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性出血与凝血功能障碍处理——2013年欧洲指南解读
2014-03-21张久之万献尧
创伤与急危重病医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建议
张久之,万献尧
大连医科大学重症医学研究所附属一院重症医学科,辽宁大连 116011
全球每年死于创伤的人数超过300万,其中死于交通意外的人数超过100万人,交通意外是全球第九大死亡原因,预计到2020年将上升至第三位,而交通意外死亡的患者中1/3的死亡原因为大出血[1-3]。创伤患者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大出血,后期主要是严重颅脑损伤、脓毒症以及多器官功能衰竭。创伤大出血导致的低体温、酸中毒、凝血病被称为死亡三联征,三者相互促进使病情进行性恶化,导致患者死亡。因此,创伤大出血并非简单地处置失血,而是需要针对创伤大出血导致的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多器官功能障碍进行综合处置,从而改善患者的病死率。以此为目的,2007年首次制定了有关创伤性出血与凝血障碍处理欧洲指南[4],依据循证医学证据规范创伤救治措施。该指南共参考221篇文献,推荐意见26条。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依据研究结论进一步完善和更新该指南,2010年正式推出新的欧洲指南[5]。该指南共参考341篇文献,推荐意见31条。2013年该指南再次更新[6],共计参考文献534篇,推荐意见37条,共分为六大部分。本次指南更新较多,包括证据级别上升、推荐意见细化(分具体病情推荐)及顺序调整,并依据近年来的高质量研究结果提出新的推荐意见:如新增第六部分(救治流程),主要是强调流程的监测和质量控制,保证推荐意见的准确实施。
1 早期复苏和防止进一步出血
推荐意见由原来的两条变为三条,其中第3条是由第二部分调整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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