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
2014-03-13
中国有色金属 2014年20期
关键词:环境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印发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下称《计划》),对煤电行业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加快升级与改造、提升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计划》明确了开展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并从加强新建机组准入控制、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提升机组负荷率和运行质量等方面细化制定了30条目标任务。根据《计划》,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将低于300克/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将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在执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下降到62%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等目标。
《计划》要求,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100万千瓦级湿冷、空冷机组设计供电煤耗分别不高于282克/千瓦时、299克/千瓦时,60万千瓦级湿冷、空冷机组分别不高于285克/千瓦时、302克/千瓦时。新建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东部地区新建机组基本达到燃机排放限值,中部地区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机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接近或达到燃机排放限值。同时,加快淘汰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等落后产能;重点对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等级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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