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启发性教学原则,实现语文教学“三突破”
2014-03-13张文娟
语文学刊 2014年4期
○张文娟
(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中心小学,福建 福州 350703)
心理学家普遍认为,每个人都有巨大的发展潜能,需要善于去发掘。学生也如此,并非只有“差生”才是“潜能生”,教师应该启发所有的学生积极思考,达到开发智力、激发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不断发展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育人目标,就成为“课改”的立足点。
那么,在语文课堂上,教师又该如何进行启发式教学,帮助发掘每个学生的潜能呢?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教学实践,围绕三个方面谈些看法。
一、通过启发式教学,助力学生触类旁通,突破思维定势
以前,老师在订正学生作业时,喜欢用老一套方法,驾轻就熟。以订正“青”字的书写顺序为例,有的学生刚学着写这个字时,受思维定势的影响,总习惯于先写好“三”而后再写“竖”。这时,老师如果按通常的教法,就会对学生强调说:“写好第一横后就要写竖”。当然,学生会照着老师的教导去写,但过后不久,错误的书写顺序又会抬头。
为了帮助学生突破思维定势,老师不妨用另一种方法教学生:按“十、二、月”的顺序依次写出来。学生乍一听到这种新奇的方法时,突然来了兴趣,一边默诵着“十、二、月”一边写下“青”字,练习几遍后,就形成正确的书写习惯了。记得有位同学在书写“义”字时,总习惯于先点再撇而后捺的顺序写,老师提醒几次总无法纠正过来。当他学到按“十、二、月”的顺序写出“青”字时,顿受启发,也把“义”字的正确书写顺序编成两句顺口溜:“先撇再捺而后点,记住顺序别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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