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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C平台上的微电影

2014-03-24刘国立

数码影像时代 2014年1期
关键词:内容用户

刘国立

Q:《数码影像时代》

A:陈昊

2010年,微电影元年,互联网拉开跨界影视圈的帷幕,三年的大跃进发展,微电影被互联网提高到战略层次;传统电视台也借这股东风,欲挖掘新的金点,纷纷开办微电影频道,微电影协会、微电影大赛、微电影节等也不时见诸于报端。但为了赚到流量和收视率,事实上一些视频网站上的微电影并不理想,甚至充斥着美色、血腥和暴力,如何把品牌和文化更好地融合起来,不仅考验着制作方,也考验着播出方。同时,为了收回成本并盈利,各平台也都在尝试多元化的商务运作,包括发行收入、音乐收益、版权收入及衍生品开发等。

与众不同的是,酷6采用了一种UGC的战略,这也是基于盛大集团的DNA。这家视频网站在对待网络剧包括微电影都会有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政策。酷6副总裁陈昊说,UGC战略更符合酷6的特色,既然明确了目标就要往前推进,坚定不移地走我们UGC的道路。那么针对微电影的一些问题,酷6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真切希望在制作方、赞助方和平台方的共同努力下,微电影之于电影,能够“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Q:酷6网放弃购买长视频的版权,那么对微电影抱以什么态度?

A:酷6的定位是一个技术服务和用户体验的平台,因为我们提供了中国最好的基于UGC的CON部署、带宽的服务、视频云的存储等,所以我们可以给用户提供最好的短视频体验、服务。我们采用的方式近似于制播分离的概念,我们所擅长的是播出而不是制作,因为我们所有的人力和物力都投在了这个平台的建设之上,所以酷6在这个时间节点并不会去投资制作微电影,我们更多的是希望和微电影制作团队进行播出的合作,这就是我们在微电影这个产业链里面的定位。

微电影也是我们UGC特别好的内容来源,微电影制作团队或工作室如果要和酷6合作,就非常简单,贴片广告以及其它广告的收入我们会根据播出流量来进行分成。所有签约播客和酷6之间有一纸合约,会标清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譬如说你要承诺你的作品不侵权,我要承诺你的广告收入我一定和你分成,如果你是独家授权的,我还要承担帮你打击盗版的任务等等。我们没有清晰地单列微电影的计划,它仍然属于UGC的部分。但是我们会有致力于微电影整个产业的推进,譬如跟北京电影学院和天津的滨海新区联合搞过两次电影节的活动。

在2014年,随着酷6在广告业务部分的升级,我们会更多地侧重去跟品牌广告主进行合作,当然广告主还是看中有一些故事性、品质比较优良的内容。我个人认为微电影会是一个跟品牌广告主合作的突破点,因为我不会去买《甄嬛传》《步步惊心》这样的长视频了,如果有好的微电影我肯定会首推,并给予一些特别的支持,也会把广告收入向这方面做导流。

Q:如果微电影中有广告植入,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A: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我们还是要根据内容来判断。你可能会在微电影中看到有饮料的广告植入,但是人家拍片也是有成本的,也是需要找投资的嘛,这些广告都还好,然而也有故事很感人,但是彻头彻尾很明显就是某款汽车广告,那么这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平台也要活的。我们要跟据内容再来判断,然后和广告部们沟通和协调。如果是一项精彩的广告集展播或者是优秀的广告奖活动,那其实也OK。我本人就很喜欢广告,互联网的优势就是它的灵活度比较高。就好像我们跟上海电视台合作的节目《看我72变》,那是一档专业的Coseplay的节目,里面就会有广告,但那些广告同样是有分成的,还是要看到合作模式。如果我投资我当然会要求广告的分成,但是如果只是制作方自己投钱,他拉一些广告来承担制作费甚至有些利润产生我觉得这也是合理的。因此从酷6来说,我们希望跟更多的合作伙伴去合作,合作更大程度上代表的是双赢,我不是要求你不要赚钱只能我来赚钱,或者只能你赚小钱我来赚大钱,这不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合作就是双赢,其实我觉得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

Q:电影在进入院线前都会经过严格的制度审查,你们对微电影上线的标准有哪些?

A:酷6的要求是要符合广电总局的政策法规。除此之外,酷6是本着一种很开放的心态来合作,并不会有那么多所谓的审查。UGC更像是海洋,海洋里生长有不同种类的生物,我们要尊重这种多样性。微电影谈论的主要是我们的生活,它更多的是导演对个人思想的一种表达、对生活的一种描述,所以我们不会有特别的要求或者限制,你愿意跟我做广告的分成可以,有的微电影的导演不希望有任何广告,只是想把这部分的内容呈现给用户看到,那么我们也愿意支持,虽然我们要付出很大的带宽成本。坦率来说,扶持UGC,能够把这个平台和口碑做起来,也是我们期望投入的。

其实,视频网站走了太久哗众取宠的路线,色情、暴力等很多内容都是非常踩底线的,但那些真的是网民的品味和乐趣吗?我们并不这么认为,像酷6的《全民奥斯卡》就是互联网UGC和电视台(浙江卫视)台网联动很好的例子,它体现的就是一种真情实感。比如我们设定的主题是给宝宝画胡子,爸爸妈妈有不同的创意,可能画的是上翘的胡子,也可能是络腮胡,有的孩子看到那个胡子很得意,拿着爸爸的剃须刀说我长大了,有的孩子一看太丑了就开始嚎啕大哭,这样的节目就会有不同的惊喜出来。所以我觉得这就是用户创造力的一种体现,慢慢大家会知道其实最生活的东西才最感人,事实也证《全民奥斯卡》这样的节目又有口碑、又有品质、又有收视率。

有些导演们会觉得,那些尺度较大的镜头就是一种青春蠢动的表达,这是他们的艺术观点,我也不完全排斥年青一代自我表达的方式。就酷6的角度来说,一方面我们会考虑绝大多数群体的利益,同时也会尽可能尊重导演和创作者的想法。但如论如何你是基于互联网公众传播,要注重它的普遍性,像微电影、自制节目的审查就是以自我审查为主,它不像在影院和电视台有那么多的限定,所以我们要尽量符合大众能够普遍接受的道德标准,这也要看各家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其实,我觉得还是要有统一标准会比较好,我们是希望能有一个由各家视频网站共同组建的审查委员会,有一个共同的审片标准。

Q:按常理说,品质精良的视频会更有点击率,酷6会不会更侧重扶持专业制作团队?

A:我觉得是要两条腿来走路。的确专业团队做的内容点击量是比较大的,但是真正引起话题的“爆款”又恰恰不是专业团队做的,所以我觉得这两点不矛盾。现在我们做的台网联动,就是依托电视台这种专业化、职业化的制作能力,将UGC的内容更品质化。但是同时我们又非常鼓励普通的用户继续去闪耀他们的智慧之光。古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往往是非专业的人士有自己独特的观察视角,他们拍摄的东西会令人眼前一亮。我印象很深刻,《全民奥斯卡》里面有一个得大奖的视频,拍摄一个困得不行的小女孩,手里拿着冰淇淋,一边打瞌睡一边舔两口冰淇淋,那么小的孩子是根本演不出来的,所以这么有趣的、这么真实的东西其实不是专业团队做出来的。

这样一档优秀的节目,所有用户都是素人,他们不是明星,没有光环,也不是专业制作人士,但他们拍下来的视频就很有群众基础,而我们对这些内容的解读也并不是指镜头语言或者技术问题,只是用户在内容的表达,以及观察生活的视角,这也是UGC艺术价值的提升。《全民奥斯卡》《中国魅力》这样的台网联动的自制节目开办的动因,更多的是对用户的引导和示范,告诉大家高品质的UGC应该怎么做,走向在哪里?坦率来说,我并不认为各家网站去做自制节目就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或者说就足以能够承担到这家视频网站营运收入的需要,自制节目就像碗里的水,可能很纯净很甘甜,但是倒进海里真的没有太多作用,因为自制节目还是很小的一部分,人们所需要的信息一定是海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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