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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代的经典创造

2014-03-12

艺术广角 2014年3期
关键词:消费时代

盘 剑

消费时代有经典创造吗?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有此质疑,这是我写下本文标题之后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关于经典,百度百科有明确而详尽的解释:所谓“经”,是“那些有重大原创性、奠基性的著作”;所谓“典”,“本义是指重要的文献、典籍”。经典,就是“古今中外,各个知识领域中那些典范性、权威性的著作”[1]。进一步分析,经典还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从本体特征来看,是原创性文本与独特性阐释的结合。经典通过个人独特的世界观和不可重复的创造,凸显出丰厚的文化积淀和人性内涵,提出一些人类精神生活的根本性问题。它们与特定历史时期鲜活的时代感以及当下意识交融在一起,富有原创性和持久的震撼力,从而形成重要的思想文化传统。同时,经典是阐释者与被阐释者文本之间互动的结果。其次,在存在形态上具有开放性、超越性和多元性的特征。经典作为人的精神个体和艺术原创世界的结晶,它诉诸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是公众话语与个人言说、理性与感性、以及意识与无意识相结合的产物。再次,从价值定位看,经典必须成为民族语言和思想的象征符号。如莎翁之于英国和英国文学,普希金之于俄罗斯与俄罗斯文学,鲁迅之于中国文学,他们的经典都远远超越了个人意义,上升成为一个民族,甚至是全人类的共同经典”[2]。

在界定了经典的概念并明确了经典的具体特征之后,我们再来看“消费”和“消费时代”。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消费”指的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质财富”。这应该是“消费”一词的本义。根据这一本义,“消费时代”便可理解为“注重和满足物质需求的时代”。如此看来,“经典”与“消费”,一个是纯粹的精神产品,而另一个却只有物质诉求;或者说,一个追求的是理性的永恒,而另一个则关注的只是感性的当下。二者分属两极,根本“风马牛不相及”,也因此,商业化的快餐式的消费时代不可能有作为永远的精神大餐的经典创造。

当然,果真如此本文便到此结束,然而客观现实却又并非如上述文字表述的那么简单。其实,上述对“消费”的解释只是用到该词的本义,即其最初的含义,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现在“消费”被解释为“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3]可能更加准确。“社会产品”显然不仅仅是“物质财富”,还包括“精神财富”。实际上,“消费时代”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物质消费阶段,即“消费”的本义阶段。我们知道,消费并非“消费时代”才有——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在任何时代都不可或缺。而一个时代之所以被冠之以“消费”,大抵是因为在这个时代里消费与生活、生产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果说在过去的时代里,消费只是为了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这种需要应该是人们生活、生产得以维持、继续的最基本的要求),正如《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那么,在消费时代中,消费可能就不只是为了人们基本的生活、生产需要,还为了娱乐和享受等“人们各种需要”。不仅如此,甚至反过来,消费成为了人们生活、生产的一种追求或动力。不可否认,在消费时代的初期或第一阶段,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的本能相适应,物质消费被空前强调,娱乐和其他享受也以感官刺激为主。正因为这样,所以“消费时代”被称之为物欲横流的时代、精神空虚的时代,广受诟病。然而,消费时代并非始终如此,当物质消费被充分满足之后,精神消费便被提了出来——这也是人作为人的本性使然。所以在消费时代的第二阶段或高级阶段,文化、艺术也成为了重要的消费对象或内容。毫无疑问,当精神产品——尤其是像文化、艺术这样高层次的精神产品——也成为消费对象或内容的时候,消费时代便不再与经典以及经典创造无关了。不仅如此,不仅与经典和经典创造有关,消费时代甚至不啻为一个创造经典的重要时代,或者说,至少在中国,消费时代是较之刚刚过去的那个经济被计划、思想被统一、言论受控制的时代更为有利于经典创造的时代。

这是因为消费时代与现代大众文化密切相关。事实上,可以说消费时代本质上就是现代大众文化时代,或至少二者具有相同的经济模式、精神资源和社会心理,并在历史进程中有着绝非偶然的重叠或交叉——它们可能就是人们从不同角度所看到的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由于二者的密切关系,我们可以将现代大众文化视为消费时代的重要的思想、文化支撑。和消费时代一样,现代大众文化也是一种在不断发展的文化形态,其初期阶段可能显得粗俗、浅薄,主要是一种很容易被电视和通俗报刊所迎合和操纵的小市民文化;而当其发展成熟之后,便以各种新兴媒体为介质,集市民、白领、普通工薪、中产人士、公务人员、知识分子等各阶层(按照现代大众文化之“现代大众”的定义,只要是现代大众传媒的使用者,就是现代大众的一员)不同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人生观于一体,表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不仅如此,由于特别强调现代大众媒介的运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手机和平板电脑作为数字移动终端的使用,以及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动漫的诞生,现代大众文化民间的、个体的多元化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和人生观能够获得自由的表达,于是便在消费时代建构起了一种“大众传媒公共领域”。

一般认为,广播影视作为现代大众传媒由于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并没有多元化表达的自由,不仅如此,“广播、电影和电视日趋消抹了读者与出版物之间必须保持的距离。正如这一距离实现了公共领域,以在其中进行对阅读物的批判交流,它的存在对掌握信息的私人领域来说同样也是必要的。随着新的传媒的出现,交往形式本身也发生了改变。它们的影响极具渗透力(完全取渗透一词的最严格的字面意义),超过了任何报刊所能达到的程度。‘别回嘴’迫使公众采取另一种行为方式。与付印的信息相比,新媒体所传播的内容,实际上限制了接受者的反应。这些节目将作为听众和观众的公众罗致于自己的魔力之下,而同时,却又剥夺了公众‘成熟’所必需的距离,也就是,剥夺了言论和反驳的机会。阅读公众的批判逐渐让位于消费者‘交换彼此品味与爱好’。甚至于有关消费品的交谈,即‘有关品味认识的测验’,也成了消费行为本身的一部分”[4]。然而,当现代大众传媒发展到以数字网络为基础、以移动传播为方式的“微时代”之后,情况便发生了变化。因为互联网和数字移动终端等自媒体及其所带来的“微传播”不仅使得受众的信息接受个体化和个性化,而且也由于网络数字技术的交互功能而使得每一个信息的受传者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或传播者。这样“微传播”便成为了一种谁也无法操纵的现代大众传播方式,社会将不得已以某种宽容机制允许另类信息的表达与传播,于是就将被传统广播、电影、电视“剥夺了”的受众的“言论和反驳的机会”还给了受众(实际上这时电影与电视产业也成为了资本与互联网业的结合体,从而改变了原来的传播和接受方式);不仅如此,传统读者对印刷阅读物的“批判交流”既缓慢也必须接受编辑和出版者的选择和控制,而微博、微信等的个人意见发布则有着充分的自由,并且更多元、更快捷,虽然“微”(或者也惟其“微”)而其影响却无限地“大”。正因为这样,在自媒体成为社会人标配的消费时代,越来越盛行的“微传播”足以在过去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之后建构起一种新的公共领域——大众传媒公共领域,而这种崇尚并能践行自由、个性的多元化公共领域,无疑是具有独创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特征的经典能够诞生的最佳土壤和环境。

既然有经典诞生的土壤和环境,当然就可能有经典的创造。那么消费时代将如何创造经典,并会创造怎样的经典呢?

经典创造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当代——现实原则,二是后世——未来原则。一方面,经典既需要从所处的时代、社会获得灵感、现实感受、情感体验和思想源泉,也必须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或领域深刻表现所处社会、时代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由其永恒性所决定,经典又必须跨越所处的时代、社会,为后世所普遍认可、接受——有的经典甚至是经过几个时代、社会形成的,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相传是公元前九至八世纪由一个名叫荷马的盲诗人根据在小亚细亚口头流传的史诗短歌综合编成的……公元前六世纪,史诗正式写成文字,到公元前三至二世纪,又由亚历山大里亚学者编订,每部各分为二十四卷”[5]。从荷马开始整理到最后定稿跨越了六、七个世纪,还不算此前在小亚细亚民间长期的口头流传。由此还可见,经典不仅需要后世的普遍认可,有的经典最早还是来自民间,除了上述“荷马史诗”,我国古代的经典文学名著如《诗经》、乐府民歌、《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都是如此。所以经典创造有一个“经典化”的过程:一是运用时间或岁月来进行积累、选择和“冲刷”;二是文人的整理、加工。正是通过这个“经典化”的过程,经典既被赋予了当下的社会、时代特征,也拥有了赖以长久流传的特定形式和品质。可见,经典创造是很复杂的。其复杂性还在于,有的经典在其诞生的时代并没引起足够的关注,甚至不符合当时的主流文化。如作为表现主义先驱并深深地影响了整个20世纪西方艺术的荷兰后印象派画家凡·高,其作品在其生前的19世纪就不被接受甚至备受冷落;后来成就了一门学科——“红学”的《红楼梦》,当年曹雪芹创作时都不敢告诉别人,因为那时的小说还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一种文学体裁;即使是孔子的《论语》,之所以到后世才由其弟子们整理成书并成为儒家经典,可能也是因为孔子在世时其学说还不被世人广泛认同。这无疑又提出了一个更复杂的问题:诸如凡·高的画、《红楼梦》、《论语》,作为经典究竟是什么时候创造的?当时,还是后世?答案或许应该是,当时创造了文本,后世创造了经典。于是,一个时代即使具备创造经典的环境,能够创造经典,它也只能够通过“经典化”过程将过去时代传下来的符合当下社会、文化心理和需求的文本转变成经典;或者是创造能够表现特定时代特征并顺应历史潮流、具备经典潜质可供后世“经典化”的文本——消费时代的经典创造当然也不例外。

消费时代既是商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娱乐休闲的时代,因此其“经典化”会比较注重选择具有娱乐、休闲特征和功能的文本,例如对喜剧类型文本的趋重。虽然各个时代都不乏喜剧创作,但消费时代的喜剧不仅在整个类型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其“狂欢”模式也与其他时代的喜剧创作有着显著的区别,最典型的就是香港电影中周星驰式的“无厘头”。或许正是因为偏重喜剧,所以“小品”原本只是戏剧的一种表演“练习题”,在消费时代却成为了侧重“搞笑”、其喜剧性(以及受欢迎程度)甚至超过相声的语言类节目。在偏重娱乐、喜剧的原则之下,消费时代经典创造的另一重要特点是“再经典化”,即以喜剧、娱乐精神对过去的经典进行重新演绎,如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电影《大话西游》、《西游·降魔篇》以及《大闹天宫》等。这种“再经典化”虽仍用原经典的主要人物甚至基本故事(当然也有原著完全没有的角色、情节),但其所表现的主题和表达的观念乃至整个作品的风格已有很大的不同;原来的经典是崇高的神话,而“再经典化”之后,就都成了世俗的现实人生——既显得啼笑皆非,又隐含生命的感悟。娱乐、休闲、狂欢,用最感性的消遣去触摸最真实的灵魂。这就是消费时代的经典。

正如先秦时期那些沐浴在爱河中的情侣们并不知道他们随口吟诵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会成为传世经典一样,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正在各类现代大众传媒上迅速而广泛地传播的众多信息哪些会像《诗经》那样成为后世的经典。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在QQ、微博、微信上被疯狂转发的针砭时弊的笑话、感悟人生的段子、充满智慧的故事,以及由个体艺术家自由创作、已经或即将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微电影、微动漫,其中无疑有一些具备了某种经典潜质,可能会在以馈赠分享、专业多元、自我赋权、多样探索为主流观念的未来社会,成功进入“经典化”的程序。我以为。

注释:

[1]见“百度百科-经典”,http://baike.baidu.com/subview/280336/5111356.htm?fr=aladdin。

[2]李运祥:《读书为人治学话经典》,载“博客中国”之“李运祥专栏”。

[3]见“百度百科-消费”,http://baike.baidu.com/subview/142628/8050106.htm?fr=aladdin。

[4][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宋伟杰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96页。

[5]杨周翰、吴达元、赵萝蕤主编:《欧洲文学史(上卷)》(修订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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