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
2014-03-18梁柱
党史文汇 2014年2期
梁柱
近些年来,应当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成了一些人攻击的主要目标,大有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之势。一位本来不是研究经济学的教授,近年来也一改常态,连续发表文章大谈起公有制的种种问题。特别是他在创新的名义下,提出了所谓公有制的新观念,借以掩耳盗铃,混淆视听。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新观念呢?按照他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只是小业主式的私有制,它确实在消亡,它在当代世界已经不占主要地位,这是客观的大趋势”;而消灭私有制到现在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而“这个论断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他还说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基本上是私有制经济,却有很高威信;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虽然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但由于“这些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效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它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他用诸如此类的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歪道理,来反复证明公有制不能和社会主义画等号。这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论断是不合时宜的,是“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成为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必须加以突破了。
应当说,这一类反对公有制、鼓吹私有化的言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