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返利还是佣金
——谈对电信企业佣金和手续费税前扣除的理解
2014-03-21石玮
财会通讯 2014年5期
石玮
是返利还是佣金
——谈对电信企业佣金和手续费税前扣除的理解
石玮
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扩大销售范围、促进销售的力度,通常会采取各种促销手段,其中有时需要给购买单位予以优惠,有时需要借助一些“中间人”的帮助才能捕捉到商机或促成交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商业折扣、销售返利、回扣、劳务费、手续费或佣金、提成、业务奖励等各种促销行为。这些形形色色的“促销费用”虽然伴随着企业的营销过程而产生,但由于其支付时面临着不
同的情形和不同的对象,各项促销费用的内涵也是截然不同的。
一、各项促销费用的合理界定
不同促销费用可以按照与销售收入的相关性进行合理划分,也可以按支付的对象进行合理划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企业的销售力度,越来越多的促销费用都采取按照销售金额或销售数量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因此,以支付的对象作为划分不同促销费用的种类是唯一途径和方法。
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条对各项促销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其要求:“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财务通则作出这样的规定,不仅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可以防止企业任意支付奖励、提成和佣金等中饱私囊,侵蚀国家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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