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设立的科研院所研发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2014-03-13岳春苗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3期
岳春苗
摘 要:企业投资设立的科研院所,其会计核算方法即不同于事业单位,也不同于企业中设立的科研部门。旨在《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指引下,明晰企业投资设立的科研院所会计核算实务操作方法。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国拨经费项目;自主研发项目;受托研发项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3013803
企业投资设立的科研院所,其投资方为企业,经费来源为企业经营资本,因此其核算不同于研究院校等事业单位,不能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其财务处理由《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予以规范。
其次其核算也不同于企业中设立科研部门从事研究工作的核算处理方法。因为其所有部门,不论是研发部门还是行政职能部门都是为研发服务,也即其所有费用都可理解为因研究开发而产生的费用,因此,可以将企业投资设立的科研院所的研发费用分为三部分理解。
(1)研发部门为研发项目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研发试验设备采购等;
(2)研发部门为研发项目发生的间接费用。如无法明确到某个或某几个研发项目,同时为支持多个项目研究开发而发生的差旅、会议费用、采购的设备等;
(3)行政职能部门发生的费用为研发管理费用。
按照全成本口径去统计项目费用时,将研发间接费用与研发管理费用按照一定的比列合理分摊到各项目成本中去。这样才能够真实的体现研发项目实际应负担的成本。与其经费收入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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