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等人电信诈骗案公诉意见书*
2014-03-13董文祥
中国检察官 2014年24期
兰某等人电信诈骗案公诉意见书*

董文祥,1978年生,郑州大学法学学士,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多次荣获本院先进个人嘉奖。
[基本案情]
2013年6至8月份,兰某等五人在福建省厦门市一租住屋内,建立虚假的服装、家电批发网站,使用匿名的3G移动网络以及伪造身份的手机卡、银行卡,并通过网站维护、百度推广、客服、运送工、专人取现等角色分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诱使被害人以汇钱转账的方式,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共计3万余元。
[庭审焦点]
兰某等五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兰某等五被告人为实施犯罪所进行的网站维护、百度推广以及购买手机卡、银行卡所支出的经营费用能否从犯罪数额中扣除?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未曾谋面,如何认定“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公诉意见书]
为进一步证实五被告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使合议庭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有进一步客观、全面的了解,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公诉人现就本案的证据和事实情况,结合与辩护人有分歧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一、本案的事实、定性及证据分析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认真听取了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经过了充分的示证、质证与论证,充分有力的证明了本院起诉书指控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证据也是确实、充分的,同时定性也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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