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农村非正式组织研究综述

2014-03-12江春雷

宜宾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农村研究

江春雷,袁 娜

(1.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研究所,四川 南充 637002;2.四川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41)

温铁军、贺雪峰和刘老石等学者曾指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点在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近年来,农民的组织化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巨大的关注,尤其是在我国提出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之后,该领域更是成为了学术界的讨论热点。但当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大多侧重于关注农村中的正式组织问题,而对农村非正式组织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农村非正式组织以其巨大的农村社会发展需要(如弥补正式组织的功能缺陷、满足农民的心理需要等)和强大的农村社会影响(如农村社会安定团结、农村社会治安保障、推进基础民主建设等),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对农村非正式组织研究历程的回顾和审视,对探究其未来的研究趋向,正确引导以规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副作用发挥其正能量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有关农村非正式组织涵义的研究

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内涵界定,学术界没有形成一致的概念,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没有专门性的文章做特殊性探讨,只是散见于各种综合性的文章之中。当前学者主要从组织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组织学研究角度。农村非正式组织是相对于正式组织而言的。从组织学角度对其外延进行界定是首要的界定角度。谢菊从体制的角度把农村的组织分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两类,将农村非正式组织划归为农村的体制外组织,“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是指包括农村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的维权组织等在内的农村民间组织。”[1]周刚、陈冲则从正式组织的角度来界定农村非正式组织,认为“所谓的非正式组织是相对于正式组织而言的。正式组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履行一定政治功能的组织,它有着明确的组织程序、目标、规则等;而非正式组织是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文禁止,但在实践中却得到民众认可和拥护的组织。”[2]傅琼、曹国庆、孙可敬在总结以往学者对乡村非正式组织的内涵界定的基础之上从区别于正式组织内涵外延的角度提出“乡村非正式组织是指在乡村地区中,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和禁止的,其成员由于拥有某种共同利益、相似观点、血缘或者地缘等而自发形成的组织。”[3]它具有法律上的未许可和未禁止性、组织成员之间具有的某种无形情感纽带、组织成立的自发性、存在于乡村地区四个特点。组织学的外延性界定能够清楚地表现出农村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的联系与区别,可以从中一目了然地得出其外延性内涵,但却无法直观地体现其整体性架构。

(二)社会学研究角度。社会学认为,社会关系是发生在两个人及两人以上相互之间的一种社会交往的过程,是一种动态(互动)的过程。农村非正式组织从本质上看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伦理关系等)。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界定农村非正式组织也是重要的探讨方向之一,这种界定方式可以看出农村非正式组织与传统习俗、农村宗教等农村传统文化的相互关系,以便从农村社会关系中找出其产生与发展的根基。马存友曾指出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从农村传统的世俗性土壤中找到了其生存的根基,“农村非正式组织是指在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未经相关法律确认的,其成员拥有某种共同的利益,相同的社会背景,相似的观点和看法等而自发形成的一种社会组织。”[4]徐桂红、杨艳辉在分析农村正式组织的同时提出农村也存在非正式组织“主要是依托地缘、业缘、血缘、姻缘、传统乡族势力等因素、未经正式筹划、在交往中自发形成的一种个人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网络。”[5]但以上关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社会学界定只能看到其与传统农村社会、农村传统文化的关系,无法认知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故无法解释现代化背景下的农村社会出现的新兴的非正式组织产生与发展的过程。

以上的这些定义都将农村非正式组织定义为一种静态的社会组织,无法看到其动态的发展过程。结合以上的界定角度将农村非正式组织定义为广泛存在于农村的基于传统的农村社会伦理、相似的文化背景、相关的利益诉求的,自发形成的游弋于现代国家法律边缘的非正式组织及其运行过程。它是一个介于成员之间的、组织自身与组织外部生态的相互的动态过程,包括产生、发展以及消亡、转化的一系列过程。

二 关于农村中非正式组织形成原因及其类型研究

(一)农村非正式组织形成原因研究

从组织学角度而言,非正式组织的出现是为弥补正式组织的功能缺陷。同理,农村非正组织的出现也有相同的机理。目前学术界对其的探讨“各执一词”,散见于各类综合性文章之中。

1.农村非正式组织形成的传统性归因

正如对其内涵的传统性界定所言,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形成与我国传统农村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后者是前者的生存与发展的文化性根基。陈斌、李金龙认为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形成是农村中的以血缘、姻亲为内容的传统因素和农村社会的实际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历来是一个宗法社会,家族的观念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农村非正式组织是基于亲缘、姻缘、地缘、业缘、宗教等因素建立的,其成员在处理问题时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传统的伦理观念色彩浓厚,讲人缘、讲交情、讲关系等现象普遍存在。”[6]

2.农村非正式组织形成的现实性归因

农村非正式组织的产生与发展的体制性、现实性需求是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重要归因。高丽娜、罗春尧等认为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出现是由于“国家宏观环境的良性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村民自由空间的扩大、农村个体与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社会对农民组织化的需求、农民自身的需要。”[7][2]从农民自身需要方面来探讨,认为其产生是农民社会互助、健康、维护自身权益、精神的需要。吕晓健、韩福国[8]将其的出现看成是我国历来政治体制的不完善的产物,认为是由于“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结构、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所导致的政府职能缺位、国家法制的不完善等原因,使得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由此出现了维权的草根组织,各种“同乡会”“老乡帮会”充当了农民工的维权组织。

徐桂红、杨艳辉[5]则认为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和发展的核心原因是出于对认同感的追求。此外,农村组织关系的变化、农村调控模式的转换、农村社会成员的分化、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造就了农村非正式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二)关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类型研究

1.传统类型

目前理论学术界针对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类型进行了探究,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分歧。大部分的学者是按照组织形成动因——即按照农村中的各种非正式组织的形成原因将其分为宗族组织(传统宗族文化性因素)、宗教组织(传统宗教文化性因素)、农民自发维权组织(现实利益性因素)、农民经济合作等基本组织类型(经济性因素)等传统类型。

2.新兴类型

有的学者在传统类型的基础之上加上了其他的非正式组织类型。王国勇、刘洋[9]将从非正式组织在农村出现的时间关系将其分为传统类型的非正式组织(主要包括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商社、民间慈善团体等)和新兴类型的非正式组织(主要有政治性组织、经济性组织、社区服务性组织、文化组织、娱乐组织等)。于建嵘认为,乡村非正式组织主要包括“宗族组织和村民实现经济合作、自我管理和自我娱乐的组织,加上红白事理事会、老年人协会、妇女禁赌会、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协会、金融性质的‘会’、文化团体等。”[10]

高丽娜、罗春尧等[7],将文化组织作为农村非正式组织的一大类型,其特点是建立在我国农村的传统血缘、姻亲或是现实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其运作是以非政治组织的“魅力领袖”为核心,以具体的事件为由头采取集体行动的。这对农村社会的运作秩序、发展状况有巨大的影响。徐桂红、杨艳辉[5]认为农村派系也是类型之一,它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宗族和姻亲、以传统师傅观念为基础的业缘和以熟人社会为基础的地缘等交往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农村人际关系的固化状态,以及伴随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构,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村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一种本能反应所形成的利益相关者组织,这实际上是将农民自发维权组织与传统血缘亲情为纽带所形成的非正式组织的交叉混合形态。

三 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影响考查及其实证研究

(一)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影响

正如以上所言,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对当前和将来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理论界对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多也比较深入全面,其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非正式组织对农村政治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对农村村民自治的影响,应辩证地看待这一影响。首先,从积极方面看:农村非正式组织可以满足村民一定的心理需求和利益诉求、有利于村委会整合村民自治的某些资源、弥补村委会的不足[6];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化、促进民主管理的不断进步、增强民主监督的组织力量[4]。还有的学者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农村非正式组织拓宽了农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渠道、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村民自治营造良好的村庄基础(庄坤江,2008);还有的学者认为“轮廓清晰的农村非正式团体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选拔人才的机会。”[11]总之学界对其在村民自治乃至农村基层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大力肯定。

但同时以其特有的传统缺陷不可避免地对农村村民自治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谢菊[1]认为农村非正式组织会利用宗族势力控制和操纵,使村民选举出现的村、组干部“家族化”、家族势力合法化现象;有学者认为其存在会促成村内激烈的民主选举造成村内派性争斗,争夺治村资源弱化了村委会的权威,成为阻挡民主决策创新的障碍,干扰村务并扰乱民主管理过程,渗入村庄正式组织影响民主监督的严肃性等;还有的学者认为农村非正式组织很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无法摆脱小圈子的影响,丧失独立的政治人格,受权势力量的影响而处于从属地位,无法成为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的政治参与者,阻碍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从而阻碍农村向现代社区转变[6],总之会对正常的农村社会管理秩序带来巨大的困扰。

2.农村非正式组织对农村文化的影响

农村非正式组织与政治组织的矛盾本质上是两种文化的矛盾——即农村中的元文化与亚文化的矛盾。有学者认为这方面的影响更多来自于农村宗教组织[1]。同时也有学者看到了农村非正式组织在农村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如康贵民认为充分发挥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在农村的道德建设的内部聚力作用,将农村元文化、国家政策与其结合起来,强化农村的道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农村文化。[12]徐桂红,杨艳辉[5]认为农村非正式组织有利于广大农民主体意识的养成。农民通过参与非正式组织的各种活动,使其自身价值得以展现,同时也学会了做人、做事,得到了全面协调发展的机会,从而提升其主体意识。

还有学者从乡村权利网络的建构方面来探讨农村非正式组织对农村文化的影响。如傅琼、曹国庆、孙可敬指出乡村非正式组织是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子系统和社会关系的网结,又可以分为经济生产组织、政治组织、社会整合组织和文化组织,这四类组织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组织的独立性是由乡村社会功能逐渐分化产生的,其独立性又促使其进行自我生产和延续;而组织之间又可以通过沟通系统这一媒介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依赖于情感逻辑,与整个乡村社会环境(系统) 相互融会贯通,为构建乡村‘权力文化网络’发挥着重要功能。”[3]他们还在分析乡村非正式组织的结构功能基础之上,提出了建构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可能路径。

3.农村非正式组织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

农村非正式组织的产生与发展能从现实经济方面找到源头(如农民自发维权组织、农民经济合作等基本组织),其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学术界对此的考查主要集中在具体存在的非正式组织如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等,该组织类型的研究以吴少新、王国红、钱水土、俞建荣等为代表。他们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过程中一直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13],它是“是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基于自身的金融需求产生的市场诱致性变革”[14],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于社会的现代化变迁有着特殊的意义。

4.农村非正式组织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非正式组织在农村中的存在对农村社会的影响也是近年来学术界探讨的重点内容之一。阮荣平、刘力认为“宗教对财产赠与、劳动给与、借贷施与、财产汲取、劳动汲取、借贷接受等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宗教社会保障功能的存在。”[15]王国勇、刘洋[9]认为作为权威之外的社会力量建立的组织农村非正式组织经过适当的社会引导,能够在加强农村社会控制重构农村社会秩序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有的学者从农村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待农村非正式组织,“农村非正式组织也是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中的一种合作模式,它是‘公司+农户’等组织模式的组成和补充,存在于农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16]还有的学者认为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相结合对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发展大有裨益。

5.农村非正式组织如何实现趋利避害

任何理论研究都是为现实需要服务的,学术界对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也是为了规避农村非正式组织的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影响。当前该领域的研究主要是从政府、社会等角度来探索路径。认为政府和社会应正视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思想教育[2][1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1][4][6],建立合法的非正式组织利益表达渠道[4],创新工作机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6],进一步完善农村党支部、村委会选举机制[11]、正确引导、促进其与正式组织相结合[1][16]坚决取缔涉黑势力、非法宗教组织、贿选组织等非法组织[2][9][11]。

(二)有关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实证性研究

实证性研究是理论结合实际情况最好形式,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性”。近年来学界针对农村非正式组织也进行了一些实证性研究。

袁涓文基于贵州省的实际情况作了题为《贵州农村非正式组织探讨》的研究,分析了贵州农村非正式组织与农村发展政策和项目的关系,认为“尽管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也有它的一些负面影响,但它是基于当地需要的内生的管理组织,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村发展政策和项目应该考虑它的存在,发挥它的作用,同时避免这些组织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村的发展。”[17]吕晓健、韩福国[8]基于义乌的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展开的社会转型中的非正式组织的变迁研究。指出体制内的工会组织和农民工组织的关系,不一定是相互消解的问题,而是可以展开在某种程度上的合作。并借此探讨了一些合作的路径。苑丰、刘武芳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视角出发对河北省G 县一个“把兄弟”关系圈的个案作了深入的解剖,并对其建立、形态、存在原因作出了切实地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的引导对策“一是做好现代政府自身的建设,使公权力公开、透明、依法运行,为社会主体的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公平环境;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使‘把兄弟’等非正式组织所承载的功能得到剥离并得以规范运行。”[18]这打破了当前学术界对县域社会内部关系建构形态的研究多从正式组织的角度入手的现状。当然还有其他许多学者也做了大量的类似的针对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实证研究。

四 农村非正式组织研究评述及展望

(一)农村非正式组织研究的特点

1.从研究内容上看,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非正式组织的概念、形成原因、类型、影响以及如何引导其发挥农村社会正能量的路径等方面,研究内容比较全面。

2.从研究对象上来看,主要集中在农村宗族组织、宗教组织等方面。由于各种社会原因尤其是制度原因,导致农村中的自发维权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比较落后。

3.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目前针对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主要运用理论思辨的研究方法和以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为内容的实证性研究。在其形成原因、类型分析、规避消极影响发挥积极影响等方面主要运用的是理论研究,在其对农村社会的影响方面以理论加实证性研究为主。

4.从研究的结果来看,多以提出政策性建议提出为主。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农村非政治组织的研究同样遵循此原则,在诸多有关农村非政治组织问题的研究中,结果多以政策性建议提出,规避消极影响发挥积极影响,以有利于社会、政府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农村非正式组织研究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1.学科综合交叉性研究有待加强

当前关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逻辑学、行政学、法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相对较少。同时,学科间的交叉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趋势在该领域的表现还较少。

2.研究对象有待进一步扩展

(1)应重视农村临时性非正式组织的研究。从总的农村非正式组织类型来看,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宗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维权组织、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长期性非正式组织的研究,对于因某些临时性利益或问题组成的非正式组织(如因拆迁或选举而组成的临时性利益维权组织、表现为农忙时节临时组建的互助组、或是更大规模的农村临时合作社等)的研究还很少涉及。这些短期性、临时性的非正式组织也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它们的产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正如马克思哲学所言,偶然之中也包含着必然。透过这些偶然性形成的农村非正式组织可以看到农村社会发展、农民自我认知与发展的一种社会性必然,也能从中发现在现代化背景之下的整个农村社会的现实需求。

(2)应加强农村非正式组织研究的微观性。当前对于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农村非正式组织”这一宏观性概念,尽管对农村之中存在的被划归为非正式组织的具体的微观的形式(如上文所提到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有所涉及,但对于其他具体的微观形式的非正式组织(如表现为农忙时节临时组建的互助组、或是更大规模的农村临时合作社等)的研究比较欠缺。而对这些被划归为非正式组织的具体的微观性形式的更加深入的研究有助于通过剖析“麻雀”而更加深刻地认识“麻雀”,以小见大。

(3)应将外扩型农村非正式组织纳入研究视野。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走出农村进入以“农民工”的身份进入城市,基于本村的“同乡人”关系或是亲属关系的集体组团外出进城打工(这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如在外相互照顾、更多的自我保护、相比外人具有更多的信任等)的形式变得越来越普遍。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以农村作为产生与发展的传统载体的非正式组织渗透到城市的形式之一。可以说农民工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存在农村非正式组织。它们的存在对农民工的输入地的社会经济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如影响工作效率、接纳地的社会治安等)。因此正对于这种外扩型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应纳入研究视野之内。

3.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应与新型城镇化的理论背景相衔接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其核心在于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它不仅仅是农村人口数量和身份的变化,还涉及思想观念、市民文化的转变和塑造,这一过程,是农民脱离农村进城由“农民”脱变为“市民”的过程。

笔者认为与传统农村社会文化有着深厚渊源的农村非正式组织并不会随着这一过程而快速消失,即使消失也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只会蜕变会转化为其他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组织继续影响着变为“市民”的“原农民”们的社会生活。这一蜕变或转化是基于文化的“惯性”对“原农民”们思想意识的持续影响。它或是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之中发挥促进或阻碍的作用,或是在后城镇化之中蜕变或转化为其他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组织继续发挥着促进或者阻碍的作用。以此,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研究应与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相对接,考查其在这一过程之中的生存机制以及对这一过程的不同影响,正确引导、疏导,使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历史进程之中规避其副作用发挥其正能量。

4.研究方法的实证性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该领域的研究主要是以理论探讨为主,实证性研究有所反应但数量较少。而且基于调查、数据统计之上的研究更是少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也是当前的研究热点,实证性研究的条件是相当充足的,所以作者认为实证性研究是该领域未来研究的一个不错的发展方向。

5.比较性研究有待加强

基于不同地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差异性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之下的综合环境之中的个体具有不同的自身特点。有比较才有区分,有区分才有具体性把握。目前学术界的该领域研究的“个体性”“地区性”比较强,比较性研究还相对缺乏,无法通过其看到我国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发展全貌。

比较性研究证实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第一,从时间上来看,可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将其的历史过去与现在进行比较,甚至在此基础之上一发展的眼光提出未来的发展趋势;第二,从空间角度来看,从地域上可以将我国的东西部地区、南北方地区、汉族与少数地区之间的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当然将第一点与第二点相结合更是一个科学的比较研究路径;第三,将我们的视野扩大,以一个全球性的视角来看,可以将我国农村非正式组织与国外的农村非正式组织进行比较。在比较中找出它们的不同之处,找到后者发展的历史经验,这对我国农村非正式组织的发展壮大,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 谢菊.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探析[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1):64-66.

[2] 周刚,陈冲.农村非正式组织的生存逻辑及其规范发展探析[J].中国农学报,2007(6):683-687.

[3] 傅琼,曹国庆,孙可敬.乡村非正式组织与新型权力文化网络建构[J].江西社会科学,2013(5):194-197.

[4] 马存友.试论农村非正式组织对村民自治的影响[J].今日南国,2009(3):210-212.

[5] 徐桂红,杨艳辉.农村非正式组织话语权探析——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65-66.

[6] 陈斌,李金龙.农村非正式组织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探析[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6):113-114.

[7] 高丽娜,罗春尧,段婷,等.农村非正式组织类型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1):92-93.

[8] 吕晓健,韩福国.社会转型中的非正式组织变迁——以义乌农民工组织为个案的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学报,2009(2):95-101.

[9] 王国勇,刘洋,非正式组织与农村社会控制研究[J].农村经济,2011(6):9-11.

[10]于建嵘.岳村政治: 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M].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1.

[11]闰春丽.正确看待农村非正式团体对基层组织的影响[J].农村经济,2003(5):71.

[12]康贵民.充分发挥农村非正式组织在农村道德教育中的作用[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8):49.

[13]钱水土,俞建荣.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演进路径与政策规范[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2):69-70.

[14]吴少新,王国红.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履约机制与管制政策研究[J].财贸经济,2007(7):21-22.

[15]阮荣平,刘力.中国农村非正式社会保障供给研究——基于宗教社会保障功能的分析[J].管理世界,2011(4):46-48.

[16]黄婧.农业产业化中的农村非正式组织与农民合作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1791-1793.

[17]袁涓文.贵州农村非正式组织探讨[J].贵州农业科学,2010(3):222-224.

[18]苑丰,刘武芳.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非正式组织——以G 县“把兄弟”关系圈为例[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9):32-33.

猜你喜欢

农村研究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FMS与YBT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2020年国内翻译研究述评
辽代千人邑研究述论
视错觉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EMA伺服控制系统研究
提高农村小学习作讲评的几点感悟
四好农村路关注每一个人的幸福
新版C-NCAP侧面碰撞假人损伤研究