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急功近利浅尝辄止误事,稽查耐心细致认真核对显效
2014-03-21刘志耕
财会通讯 2014年5期
关键词:企业
刘志耕
企业急功近利浅尝辄止误事,稽查耐心细致认真核对显效
刘志耕
案例
某税务稽查组至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据甲公司被检查年度的会计报表反映,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虽达到了2.95亿元,但账面上实现的营业利润仅为486万元,且其中还包括投资收益325万元,可见,甲公司当年度自营销售仅是微利161万元,因此,有无隐瞒计税所得额自然成为检查重点。然而,对近3亿元销售额的企业要查出一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面的问题自然不是难事,进点甲公司后,稽查组也很快从账面上发现甲公司扣除了不应扣除(包括计提的坏账准备)和超标准扣除的费用、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收入以及多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等问题,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就核增计税所得额193万元,应补缴所得税48.28万元,稽查组人员都觉得可以交差了。
但是,在复核和汇总检查情况时,又发现一异常情况。尽管甲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第33号令),但其所得税申报表上填报的利润总额却比会计报表上的少27.4万元,稽查组赵组长分析这很可能是因为申报表多填列了收入抵减额或者是少填列了收入额,并决定逐项核实申报表的填报内容。非常顺利的是,稽查人员很快发现,在申报表的“利润总额计算”大项中的“资产减值损失”一栏正好填列着“27.4万元”,再核实27.4万元的来源发现,原来是甲公司不仅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了5‰的坏账准备(甲公司实际执行的是会计准则)还将此坏账准备填列到了“资产减值损失”一栏,从而少申报了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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