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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4-03-21

农民科技培训 2014年3期
关键词:陕西省培育农民

近年来,陕西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的形式,全面实施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培育职业农民对象12372人,认定1453人,走出了一条示范引领、实用有效的新路子,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步伐。

一、调研摸底,明晰职业农民培育思路

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的从业人员,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是职业农民匮乏。面对这一新课题,陕西省坚持调研先行,用理论指导实践。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从2011年开始,陕西省先后数次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和农民愿望,先后召开3次全省座谈会,明晰了职业农民的概念和特征。

二是开展抽样摸底。2012年年底,陕西省通过对774个村的抽样推算,最终决定将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确定为规模种养户、家庭农场主、青壮年农民及返乡农民、农科大中专毕业生等4类人。

三是进行思路设计。经过各地实践,陕西省制定出“网上教学、集中答疑、基地实训、技能鉴定、包抓指导、扶持发展”的总体培育模式,明确了组织保障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支持管理体系3个环节,确立了培育3个要素,即培训、指导和扶持,并将培训主体任务落实给了各级农广校,包抓指导主体确定为农业科技人员,扶持政策责任落实给了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

二、精心组织,推动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陕西省确立了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总体工作部署。2012年确定了10个试点县,2013年省级财政拿出1000万元启动了32个试点县、41个基地开展职业农民塑造工程, 2014年将新增到3000万元,通过“十百千万”工程,培育10000名职业农民。

一是扎实开展培训。陕西省将素质培训作为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环节,根据产业需求,依托农广校体系培训优势,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农广校体系网和科教网“三网合一”平台,丰富“空中课堂”,组织4类重点培育对象开展网上教学,解决农民无法集中系统学习的问题;开展集中答疑,针对自学中无法理解和解决的问题,集中开展专家现场答疑;注重基地实训,以22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300个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进行生产全过程的实操训练。通过系统培训,探索出了“在企业中培育、在产业链中成长、在服务体系中成熟”的培育路子。各地也积极试点,探索出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培训模式,安康打造出了企业和农广校合作的“阳晨模式”,杨陵探索出了农科毕业生创业的“农科学生模式”,咸阳实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绿色证书培训和学历教育结合的“两年三证模式”,实现了主导产业与职业农民同步发展。

二是分类指导培育。陕西省按照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后备型4类职业农民的要求,将专业化技术培训与职业化农民培育结合,将职业教育培训与农民从业、就业、创业相结合,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加强对规模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工人的基础理论和经营能力教育,使其提升为生产型职业农民;围绕社会化服务,加强对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的专业基础和技能培养,使其演变为服务型职业农民;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对企业领办人、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业创业人员的管理才能和市场理念培育,使其蝶变为创业型职业农民;强化对农科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培训,支持他们返回农村投身农业,支持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青年,培育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新生代职业农民队伍。

三是推行技术帮扶。陕西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优势,开展了“3到位、3落实”活动,即工作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发展规划到位;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考核落实。组织全省4万名农业科技人员,建立对职业农民的结对帮扶上门指导制度,一对一、面对面、手把手服务指导。对园区、大场、大社、大企、强村等经营主体,实行技术干部和大学生助理派驻制度,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业主发展主导产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职业农民快速健康成长。

四是开展认定管理。陕西省制定了《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分产业分级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按照初、中、高级分别由省、市、县认定管理的原则,逐级推荐认定,形成金字塔式的职业农民布局。明确经培训后,初级职业农民资格应具备高中学历,中级应具有农科中专学历,高级应具有农科大专以上学历。认定要按照农民自愿、产业需求原则,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领导小组认定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两年有效。同级资格证应有同级政府政策配套保障。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颁证1453人。各级建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强化培训、考核、发证、质量控制等环节监管,实行审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培育工作。

五是出台扶持政策。2013年,陕西省出台了《加快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通过设立职业农民创业基金、创业税收减免政策、农业生产用地、水电价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支持等政策向职业农民倾斜,建立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确定了“1221”即一基地、两园区、两中心、一体系战略部署,重点建设现代粮食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型工业园区,农村产权登记服务中心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夯实了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基础。大力实施“十百千万”推进工程,即扶优扶强10个重点龙头企业,支持100个省级合作社示范社,支持1000个家庭农场,培育10000名职业农民,通过培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探索将农业直补转为职业农民收入补助的方式,实施规模经营叠加补贴机制,并要求县一级农业部门将产业资金重点向职业农民倾斜,从政策层面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扶持,确保职业农民得到效益,专心务农。

三、强化服务,确保职业农民培育效果

陕西省把培育效果作为衡量标准,狠抓落实。

建立绩效考核制。陕西省农业厅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考核,成立了由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同时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淘汰机制。

实行领导包抓制。陕西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分管厅长为组长的包抓领导小组,推行省厅领导定期包抓、处级干部定点包抓、干部一线包抓,试点市县专人包抓,科技人员上门包抓制度,逐环节落实责任。

组编培育教材。陕西省农业厅组织500多名专家用6个月时间,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将教材体例定位于高校农科课本和农民专业技术培训之间,目前41套教材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

强化培育监管制度。为避免培育走到农民培训的老路子上去,陕西省农业厅从确定试点县就严把关口,要求项目县政府领导承诺出台支持政策,农业局承诺项目捆绑倾斜政策,同时,还专门开发了农民培训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对培训基地实行远程培训监控和远程视频教学。建立了对象确定、培训组织、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培训台账、认定管理等6项监管制度,严把培育对象关和认定关,实行全程监管。

(陕西省农业厅供稿)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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