟何在?根据污名理论的研究,有两种恰当的应对方式值得借鉴:“幽默自嘲”和“自我突围”。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应对方式,前者能够快速有效的缓解冲突,后者适宜深层次化解冲突。

所谓“幽默自嘲”,是指用一种幽默化的处理手段缓解社会舆论压力。一些幽默化的语言,在阐明自身苦衷的同时,也能有效拉近和网民的距离,往往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譬如在该事件中,当网民的评价明显同情摆摊城管,并逐渐向娱乐化调侃方向发展的时候,相关部门采用一些幽默的手段处理此事,或许比严肃的辟谣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在应对记者扔鞋子事件时,一句“你们想知道详情吗?他扔的鞋子是10码的”的玩笑话,就曾有效化解了困境,使大事化小,给公众人物应对媒体公共事件留下了范例。

幽默自嘲的方式只能有效缓解冲突,要彻底解决蒙受污名者的困境,还需从根本着手,通过“自我突围”祛除污名化。也就是说,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向社会悬赏征集“你们到底要城管怎么做?”的答案,而是主动向社会展示城管服务城市、服务社会的工作本质。这需要城管部门在根绝暴力执法的同时,少做一些表面化的工作,将本职工作做好,向民众展示城管维护城市环境的贡献,以获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2013年7月22日起,联合早报发起的一项针对城管暴力执法的读者调查显示,在“应改革城管体制,予以准确的职责定位和权力规范”和“应提升城管素质,实施柔性执法”两个选项中,赞成前者的读者有43742人,占总投票人数的40%,赞成后者的读者仅为9641人,占总投票人数的9%。可见,在大部分民众心目中,柔性执法并不是解决城管在民众心目中形象的有效途径,关键还在于准确的职责定位和规范的权力运作方式。关注武汉城管委和新闻发言人的官方微博,可见他们在这方面已经有所努力。在他们的官方微博中,有关城管帮助市民、辛勤执法,用实际行动说明城管工作的微博数量逐渐增加,这应该是值得肯定的现象。

当然,实现网络公共空间中城管形象的“自我突围”是一件困难的工作。其中,最大的困难来自城管群体本身是每个城市的地方执法者,没有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但在网民心目中,城管又是统一的公众群体。任何一个城市的城管出现暴力执法的情况,都会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影响整个城管群体的形象。根据笔者在武汉城管“卧底事件”备受关注的时段中(6月23日到7月1日)对新浪微博为期十天跟踪观察,以“城管打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微博数量从275万条升至280万条,其中包含“延安城管踩头”、“西安城管打老人”、“监利城管围殴拍照人”、“乐陵城管打残疾人”等不同地区的事件,网民全部将其归为“城管打人”。可见,实现城管形象的“自我突围”,需要每个城市的城管自觉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统一规范约束,需要社会公众强有力的监督。

《人民日报》时评指出,“小贩不能被各种管理制度妖魔化,城管也不能被公众舆论污名化”。而实际上,城管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已然处于蒙受污名者的境地。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城管和网民在网络公共空间的“混合接触”,虽然确实给城管群体带来了污名化的困境,但也给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供了契机。作为公共部门,城管部门应该走出自怨自艾,将这种舆论压力转化为规范自我行为的动力,少一些征文、作秀之类的表面工作,多一些美化城市环境、帮助弱势群体的实际行动,真正杜绝暴力执法,承担好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的公共责任,如此一来,则网络公共空间的污名就会消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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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广播网.武汉卧底城管“摆摊日记”公布被疑是事后补写[EB/OL].(2013-06-18).http:∥china.enr.cn/yaowen/201306/t20130618_512834777.shtml

[5]恍了若.武汉城管悬赏1万征工作办法:干啥都说作秀,要我们怎么做?[EB/OL].(2013-06-19).htw:∥weiba.weibo.com/10269/t/zC6IzqlB

[6](美)欧文·戈夫曼.污名一受损身份管理札记[M].宋立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63-164.

[7]荆楚网斌汉城管局负责人质问记者:“你是哪家媒体的?”[EB/OL].(2013-06-19).

http:∥news.ctdsb.net/shengnei/2013/0618/148751.shtml

[9]联合早报:中国湖南、哈尔滨等地近期发生多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引发社会和舆论再次讨论“城管存废”,你的看法是?[EB/OL].(2013-07-22).http:∥www.zaobao.com/D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